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大祭司约哈南(Yoḥanan)曾派遣使者前往以色列地境内的各个地区去了解情况,他发现人们只分离出“大举祭”(teruma gedola),却忽略了分离什一税。因此,他颁布了一项法令,规定任何从“阿穆哈阿雷茨”(不严格遵守律法中有关农产品什一税规定的普通百姓)那里购买农产品的人,都必须考虑到所购农产品可能未缴纳什一税的情况,并有义务缴纳什一税。由于就连“阿穆哈阿雷茨”也会分离“大举祭”,所以从他们那里购买谷物的面包师就不必再做这件事了。 诚然,基于“举证责任在于提出主张者”这一原则,面包师不必分离初什一税(first tithe,交给利未人的部分)和穷人的什一税(poor man’s tithe,交给穷人的部分)。初什一税和穷人的什一税都并非圣物,它们分别只是利未人和穷人的财产而已。因为对于存疑的什一税农产品,顾名思义,无法确定实际上是否真有缴纳什一税的必要,所以如果利未人或穷人想要获取这些应得之物,他们必须首先证明这些农产品实际上并未缴纳过什一税。 然而,关于第二什一税,面包师为何能豁免呢?让他们从农产品中分离出第二什一税,带到耶路撒冷,然后在耶路撒冷食用呀,这对于其他购买存疑的什一税农产品的人来说是律法规定呀。乌拉(Ulla)说:这是因为那些帕赫德林(parhedrin,政府任命的官员)在任职的整整十二个月里一直殴打面包师,并对他们说:“把你们烤制的食品低价出售,低价出售。”由于这些官员坚持要求面包师不得提高价格,贤哲们就不再给他们增加从大量谷物中分离第二什一税并将其带到耶路撒冷的负担了,因为他们无法提高价格来弥补谷物损失以及前往耶路撒冷的费用。既然谷物的初始假定状态是已缴纳过什一税的,而对存疑的什一税农产品进行什一税缴纳只是一种严格要求,贤哲们就免除了面包师这样做的义务。“帕赫德林”是什么意思呢?他们是被委以执行不同任务的王室任命官员(pursei)。 §说到第二圣殿时期,那时大祭司频繁更替,《革马拉》引述拉巴·巴尔·巴尔·哈纳(Rabba bar bar Ḥana)转述拉比·约哈南的话说:“敬畏耶和华使人日子加多,但恶人的年岁必被减少”(《箴言》10:27)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敬畏耶和华使人日子加多”,这说的是第一圣殿,它屹立了四百一十年,期间只有十八位大祭司任职,正如《圣经》中祭司族谱记载的那样。“但恶人的年岁必被减少”,这说的是第二圣殿,它存在了四百二十年,期间有三百多位大祭司任职。在计算大祭司的任期时,从四百二十年里减去西缅·哈·察迪克(Shimon HaTzaddik)任职的四十年、大祭司约哈南任职的八十年、伊施梅尔·本·帕维(Yishmael ben Pavi)任职的十年,还有人说要减去拉比·以利亚撒·本·哈尔苏姆(Rabbi Elazar ben Ḥarsum)任职的十一年。这些人都是正直之人,有幸长期任职。扣除这一百三十年或者一百四十一年后,你去算一算,就会得出结论:剩下的每一位大祭司都没能任满一年,因为剩下的大祭司人数比剩余的年数还多。 §说到第二圣殿时期大祭司们的罪过,《革马拉》引述拉比·约哈南·本·托尔塔(Rabbi Yoḥanan ben Torta)的话说:在先知撒母耳的时代,示罗的会幕为何被毁坏呢?它被毁坏是因为会幕中存在两件事:犯了禁行的性关系以及亵渎圣物。存在禁行的性关系,正如经文所写:“那时,以利年甚老迈,听见他两个儿子待以色列众人的事,就是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撒母耳记上》2:22)。尽管拉比·撒母耳·巴尔·纳赫曼尼(Rabbi Shmuel bar Naḥmani)曾转述拉比·约哈南的话说:任何声称以利的儿子犯了禁行的性关系之罪的人都是错的,但即便按照对这节经文的另一种解释,即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