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种情况下,存在这样的担忧:唯恐有人会从有缴纳什一税义务的农产品中分离什一税来履行对本无需缴纳什一税的农产品的义务,或者从无需缴纳什一税的农产品中分离什一税来履行对有缴纳义务的农产品的义务。依据拉比法令有缴纳什一税义务的农产品,按《托拉》律法的规定其地位属于无需缴纳什一税的农产品。由于难以区分依据《托拉》律法有缴纳什一税义务的农产品和依据拉比法令有缴纳什一税义务的农产品,人们可能会试图通过从一种农产品中分离什一税来履行另一种农产品的义务。在这两种情况下,被指定为什一税的农产品以及为之缴纳了什一税的农产品都将保留未缴纳什一税的农产品的地位。因此,犹大拉比不可能说依据拉比法令棚屋可被视为房屋。 相反,阿巴耶说:关于帕赫德林室的门柱圣卷的争议必须以不同的方式来解释。在大祭司被隔离期间于帕赫德林室居住的七天里,所有人都同意该室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他们产生分歧的是在一年中其余无人居住的日子。拉比们认为:由于大祭司在那里居住的七天,我们颁布法令要求在一年中其余时间也张贴门柱圣卷;而犹大拉比认为:我们不颁布那项法令,在一年中其余时间该室没有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 拉瓦对他说:但是,上述所引的《密西拿》中不是教导说:“他在住棚节时为住棚节搭建的棚屋”吗?显然,与阿巴耶的观点相反,争议在于在住棚节期间本身是否有义务在棚屋张贴门柱圣卷。如果像阿巴耶所说的那样,坦拿伊姆们一致认为即使棚屋仅使用很短时间,在住棚节期间也有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那么拉比们依据什么判定甚至在住棚节期间本身也没有此项义务呢? 相反,拉瓦说:在一年中其余的日子里,所有人都同意帕赫德林室没有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他们产生分歧的是在大祭司在那里居住的七天以及住棚节期间的棚屋这两个方面。为了解决关于帕赫德林室和棚屋义务的观点之间的矛盾,《革马拉》断言:关于棚屋的理由是不同的,关于帕赫德林室的理由也是不同的。 《革马拉》解释说:关于棚屋,理由不同。犹大拉比遵循他一贯的推理思路,正如他所说:为了履行住棚节的诫命,我们要求一个建造良好的永久性住所。永久性住所负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拉比们遵循他们一贯的推理思路,正如他们所说:为了履行住棚节的诫命,我们要求一个临时住所,而非一个完备的房屋。临时住所没有张贴门柱圣卷的诫命义务。同样,关于帕赫德林室,理由也是不同的。拉比们认为:一个人非自愿居住的住所仍然被视为住所。尽管大祭司因诫命而非出于自身意愿居住在帕赫德林室,但它的法律地位仍是住所,必须张贴门柱圣卷。而犹大拉比认为:一个人非自愿居住的住所不被视为住所。因此,帕赫德林室不应有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就如同祭司们居住的其他圣殿房间也没有此项义务一样。然而,贤哲们依据拉比法令设立了此项义务,以免人们说:大祭司被囚禁在监狱里,因为只有在看起来不适合居住的劣质住所才没有张贴门柱圣卷的义务。 是哪位坦拿教导了如下的《巴拉伊塔》呢?正如贤哲们所教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