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巴拉塔》中记载,贤哲们对圣殿中所使用的确切表述存在争议。以实玛利拉比说表述是:“光线闪烁”;阿基瓦拉比说:“光线升起”,这比仅仅闪烁要更亮些。纳胡玛·本·阿帕克希扬说:“希伯伦都有光亮了”。玛提亚·本·塞缪尔说,负责抽签的指定祭司会说:“整个东方天空一直到希伯伦都亮了”。犹大·本·贝特伊拉比说,指定祭司是这样讲的:“整个东方天空一直到希伯伦都亮了,并且全体民众都已外出,每个人都去从事自己的劳作了”。《革马拉》对犹大·本·贝特伊拉比所说的表述版本提出疑问:如果民众都已去劳作了,那说明天已经大亮了呀。人们是在天亮之后才去工作的。显然,犹大·本·贝特伊拉比所指的是日出之后的时间,而不是临近黎明的时间。《革马拉》回答说:这里说的是人们出去雇工人。田地的主人在临近黎明时就早早起身,去雇工人,以便天亮时工人们就能开始干活。 § 萨弗拉拉比说:亚伯拉罕午后祷告的时间从墙壁开始因阴影变黑时算起。当太阳开始从天空正中下落,在墙壁上投下影子时,那就标志着日落的开始,这时就可以进行午后祷告了。约瑟夫拉比说:难道我们要依据亚伯拉罕的做法来推导出一条律法吗?亚伯拉罕生活在《托拉》还未授予犹太民族之前呀,所以不能从他的行为中推导出律法呀。拉瓦说:那位坦拿从亚伯拉罕的行为中推导出了律法,难道我们就不能从他的行为中推导律法了吗?正如《巴拉塔》就以下经文所讲的那样:“第八日,要给婴孩行割礼”(《利未记》12:3),这节经文教导我们一整天都适合履行割礼这一诫命。然而,谨慎的人会尽早履行诫命,在早晨就行割礼,正如关于捆绑以撒之事经文所述:“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创世记》22:3)。他早早醒来,毫不迟延地去履行诫命。显然,律法是可以从亚伯拉罕的行为中推导出来的。 确切地说,拉瓦说:对约瑟夫拉比来说,困难之处并非在于能否从亚伯拉罕的行为中推导律法这件事。而是下面这点让他觉得为难,正如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的:当逾越节前夕恰逢安息日前夕时,日常午后祭献的祭牲在一天的六个半小时宰杀,在七个半小时献到祭坛上。午后祭献的祭牲要尽早宰杀,是为了让所有在日常午后祭献献完后宰杀的逾越节羔羊,都能在日落前宰杀并烤制好,这样安息日就不会有劳作了。现在,如果确实这条律法是从亚伯拉罕的行为推导出来的,那我们甚至可以更早宰杀祭牲呀,从墙壁开始变黑时,也就是一天刚过六个小时的时候就宰杀呀。显然,律法并非是从亚伯拉罕的行为推导出来的。《革马拉》驳斥这种说法:这有什么难的呢?或许圣殿的墙壁到一天的六个半小时才开始变黑,是因为它们的朝向并非完全规整。圣殿的墙壁底部宽阔,逐渐向上变窄;因此,墙壁上部直到一天的六个半小时才会在对面的墙上投下影子。或者,另一种可能是,亚伯拉罕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他心中有着深厚的天文学知识。他能够精确地计算天体的运行,所以刚过正午就能察觉到太阳已经开始下落了。而其他人需要半个小时才能确定太阳已经开始下落了。又或者,亚伯拉罕情况不同是因为他是一位长老,坐在经学院里研习《托拉》,神的临在就停留在那里。在那里他练就了判定准确时间的专长。正如哈拿尼拉比的儿子哈马拉比所说:从我们祖先的时代起,经学院就从未离开过他们。我们的祖先都是他们那一代的领袖,向前来向他们求学的学生教授《托拉》。他们在埃及的时候就有一所经学院伴随着他们,正如经文所述:“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长老来”(《出埃及记》3:16),这表明他们当中有研习《托拉》的贤哲。同样,他们在旷野的时候,也有一所经学院伴随着他们,正如经文所述:“你从以色列的长老中招聚七十个人来”(《民数记》11:16)。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本人就是一位长老,坐在经学院里,正如经文所述:“亚伯拉罕年纪老迈,向来在一切事上耶和华都赐福给他”(《创世记》24:1)。从“年纪老迈”和“向来……赐福给他”这两个表述看似重复来看,可以推导出“老迈”意味着他是一位有智慧的长老,在《托拉》方面很杰出,而“向来……赐福给他”意味着他年事已高。同样,我们的祖先以撒也是一位长老,坐在经学院里,正如经文所述:“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见”(《创世记》27:1)。同样,我们的祖先雅各也是一位长老,坐在经学院里,正如经文所述:“以色列的眼睛因年老昏花,不能看见”(《创世记》48:10)。亚伯拉罕的仆人以利以谢也是一位长老,坐在经学院里,正如经文所述:“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创世记》24:2)。以利以谢拉比说:这句经文的意思是他精通他主人的《托拉》,对亚伯拉罕的全部《托拉》知识都很娴熟。这就是“他是以利以谢,大马士革人”(《创世记》15:2)这句经文的含义。以利以谢拉比说:“大马士革”(Dammesek)这个词是由“汲取”(doleh)和“给他人提供饮品”(mashke)这两个词缩合而成的,意思是他从他主人的《托拉》中汲取知识并传授给他人。 说到前面的陈述,《革马拉》引述拉夫的话说: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在《托拉》被授予之前就履行了整部《托拉》,正如经文所述:“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我的诫命、我的律例、我的《托拉》”(《创世记》26:5)。希米·巴尔·希雅拉比对拉夫说:那或许经文的意思只是说他履行了挪亚七诫,而不是整部《托拉》呀。《革马拉》问道:但亚伯拉罕不是还明确遵行了割礼吗,而割礼并不属于挪亚七诫呀。显然,亚伯拉罕所履行的不止那七条诫命呀。《革马拉》又问道:那或许他只是履行了那七条诫命以及割礼呢。拉夫对他说:如果是这样,那我为何还需要经文后续所说的亚伯拉罕遵守“我的诫命”和“我的《托拉》”呢?这清楚地表明他履行了超出挪亚七诫的诫命,显然是履行了整部《托拉》。拉夫说,也有人说是阿什拉比说: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履行了整部《托拉》,甚至包括后来制定的“混合煮食”这一拉比法令,正如经文所述“我的《托拉》们”。由于这个词用的是复数形式,这就表明亚伯拉罕遵守了两部《托拉》,一部是成文《托拉》,一部是口传《托拉》。在履行口传《托拉》的过程中,他履行了其中包含的所有细节和规定。 § 《密西拿》中记载,玛提亚·本·塞缪尔说,指定祭司会问:“整个东方天空一直到希伯伦都亮了吗?”然后有人回答说:“是的”。《革马拉》问道:是谁说的“是的”呢?如果我们说是站在屋顶上的那个人说的,难道他既能做梦又能解梦吗?提问的那个人又来回答,这合理吗?确切地说,应该说是站在地上的那个人说的“是的”。那他从哪里知道天空亮到能让他回答“是的”这种程度了呢?《革马拉》提出了两种可能的解释:如果你愿意,可以说是站在地上的那个人回答的“是的”;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是站在屋顶上的那个人回答的。如果你愿意,可以说站在屋顶上的那个人说:“整个东方天空都亮了”。然后站在地上的那个人问他:“一直亮到希伯伦了吗?”站在屋顶上的那个人回答他:“是的”。而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即站在地上的那个人说:“整个东方天空都亮了吗?”站在屋顶上的那个人对他说:“你是说一直亮到希伯伦了吗?”站在地上的那个人回答他:“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 § 《密西拿》问道:他们为什么需要确定这件事呢?《密西拿》回答说,曾发生过一起事件,他们把月亮的光和初升太阳的光弄混了,过早地宰杀了日常晨祭的祭牲。《革马拉》问道:难道太阳光和月光会被彼此弄错吗?《巴拉塔》中不是记载着,犹大·哈纳西拉比说:月光的光柱和太阳光的光柱不一样呀;月光的光柱像一根棍似的呈单柱升起,而太阳光的光柱则向四处扩散呀。《革马拉》回答说,以实玛利学派教导说:那是个阴天,这样一来,就连月光也会向四处扩散了,这才导致他们弄错了,以为是初升的太阳呢。帕帕拉比说:从以实玛利拉比的这一说法中可以得知,阴天就和阳光明媚的日子类似,因为太阳光被云层进一步扩散了。《革马拉》问道:说阴天和阳光明媚的日子类似,这在实际中有什么影响呢?《革马拉》解释说:其影响体现在晾晒兽皮这件事上。在阴天,无论把兽皮放在哪里,它们都会被阳光照射到。或者,其影响也体现在拉瓦所讲的关于无酵饼的事上:妇女既不可在太阳光下揉制逾越节用的无酵饼面团,也不可用在太阳下加热的热水来调制面团。在阴天,就不能在户外任何地方揉制面团了,因为太阳光到处都有扩散。 说到阴天,《革马拉》引述纳赫曼拉比的话说:透过云层的朦胧太阳光比太阳光本身更具伤害性。便于记忆的提示是醋罐的盖子:只要罐子密封得严严实实,醋的气味就不会散发出来,而是变得更浓烈。哪怕盖子上有最微小的缝隙,散发出的气味也比未密封在罐子里的醋产生的气味更浓烈。太阳光的情况也是如此。对于被云层遮挡的太阳光来说,当它透过云层的缝隙射出来时,比直射的太阳光更强烈。耀眼的太阳光透过云层的缝隙照射下来,对眼睛的伤害比直射太阳光更大。便于记忆的提示是水滴;滴在人身上的水比人完全浸泡在其中的水更让人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