他们的分歧在于,如果祭司在履行圣殿仪式之前没有进行沐浴,那么圣殿仪式是否会被亵渎并变得无效。按照本·佐马的观点,这次沐浴是为了成圣的目的,是仪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如果祭司没有沐浴,他就亵渎了仪式。而按照犹大拉比的观点,他并没有亵渎仪式,因为这次沐浴仅仅是一种预防措施。 《革马拉》疑惑道:按照本·佐马的观点,仪式真的会被亵渎吗?但《巴拉塔》中不是这样教导的吗:对于一位在穿上金色祭服和白色亚麻祭服之间没有沐浴也没有洁净双手和双脚的大祭司,同样,对于一位在完成一项仪式后进行另一项仪式之间没有沐浴的大祭司,他所进行的仪式仍然有效。然而,无论是大祭司还是普通祭司,如果早上根本没有洁净双手和双脚就去履行仪式,那他所进行的仪式就是无效的。如果大祭司在仪式之间没有沐浴都不会亵渎仪式,那更不用说没有进行第一次沐浴也不会亵渎仪式了,因为本·佐马是从大祭司的沐浴情况推导出这第一次沐浴的规定的。显然,这并非他们争议的基础所在。 确切地说,他们的分歧在于,在仪式前没有沐浴的人是否违反了一条积极的诫命。按照本·佐马的观点,他违反了一条积极的诫命,因为有出于成圣目的而进行这次沐浴的特殊要求。而按照犹大拉比的观点,他并没有违反积极的诫命。 《革马拉》又疑惑道:犹大拉比真的秉持这样的推理思路吗?《巴拉塔》中不是教导说:一个麻风病患者在他洁净期的第八天,在第七天结束时已经沐浴之后,要再次沐浴,然后站在圣殿的尼卡诺尔门那里献上他的洁净祭物,让祭司把赎愆祭的血以及伴随他洁净祭物的油洒在他的大拇指和大脚趾上,以完成洁净的过程。犹大拉比说:他不需要再次沐浴了,因为他前一天晚上已经沐浴过了。显然,犹大拉比并不要求麻风病患者在早上进行一次特殊的沐浴来提醒他想起旧的不洁之物。 《革马拉》回答说:在麻风病患者的那个情况中,早上不需要沐浴的原因正如《巴拉塔》中所讲的那样:因为他前一天晚上已经沐浴过了。那次沐浴已经使他洁净,并提醒了他可能沾染过的旧的不洁之物。这与附属沐浴的事情毫无关联。 《革马拉》问道:那认为这则《巴拉塔》与犹大拉比的观点相互矛盾的人,是如何看待这个矛盾的呢?这条律法的依据是很明确的呀。《革马拉》回答说:因为《革马拉》想要在另一则《巴拉塔》和这则《巴拉塔》之间引出矛盾之处,并且这个问题将会通过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来弄清楚。 正如所教导的那样:为什么那个房间被称作“麻风病人室”呢?那是因为麻风病人在那里沐浴。犹大拉比说:并非只有麻风病人在那里沐浴;而是所有人都在那里沐浴。犹大拉比称麻风病人和其他人都在圣殿的这个房间里沐浴,这与他在第一则《巴拉塔》中所说的麻风病人因为前一天晚上已经沐浴过了所以不需要在圣殿再次沐浴的说法相矛盾。 《革马拉》回答说:这并不难解释;这则《巴拉塔》说的是麻风病人前一天晚上已经沐浴过了所以不需要再次沐浴的情况;那则《巴拉塔》说的是麻风病人没有沐浴的情况。在那种情况下,有一个专门供麻风病人沐浴的房间。 《革马拉》问道:如果是麻风病人前一天晚上根本没有沐浴的情况,那他在沐浴之后还需要等到日落才能足够洁净从而进入圣殿呀。 确切地说,这则《巴拉塔》和那则《巴拉塔》说的都是麻风病人已经沐浴过的情况,但是这则要求进行第二次沐浴的《巴拉塔》说的是他在避免接触尸体所带来的不洁之物方面有所疏忽的情况;而那则不要求进行第二次沐浴的《巴拉塔》说的是他没有疏忽的情况。 《革马拉》问道:如果他在避免接触尸体所带来的不洁之物方面有所疏忽,那他需要的是在第三天和第七天进行除秽水的洒净仪式,而不仅仅是沐浴呀。正如多斯塔伊·巴尔·马图恩说约哈南拉比所说的那样:在避免接触不洁之物方面有所疏忽的情况需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进行除秽水的洒净仪式。 确切地说,这则《巴拉塔》和那则《巴拉塔》说的都是麻风病人没有疏忽的情况,而且这并不难解释;这则《巴拉塔》说的是麻风病人前一天晚上怀着进入圣殿的意图进行了沐浴的情况;那则《巴拉塔》说的是麻风病人前一天晚上没有怀着进入圣殿的意图进行沐浴的情况。在那种情况下,即便只是为了进入圣地,他也需要进行第二次沐浴来达到洁净。 而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换一种说法来解释这则《巴拉塔》:把它稍作修改,即“并非他们说麻风病人在那里沐浴;而是所有人都在那里沐浴”。犹大拉比并不是对拉比们的说法加以限定,而是直接表示反对。在他看来,麻风病人根本不需要在早上进行沐浴。 在对犹大拉比的不同说法之间的矛盾进行另一种解释时,里维纳拉比说:在第二则《巴拉塔》中,犹大拉比是按照拉比们的说法来陈述自己的观点的。他的陈述并不反映他自己的观点。确切地说,这是他在与拉比们争论的框架内提出的一种辩驳。按照我的观点,麻风病人进入圣殿不需要进行第二次沐浴。然而,按照你们的观点,那就得向我承认并非只有麻风病人在那里沐浴,而是所有人都在那里沐浴。 《革马拉》问道:那拉比们是如何解释他们自己的观点的呢?回答是:两者不可相提并论:麻风病人习惯处于不洁的状态;因此,他可能会忽略自己沾染的其他不洁之物。沐浴能提醒他也要为那些不洁之物进行洁净。然而,所有其他的人,他们不习惯处于不洁状态,肯定会对自己可能遇到的任何不洁之物很敏感并且会留意到,所以不需要进行特殊的沐浴。 阿巴耶对约瑟夫拉比说:我们是否可以说,那些在沐浴问题上与犹大拉比意见不一致的拉比们,是秉持本·佐马的观点呢,本·佐马认为这次沐浴对于任何进入庭院的人来说都是《托拉》律法所规定的一项义务。并且《巴拉塔》中所讨论的争议是围绕麻风病人展开的,这与本·佐马的观点相悖,其目的是要表明犹大拉比观点影响之深远,即便是麻风病人也不需要沐浴。又或许从根本上说,拉比们是同意犹大拉比的观点的;然而,麻风病人的律法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他习惯处于不洁状态,这就是为什么为他设立了第二次沐浴的规定。 约瑟夫拉比对他说:麻风病人情况不同是因为他习惯处于不洁状态。 阿巴耶对约瑟夫拉比说:按照犹大拉比的说法,他称沐浴并非实际的义务,而只是一种附属的沐浴,是用来提醒个人想起旧的不洁之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