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卡(犹太教律法裁决)依从拉比约西的观点,即原来的大祭司恢复其职务,而第二位祭司既不能担任大祭司,也不能担任普通祭司。并且拉比约西承认,如果第二位祭司违反这一规定,身着八件圣衣履行大祭司之职,其履职是有效的。拉夫·耶胡达说,拉夫曾言:哈拉卡依从拉比约西的观点,而且拉比约西承认,如果原来的大祭司去世,第二位祭司就恢复其大祭司的职务。《革马拉》(《塔木德》中对《密西拿》的注释和阐释部分)问道: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嘛。显然,第一位大祭司去世后,第二位祭司可以担任大祭司,无需担心他们之间的竞争会引发仇恨。《革马拉》回答说:免得你认为,仅仅知道有另一位祭司在等着取代他,就足以引发仇恨,对他来说就如同一个在世时丈夫娶了情敌的女子那样;因此,拉夫教导我们说,这并非需要顾虑之事。 § 《密西拿》中教导说,拉比犹大说:贤哲们甚至会为大祭司另指定一位妻子,免得他的妻子去世。拉比们说:无需担心他的妻子去世,因此贤哲们没有为他指定另一位妻子。《革马拉》就拉比们的观点问道:他们难道不担心大祭司变得不洁净吗,正因如此贤哲们才指定一位替代的大祭司呀。那为什么他们不担心他的妻子去世呢?《革马拉》回答说,拉比们可以这样回应你:不洁净的情况是常见的,因为大祭司由于自身分泌物或者外部因素而变得不洁净并非罕见之事。而死亡并不常见,所以不用担心他的妻子去世。 《密西拿》中记载,拉比们对拉比犹大说:要是照你那样,担心他的妻子去世,那这事就没完没了了。你也该担心第二位妻子去世,那就需要指定第三位甚至第四位妻子了。《革马拉》评论说:拉比们对拉比犹大说得很在理,观点很到位。那拉比犹大能如何回应呢?拉比犹大可以这样回应你:对于一位妻子有可能去世的情况,我们会担心;对于两位妻子有可能去世的情况,我们就不担心了,因为那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革马拉》又问:那拉比们会如何回应这一争辩呢?他们会说:如果有理由担心可能出现死亡情况,那么哪怕是两位妻子可能去世的情况,我们也会担心。 《革马拉》提议说:如果按照拉比们的观点,担心一位妻子去世和担心两位妻子去世之间并无区别,那让他们就自己的观点也这么说呀。就像他们指定一位替代者,免得大祭司变得不洁净那样,他们也应该指定第二位替代者,免得第一位替代者也变得不洁净呀。《革马拉》回答说,拉比们可以这样回应你:大祭司在避免不洁净方面是很警觉的。但再怎么警觉也无法阻止死亡发生。《革马拉》又问:如果他在避免不洁净方面很警觉,那贤哲们为什么还要指定另一位祭司来替代他呢?指定替代者的原因在于,一旦我们确立了一个替代者作为竞争对手,大祭司就会越发警觉地避免不洁净,以保住自己的职位。 § 《革马拉》就拉比犹大的观点问道:为他指定第二位妻子就够了吗?仁慈的主在《托拉》(犹太教经典)中说道:“他要为自己和他的家赎罪”(《利未记》16:11)。“家”指的是妻子;而这位被指定的女子还不是他的妻子,因为他们尚未成婚。如果他的妻子在赎罪日去世了,那指定又有什么用呢?《革马拉》回答说:他在赎罪日之前就与她订婚了。《革马拉》又问:但这并没有解决问题呀。只要他还没与她成婚,她就还不算他的“家”,即还不是他的妻子。《革马拉》回答说:拉比犹大说,不仅指定一位替代的妻子,而且实际上还与她成婚了。 如果是这样,又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大祭司有了两个“家”,而仁慈的主说:“他要为自己和他的家赎罪”(《利未记》16:11)。他只为一个“家”赎罪,而不为两个“家”赎罪呀。《革马拉》回答说:拉比犹大说,在与第二位妻子成婚之后,他再与她离婚。《革马拉》又问:如果他与她离婚了,我们的难题又回到原点了。指定第二位妻子就没意义了,因为要是第一位妻子去世了,第二位女子就没和他成婚呀。《革马拉》回应说:不是这样的,有一种情况是必要的,就是他与她成婚然后有条件地与她离婚,比如他对她说:“这是你的休书,条件是你在赎罪日去世。”如果她在赎罪日去世了,那么她的离婚就追溯生效,他就只有一位妻子了;如果她没去世,而原来的妻子去世了,她的离婚就不生效,第二位妻子就与大祭司成婚了。无论哪种情况,大祭司都只有一位妻子。 《革马拉》又问:或许她和原来的妻子都不会去世,那大祭司在赎罪日就有两个“家”了。倒不如说,是这样一种情况,大祭司对那位被指定的女子说:“这是你的休书,条件是你不会在赎罪日去世。”如果她没去世,那她就离婚了,他仍与原来的妻子成婚;如果她去世了,原来的妻子不还活着嘛,那他就只和她一人成婚呀。 《革马拉》又问:或许第二位妻子不会去世,那她的休书就是有效的休书了,意思是她就不是他的妻子了,可她对应的那位(原来的妻子)可能去世了,这样在赎罪日大祭司就根本没有妻子了。倒不如说,是这样一种情况,大祭司对她说:“这是你的休书,条件是你们两人中有一人去世。”如果这一位去世了,那一位还活着;如果那一位去世了,这一位不还活着嘛。 《革马拉》又问:或许她们两人都不会去世,那他就会有两个“家”了。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出现了:这样的文书算是有效的休书吗?这样的条件能生效吗?但拉瓦不是说过嘛:如果一个男人对他的妻子说:“这是你的休书,条件是你在我的有生之年以及你的有生之年都不许饮酒”,那这不算断绝关系。《托拉》中所说的休书被称作断绝关系之书,意思是要使文书有效,夫妻之间的所有关联都必须切断。如果文书中有一项条款维持着夫妻之间的永久关联,比如终生不许饮酒,那这个文书就不能实现有效的离婚。然而,如果一个人对他的妻子说:“这是你的休书,条件是你在某人的有生之年不许饮酒”;那这就是断绝关系了。因为这个条件不取决于她和他,而是取决于第三方的生命,所以就和离婚中的其他条件一样了。因此,就大祭司的情况而言,由于只有在两位女子都不死的情况下离婚才生效,这就是一个在妻子活着期间维持夫妻关系的条件,这就使得离婚无效了。 倒不如说,是这样一种情况,大祭司对第二位妻子说:“这是你的休书,条件是你的对应者,也就是另一位妻子,不会去世。”如果她的对应者,也就是第一位女子,没有去世,那第二位女子就离婚了;如果第一位女子去世了,那第二位女子不还活着且没离婚嘛。《革马拉》又问:或许她的对应者会在赎罪日的仪式进行当中去世,那样就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