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对于额牌而言,其上仅有一处提及上帝之名,《托拉》(犹太教经典)说:“这牌常在他的额上”,这教导人们大祭司不可对它分心;对于经匣来说,其包含的《托拉》四段经文里多次提及上帝之名,那就更有理由要求人们不可对它分心了。 《革马拉》问道:按照拉比·西蒙的说法,他认为经文“这牌常在他的额上”是在教导即便额牌不在大祭司的额头上时,它也能起到使祭品被接纳的作用,那经文中不是也写着“在他的额上……亚伦要担当干犯圣物条例的罪孽”吗?《革马拉》回答说:那节经文是用来确定大祭司应将额牌放置的位置的,并非表明只有当它在大祭司额头上时才能起到使祭品被接纳的作用。 《革马拉》又问:那按照拉比·犹大的说法,他是从哪里推导出确定额牌应放置在大祭司额头上这一哈拉卡(犹太教律法准则)的呢?《革马拉》回答说:他是从“在他的额上”这句话推导出来的。《革马拉》接着问:那拉比·西蒙不也可以从“在他的额上”推导出额牌的放置位置吗?《革马拉》回应说:是的,确实如此,那就是拉比·西蒙的依据来源。《革马拉》又问: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在他的额上……亚伦要担当干犯圣物条例的罪孽”这节经文,拉比·西蒙是如何看待的呢?《革马拉》回答说,拉比·西蒙可以这样对你讲:完好无损且适合放置在大祭司额头上的额牌能起到使祭品被接纳的作用;不适合放置在大祭司额头上的额牌则不能起到这种作用。这是要排除额牌破损的情况,在那种情况下它就不能起到使祭品被接纳的作用了。 《革马拉》问道:那按照拉比·犹大的说法,他是从哪里推导出额牌破损时就不能起到使祭品被接纳作用这一裁决的呢?《革马拉》回答说:他是从《托拉》没有说“额头”,而是说“他的额头”这一点推导出来的,这表明它必须适合大祭司的额头才行。而拉比·西蒙并不从“额头”和“他的额头”之间的差异中学到什么。 §《革马拉》提出:我们是否可以说,拉比·犹大和拉比·西蒙这两位坦拿伊姆在涉及公众的不洁情况方面存在的争议,就如同另外那些坦拿伊姆之间的争议呢?正如《巴拉伊塔》所教导的那样:无论是在赎罪日之前的大祭司的情况,还是在焚烧红牛犊之前的祭司的情况,在他隔离的七天里,每天都要用之前保存在圣殿里的所有红牛犊赎罪祭的灰烬混合而成的净洁之水向他洒净。这是拉比·梅尔(Rabbi Meir)的说法。由于这些祭司在被隔离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有可能沾染了尸体带来的不洁,所以在这七天里都要向他们洒净,因为不确定哪一天是第三天、哪一天是第七天。拉比·约西(Rabbi Yosei)说:只需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向他洒净,并非七天都洒,因为向他洒两次就足以使他洁净了。大祭司助手拉比·哈尼纳(Rabbi Ḥanina)说:对于焚烧红牛犊的祭司,要在七天里都向他洒净。然而,对于赎罪日的大祭司,只需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向他洒净就行。 《革马拉》阐明:怎么,他们难道不是在这点上存在分歧吗?拉比·梅尔认为:在涉及公众事务的情况下,处于不洁状态履行圣殿仪式的禁令是可被取消的。因此,要在七天里都向祭司洒净以确保洁净。而拉比·约西认为:在涉及公众事务的情况下,处于不洁状态履行圣殿仪式的这种不洁是被允许的。因此,在第三天和第七天洒净可能就足够了。 这一推测让《革马拉》感到疑惑:你怎么能那样理解拉比·约西的观点呢?如果拉比·约西认为在涉及公众事务的情况下,尸体带来的不洁是被允许的,那我为何还需要洒净呢?所以,必定是所有人,也就是这两位坦拿伊姆,都认为在涉及公众事务的情况下,尸体带来的不洁是可被取消的,这就是为何洒净是必要的。而在这里,坦拿伊姆们是在这件事上存在分歧。拉比·梅尔认为:我们说按时进行浸礼(一种洁净仪式)是一项诫命。从一个不洁之人有资格进行浸礼的那一刻起,无论他何时进行浸礼,即便他有所拖延,他也算洁净了。不过,一有资格就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对于祭司来说,一有资格就接受净洁之水的洒净也是一项诫命。由于担心大祭司在被隔离前的三天里可能已经变得不洁了,所以从第一天起每天都有义务向他洒净,因为那有可能就是他不洁的第三天。而拉比·约西认为:我们并不说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洒净的情况也是如此。因此,在他隔离的第三天和第七天进行洒净就足够了,尽管这不一定就是他不洁的第三天和第七天。 那拉比·约西难道真的认为我们不说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吗?《巴拉伊塔》不是教导说:对于身上写有上帝圣名的人,他既不可沐浴,也不可在身上涂抹油膏,也不可站在不洁之地。如果一个能让他履行诫命的浸礼机会恰好出现了,他要在上帝之名上裹一根芦苇,然后下去浸礼,要让水能够渗透进去,这样他和水之间就不会有阻隔了。拉比·约西说:实际上,他可以按平常的方式下去浸礼,只要他不揉搓那个地方、不擦掉名字就行。而且我们认为他们就是在是否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这个问题上存在分歧的。第一位坦拿认为:我们不说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因此,一个人必须等到找来一根芦苇遮住上帝之名后再去浸礼,即便这意味着要推迟浸礼。而拉比·约西认为:我们说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因此,不可推迟浸礼直至找来芦苇,而是必须马上浸礼。 拉比·梅尔和拉比·约西之间的争议并非基于按时浸礼是否是一项诫命。而是必定所有人都同意,按照这些坦拿伊姆的观点,我们说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而在这里,他们是在这件事上存在分歧。拉比·梅尔认为:我们将洒净等同于浸礼;正如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一样,按时进行洒净也是一项诫命。而拉比·约西认为:我们并不将洒净等同于浸礼;尽管按时进行浸礼是一项诫命,但按时进行洒净却不是。 《革马拉》问道:那对于大祭司助手拉比·哈尼纳的观点来说,他为何要区分在赎罪日之前向大祭司洒净洁之水和在祭司焚烧红牛犊之前向其洒净洁之水呢?如果他将洒净等同于浸礼,那么即使是在赎罪日之前的大祭司,也应该在七天里都洒净洁之水呀。如果他不将洒净等同于浸礼,那么即使是对于焚烧红牛犊的祭司,也不应在七天里都洒净洁之水呀。 《革马拉》回答说:实际上,大祭司助手拉比·哈尼纳并不将洒净等同于浸礼,从根本上来说,在这两种情况下原本都不需要在七天里都洒净洁之水。而对于焚烧红牛犊的祭司,贤哲们只是制定了一个更高的标准。这是贤哲们为了强调举行这一仪式必须保持洁净,针对焚烧红牛犊的祭司所制定的众多严格规定之一。 《革马拉》问道:贤哲们所教导的如下《巴拉伊塔》与上述坦拿伊姆中谁的观点相符呢?焚烧红牛犊的祭司和在赎罪日履行仪式的大祭司之间唯一的区别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