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门房,用于守护庭院的入口,一个门廊[akhsadra],一个露天走廊,以及一个作为通往几处住所的走廊的阳台。因此,经文说:房屋;正如房屋是指定用于居住且有张贴门柱圣卷诫命义务的地方一样,所有类似的建筑也都有此义务。这就排除了那些不是指定用于居住而是用于其他目的的建筑,它们无需履行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我本可能会认为我甚至要把浴室、制革厂、澡堂、浸礼池都包括在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之中。因此,经文说:房屋;正如房屋是一个设计来尊重进入者的地方一样,所有设计来尊重进入者的地方都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排除了那些不是设计来表示尊重的建筑。我本可能会认为我甚至要把圣殿山及其房间和庭院都包括在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之中。因此,经文说:房屋;正如房屋是一个非神圣的地方一样,任何非神圣的地方都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排除了那些神圣的地方。就本次讨论而言,这条《巴拉伊塔》教导说,有贤哲认为正常使用的谷仓和仓库需要门柱圣卷,这与犹大拉夫的观点相反,犹大拉夫认为所有人都同意这些建筑是无需的。因此,这条《巴拉伊塔》是对他观点的决定性反驳,也是对卡哈纳拉夫观点的支持,即这件事是坦拿伊姆之间辩论的主题。 § 撒母耳·巴尔·犹大拉夫在拉瓦面前讲授了一条《巴拉伊塔》:有六道门无需履行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干草仓库的门、牛棚的门、柴房的门、普通仓库的门、米底亚式的门(一种圆顶门,缺少两根门柱和一根门楣)、无顶的门以及高度不足十掌宽的门。拉瓦对他说:你一开始说有六道门不需要门柱圣卷,最后却列出了七道。拉瓦对他说:米底亚式门是否有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在坦拿伊姆之间存在争议,正如《巴拉伊塔》中所教导的:对于圆顶门道,即拱形门道,梅尔拉比认为它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而拉比们则认为它无需。并且他们一致认为,如果在入口底部,在圆顶的拱开始使入口宽度变窄之前,有高度为十掌宽的门柱,那么它就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因为两侧构成了一个常规的门道。阿巴耶说:然而,所有人都同意,如果整个开口只有十掌宽,且在入口底部门柱高度甚至不足三掌宽,那就不算数。它不被视为一个入口,无需履行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或者,如果在入口底部门柱高度为三掌宽,但入口高度不足十掌宽,那也不算数,因为它不被视为一个有效的入口。他们仅在入口高度为十掌宽,且入口底部门柱高度为三掌宽,但开口的宽度在任何一点都不足四掌宽,然而圆顶中入口旁边的空间足够宽,理论上可以挖出空间使其达到四掌宽的情况下存在分歧。梅尔拉比认为,在所有需要特定最小面积才能使特定哈拉卡生效且现有面积较小的情况下,如果情况理论上允许挖出并创造出所需大小的面积,其法律地位就如同挖出空间使其完整一样。因此,该开口被视为足够宽,需要张贴门柱圣卷。而拉比们则认为:不能挖出空间使其完整。由于开口的实际宽度不足四掌宽,它就无需履行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 § 贤哲们在一条《巴拉伊塔》中教导说:会堂、女子的房屋以及合伙人共同拥有的房屋都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革马拉》问道:这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这些建筑会无需此义务呢?唯恐你会说经文写的是“你的房屋”,用的是阳性形式,而不是“她的房屋”;是“你的房屋”,用的是单数形式,而不是“他们的房屋”,从而排除了共同拥有的房屋。因此,这条《巴拉伊塔》教导我们,那些房屋像所有其他房屋一样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或者说女子的房屋和共同拥有的房屋确实无需此义务。《革马拉》驳斥了这种可能性:在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之后紧接着就是履行此诫命的奖赏,正如经文所说:“使你和你的子孙的日子在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他们的地上得以增多。”(《申命记》11:21)如果这些建筑无需履行此诫命,就会产生这样的问题:难道这些男人和个体需要长寿,而这些人,即女子和合伙人,就不需要长寿吗?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显然适用于他们所有人。《革马拉》接着问道:那么,如果每所房屋都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为何还需要强调“你的房屋”呢?《革马拉》回答说:这可以按照拉瓦的观点来理解,正如拉瓦所说:“你的房屋”被解释为门柱圣卷应贴在你进入房屋的方向。当一个人抬脚开始走路时,他先抬右脚。因此,门柱圣卷应贴在门道的右侧。 § 说到刚刚引述的那条《巴拉伊塔》,《革马拉》引述了一条涉及不同主题的相关《巴拉伊塔》。在另一条《巴拉伊塔》中教导说:会堂、合伙人共同拥有的房屋以及女子的房屋都会像所有其他房屋一样染上房屋癞病的不洁。《革马拉》问道:这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它们不会染上不洁呢?《革马拉》解释说:唯恐你会说关于癞病经文写着:“房屋的主人就要去告诉祭司说”(《利未记》14:35),这可以被解释为:他的而不是她的;他的而不是他们的,从而排除了女子或合伙人所拥有的房屋。因此,它教导我们这些房屋也包含在这条哈拉卡之中。或者说女子的房屋和共同拥有的房屋确实被排除在房屋癞病的不洁之外。《革马拉》回应说经文写着:“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地上的房屋”(《利未记》14:34)。“你们的”一词用的是复数形式,是要教导说以色列地的所有房屋都受这种不洁的影响。《革马拉》问道:那么,如果每所房屋都受房屋癞病不洁的影响,为何还需要强调“他的”这个词呢?《革马拉》回答说这个词并非是在教导一条哈拉卡,而是揭示了房屋为何会染上癞病。一个将自己的房屋只奉献给自己,拒绝把自己的器皿借给别人,还说自己没有器皿的人,他的房屋将会受到惩罚。当他因癞病被迫将屋内的东西都搬出来时,神圣的上帝会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的财产。这就排除了一个会把自己的器皿借给别人的人;他的房屋不会染上癞病。《革马拉》又提出一个问题:会堂会染上房屋癞病的不洁吗?但是不是在一条《巴拉伊塔》中教导说:人们可能会认为会堂和学堂会染上房屋癞病的不洁。因此,经文说:房屋的主人就要去告诉祭司说;这是指指定给他的房屋,排除了那些不是指定给他而是属于公共财产的房屋。《革马拉》回应说:这并不难,因为这是坦拿伊姆之间的一个争议问题。这条说会堂会染上房屋癞病不洁的《巴拉伊塔》是符合梅尔拉比的观点;那条说会堂不会染上房屋癞病不洁的《巴拉伊塔》是符合拉比们的观点,正如在一条《巴拉伊塔》中所教导的:有会堂司事住所的会堂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因为它是一个住所。对于没有住所的会堂,梅尔拉比认为它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而拉比们则认为它无需。梅尔拉比认为会堂在门柱圣卷和易染癞病这两方面都类似于住所。或者,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对关于会堂的这两条《巴拉伊塔》之间的矛盾给出另一种解释。这条《巴拉伊塔》和那条《巴拉伊塔》都符合拉比们的观点,并不矛盾。这条说会堂会染上不洁的《巴拉伊塔》指的是有住所的会堂;那条说会堂不会染上不洁的《巴拉伊塔》指的是没有住所的会堂。或者,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对这两条《巴拉伊塔》之间的矛盾给出另一种解释:这条《巴拉伊塔》和那条《巴拉伊塔》所指的都是没有住所的会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