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有什么事是我们无法做而我们的代理人却能做的吗?代理人的作用是代表委托他的人去执行一项任务。代理人不能执行委托他的人无法执行的任务。既然以色列人被禁止进入祭司的庭院并举行献祭仪式,显然祭司并非代表以色列人的代理人。法庭长老们称大祭司为他们的代理人,《密西拿》中的这种表述显然与上述理解相矛盾。《革马拉》回答说:他们是这样对他说的:我们是依据我们以及法庭的理解让你起誓的,以此告诫他,他不能以自己的理解为由来为违背誓言的行为找借口。他要受法庭理解的约束。《密西拿》并未涉及大祭司代理性质的问题。 § 《密西拿》接着说:起誓之后,他会离开他们哭泣,他们也会离开他哭泣。《革马拉》解释说:他转身哭泣,是因为他们怀疑他是撒都该人,这让他觉得受了屈辱;而他们转身哭泣,正如拉比约书亚·本·利未所说:无端怀疑无辜之人有不当行为的人,自身会遭受身体上的痛苦。大祭司实际上可能无可指责,而他们或许是冤枉怀疑他了。 《革马拉》问道:长老们为何如此坚持要大祭司起誓呢?《革马拉》解释说:这是为了防止他像撒都该人那样,在进入至圣所之前,先在圣所外面准备好焚香并点燃,然后把已经燃着焚香的炭火盆带进至圣所。由于大祭司独自在圣所内,没办法确定他实际上是否按照正确的方式履行仪式,所以长老们坚持让他起誓要按他们的指示来履行仪式。 贤哲们在《托塞夫塔》中教导说: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撒都该人被任命为大祭司,他在外面准备好焚香,然后带进了至圣所。他出来的时候,还为自己的成功而欣喜不已。那个撒都该人的父亲遇见他,对他说:“我的儿子啊,虽说我们是撒都该人,你也是按照我们的观点履行仪式的,但我们惧怕法利赛人,实际上并不会真的那样去做呀。”儿子对父亲说:“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为这节经文而困扰:‘因为我要在云柱中显现在施恩座上’(《利未记》16:2)。撒都该人对这节经文的理解是,只有在焚香产生的烟云出现之后,上帝才会显现在施恩座上,也就是进入至圣所。我就想:什么时候我才有机会按照撒都该人的理解来践行它呢?现在机会来了,我能不践行它吗?”贤哲们说:没过几天,他就死了,尸体被扔到了垃圾堆上,虫子从他鼻子里爬出来,这是对他行为的惩罚。也有人说,他刚从至圣所出来就被击打了,正如拉比希雅所教导的:圣殿庭院里传来一种声响,有一位天使过来扇了他一记耳光。他的祭司同伴们进来要把他从那里弄出去,发现他的双肩之间有类似小牛蹄印的痕迹。那就是天使击打后留下的印记,正如经文中描述天使时所说的:“他们的脚是直立的脚,脚掌好像牛犊之蹄”(《以西结书》1:7)。 § 《密西拿》中说,拉比泽哈利亚·本·凯武塔尔说:我多次在大祭司面前诵读《但以理书》。拉夫·哈南·巴尔·拉瓦在拉夫面前,以下面这种方式把这话传授给希雅·巴尔·拉夫:拉比泽哈利亚·巴尔·凯富塔尔说(拉夫还抬手示意那个名字应该读作“凯武塔尔”)。《革马拉》问道:拉夫为什么要用手势示意呢?他直接说出来不就行了嘛。《革马拉》回答说:拉夫当时正在诵读“示玛”,不能因说话而中断诵读“示玛”。 《革马拉》问道:在诵读“示玛”期间,用那种方式,也就是通过做手势来打断,是允许的吗?拉比以撒克·巴尔·撒母耳·巴尔·玛尔塔不是说过吗:正在诵读“示玛”的人,既不该用眼神示意,也不该用嘴唇开合来传递信息,也不该用手指做手势。而且在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拉比以利亚撒·希斯玛说:正在诵读“示玛”却用眼神示意、用嘴唇开合或者用手指做手势的人,针对这种情况,经文说:“雅各啊,你未曾求告我”(《以赛亚书》43:22)。在诵读“示玛”时做这些示意动作,是对上帝的轻慢,这就等同于没有在上帝面前诵读“示玛”。那么,拉夫怎么能在诵读“示玛”时做手势呢?《革马拉》回答说:这并不难理解。禁止在诵读“示玛”的第一段时用手势打断这种规定,是针对更为重要的第一段而言的;拉夫做手势的那个情况,是在诵读“示玛”的第二段时,在诵读第二段时为了传达重要信息而做手势是允许的。 说到诵读“示玛”过程中的打断情况,《革马拉》引用了一部《巴拉塔》,贤哲们在其中教导说:“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这些话都要记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命记》6:6 - 7)。这意味着在诵读这些内容,也就是学习《托拉》和诵读“示玛”的过程中,为了说一件重要的事而打断是允许的,但在诵读“阿米达”祈祷文时则不可以,诵读“阿米达”祈祷文时不能因任何话语而被打断。对这节经文的另一种解释是:“都要谈论”是强调为了说这些《托拉》相关的事而打断“示玛”诵读是允许的,但为了说其他可能引人发笑的事则不允许打断。拉比阿哈说:“都要谈论”意思是必须让《托拉》的话语成为一种永恒的坚守,而不是一时的行为。拉瓦说:一个人闲聊些没有《托拉》内容或者毫无目的的话,就违反了一条积极诫命,正如经文所说:“都要谈论”;是谈论这些内容,而不是谈论其他事。拉夫·阿哈·巴尔·雅各布说:而且,这样的人甚至违反了一条消极诫命,正如经文所说:“万事令人厌烦,人不能说尽”(《传道书》1:8)。“人不能说尽”这句话被理解为禁止闲聊。 《密西拿》:如果大祭司夜里想睡觉,年轻的祭司们就会用中指(“策拉达”)弹击大拇指,还会时不时地对他说:“我的主人,大祭司啊。从床上起来,在地上凉快一下,克服一下困意吧。”他们会用各种办法让他保持清醒,直到宰杀每日祭献牲畜的时间到来。 《革马拉》问道:《密西拿》中提到的“策拉达”手指是哪根手指呢?拉夫·犹大说:它是那根(大拇指)的“对手”(“策拉”)。是哪根手指呢?“策拉达”是大拇指的“对手”,就是中指。中指用力抵住大拇指,当把它们分开时,中指就会击打手掌,发出声响。拉夫·胡那演示了用中指弹击能发出的很响的声音,那声音在拉夫的学堂里都能传开。发出的声音很响亮,足以让大祭司保持清醒。 《密西拿》中说他们对他说:“我的主人,大祭司啊。从床上起来,在地上凉快一下,克服一下困意吧。”拉夫·以撒克说,他们是对大祭司说:来点新花样。《革马拉》问道:他们让他做的新花样是什么呢?他们对他说:演示一下如何进行礼仪性的鞠躬(“基达”)。这是一种很难做的鞠躬姿势,大祭司对此很在行。他们想着通过这个动作能让他保持清醒。 《密西拿》接着说:他们会用各种办法让他保持清醒,直到宰杀每日祭献牲畜的时间到来。有教导说:他们不会用竖琴或里拉琴来让他保持清醒,因为在节日期间是不可以弹奏这些乐器的,但他们会开口唱歌。他们会唱什么呢?他们会唱这节经文:“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诗篇》127:1)。传达给大祭司的意思是,他的仪式必须是为了上天的缘故而履行,这样才能被上帝接纳;否则,他的努力就都是白费的。 《革马拉》讲述说,耶路撒冷的显贵们整夜都不睡觉,而是研习《托拉》,这样大祭司就能听到城里的动静声,就不会在沉睡的城市的寂静中被睡意征服了。在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阿巴·绍尔说:在外围地区人们也会这样做,整夜不睡以表达对圣殿的敬意;然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他们犯了罪,因为男女会一起玩游戏来打发时间,从而导致了越轨行为。阿巴耶说,也有人说是拉夫·纳赫曼·巴尔·以撒克说的:把那种说法理解为是指尼哈底亚吧,正如先知以利亚对拉夫·犹大(拉夫·萨拉·哈西达的兄弟)说的:你曾说过也疑惑过,为什么弥赛亚还没来呢?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今天不就是赎罪日吗,可在尼哈底亚却有人与好几个处女发生了关系,因为男女整夜不睡,结果就导致了淫乱行为。拉夫·犹大对他说:对于犹太民众犯下的这些罪过,至圣的上帝说了什么呢?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