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的一些人成为证人并在其他人面前作证,另一些人则成为该案的法官;这是塔尔丰拉比的观点。阿基瓦拉比说:他们都只能成为证人,证人不能成为法官。因此,《密西拿》似乎与阿基瓦拉比的观点相矛盾。《革马拉》驳斥了这种说法:你甚至可以说《密西拿》是按照阿基瓦拉比的观点来教导的,但我们必须对不同情况加以区分。阿基瓦拉比在那里只是针对死刑案件陈述他的立场,因为仁慈的上帝说:“会众要审判……会众要救赎”(《民数记》35:24 - 25),这要求法庭寻找为被告开脱的理由,但一旦他们自己看到他杀了人,他们就无法找到为他开脱的理由了。但在这里,关于新月的观测,就连阿基瓦拉比也承认证人可以成为法官。 《密西拿》:《密西拿》开始讨论犹太新年的主要诫命——吹号角。除了母牛的角之外,所有的号角都适合吹奏,因为母牛的角是“角”(keren)而不是“号角”(shofar)。约瑟拉比说:但所有的号角不都被称作“角”吗,正如经文所写:“他们吹羊角(keren)的长声的时候”(《约书亚记》6:5),而公羊的角就是适合在犹太新年吹奏的号角呀。 《革马拉》:约瑟拉比说得有道理,也就是提出了一个有说服力的论点。为什么拉比们不接受呢?《革马拉》解释说,拉比们这样反驳约瑟拉比的论点:确实,所有其他的号角既被称作“号角”(shofar)也被称作“角”(keren),但母牛的角只被称作“角”(keren),而不被称作“号角”(shofar),正如经文所写:“他的长子是公牛,他的荣耀在身,他的角(karnav)如野牛的角(karnei)”(《申命记》33:17)。因此很明显,公牛的角被称作“角”(keren),但在任何地方都不被称作“号角”(shofar)。 约瑟拉比会如何反驳这个论点呢?他本可以对你说:母牛的角也被称作“号角”(shofar),正如经文所写:“耶和华必喜悦公牛犊(shor par),就是有角有蹄的”(《诗篇》69:32)。这节经文的措辞很奇怪:如果是公牛(shor),为什么又称作牛犊(par),如果是牛犊(par),为什么又称作公牛(shor)?其实,“shor par”是什么意思呢?这两个词必须当作一个词来读:即“号角”(shofar)。按照这种读法,就连母牛的角也被称作“号角”(shofar)。 拉比们又如何解释这节经文中的疑难之处呢?他们按照拉夫·马塔纳的解释来解释,正如拉夫·马塔纳所说:“shor par”是什么意思呢?是一头和牛犊(par)一样大的公牛(shor),因为这种动物从出生就被称作公牛(shor),但只有到三岁时才被称作牛犊(par)。 乌拉说:这就是拉比们认为母牛的角不适合在犹太新年吹奏的推理依据。他们是按照拉夫·希斯达的观点来说的,正如拉夫·希斯达所说:大祭司为什么不穿着他的金色祭服进入至圣所,在赎罪日在那里进行祭祀仪式呢?这是因为检察官(kateigor)不能成为辩护人(sanneigor)。由于犹太民族犯了崇拜金牛犊的罪,大祭司就不能穿着金色祭服进入至圣所为犹太民族赎罪,因为那样会让人想起那项罪过。 《革马拉》问道:但我们在至圣所里不是也用到牛的东西吗?但赎罪日时不是有公牛的血被带到那里去洒吗,尽管犹太民族是因小牛犊而犯罪的呀。《革马拉》回答说:既然它已经改变了,也就是不是公牛本身,而只是它的血,那么它就已经改变了,也就是不会让人想起金牛犊的罪行了。 《革马拉》又提出一个难题:但那里有方舟、约柜的盖子和基路伯,它们全都是镀金的。如果这有问题,为什么它们会在至圣所里呢?《革马拉》解释说:我们所说的是,一个寻求赎罪的罪人不应该把金制的东西带进至圣所,因为那样会让人想起金牛犊的罪过。 《革马拉》进一步问道:但有勺子和炭火盆被带进至圣所,它们也是金制的呀。《革马拉》回答说:我们所说的是,一个寻求赎罪的罪人不应该用金制的饰品来装饰自己。 《革马拉》又提出一个问题:但大祭司在至圣所外面穿着金色的祭服呀。《革马拉》回答说:我们所说的是,一个罪人不应该在至圣所里面用金来装饰自己,但在外面就没关系。 《革马拉》继续沿着这个思路提问:如果是这样的话,号角也是在外面的,因为它不会被带进至圣所。《革马拉》回答说:由于吹号角是为了唤起上帝的记忆,所以它被看作好像是在至圣所里面吹响的一样。 《革马拉》问道:这真的就是拉比们判定母牛的角不能使用的原因吗?但《密西拿》的坦拿教导说:母牛的角不能使用是因为它是“角”(keren)。《革马拉》回答说:坦拿陈述了一个原因,也陈述了另一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检察官不能成为辩护人,另一个原因是它被称作“角”(keren)而不是“号角”(shofar)。 《革马拉》问道:约瑟拉比会如何反驳这些论点呢?《革马拉》解释说:他本可以对你说:你所说的检察官不能成为辩护人,确实是对的,但这只适用于至圣所里面,而号角是在外面吹响的。至于你所说的因为它是“角”(keren),所有的号角也都被称作“角”(keren)。 阿巴耶说:这就是拉比们的推理依据:仁慈的上帝说要吹一个号角,而不是两个或三个号角一起吹,但母牛的角由于是分层的,看起来就像两个或三个号角。 《革马拉》问道:但《密西拿》的坦拿教导说:母牛的角不能使用是因为它是“角”(keren)。既然拉比们的推理在《密西拿》中已经很清楚地呈现了,阿巴耶所提供的推理怎么会是正确的呢?《革马拉》回答说:坦拿陈述了一个原因,也陈述了另一个原因。一个原因是仁慈的上帝说要吹一个号角,而不是两个或三个号角一起吹,另一个原因是它是“角”(keren)。 约瑟拉比本可以对你说:你所说的仁慈的上帝在《托拉》中说要吹一个号角,而不是两个或三个号角,这并不是个难题。由于母牛的角的各层是相互连接的,所以它被看作是一个号角。至于你所说的因为它是“角”(keren),所有的号角也都被称作“角”(keren)。 《密西拿》中记载约瑟拉比从一节经文中证明公羊的角(yovel)被称作“角”(keren)。《革马拉》问道:从哪里可以推断出“yovel”这个词指的是公羊的角呢?《革马拉》回答说:正如在一部巴拉塔中所教导的:阿基瓦拉比说:当我去阿拉伯的时候,我听到他们把公羊称作“yovla”,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希伯来语相关词汇中“yovel”这个词的含义。 《革马拉》记录了一系列类似的表述:阿基瓦拉比说:当我去加利阿的时候,我听到他们把来月经的女人称作“galmuda”,这就阐明了经文中那个词的含义。其含义如下:“galmuda”是什么意思呢?她是与她的丈夫分离(gemula da)的,因为来月经的女人和她的丈夫之间所有的身体接触都是被禁止的。 阿基瓦拉比说:当我去非洲的时候,我听到他们把一种特定的硬币“ma’a”称作“kesita”。《革马拉》问道: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革马拉》回答说:是为了解释《托拉》中关于雅各在示剑附近购买他的田地的经文:“他就买了他支搭帐棚的那块地,从哈抹的子孙手里,用一百kesita”(《创世记》33:19),这里的“kesita”指的是一百“dankei”,也就是一百“ma’a”。 同样,犹大·哈纳西拉比说:当我去海边城镇的时候,我听到他们把一次售卖称作“kira”。《革马拉》问道: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革马拉》回答说:是为了解释关于雅各的墓地的经文:“在我为自己所买(kariti)的坟墓里,你们要将我埋葬”(《创世记》50:5)。 西门·本·拉基什拉比说:当我去坎·尼什拉亚地区的时候,我听到他们把新娘称作“ninfi”,把公鸡称作“sekhvi”。《革马拉》解释了这些信息是如何有助于阐明圣经经文的含义的:新娘被称作“ninfi”;哪节经文使用了类似的词汇呢?“美丽的景致(nof),全地所喜悦的,锡安山”(《诗篇》48:3),因此意思是像新娘一样美丽。 公鸡被称作“sekhvi”;拉夫·耶胡达拉比说,拉夫说:或者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说约书亚·本·利维拉比也这么说:哪节经文使用了这个词汇呢?“谁将智慧放在怀中?谁将聪明赐给sekhvi”(《约伯记》38:36),其含义如下:“谁将智慧放在怀中”:这些是隐藏在身体里的肾脏;“谁将聪明赐给sekhvi”:这是公鸡,它知道在夜里固定的时间打鸣。 在讨论外国某些词汇的含义时,顺便提到,利维有一次碰巧来到一个地方,有一个人来到他面前,抱怨别人对他所做的事情。这个人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