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节经文还说:“在他的祭司中有摩西、亚伦,在求告他名的人中 有撒母耳;他们求告耶和华,耶和华就应允他们。”(《诗篇》99:6)这节经文将撒母耳与摩西、亚伦相提并论。这样,这节经文就把世上三位相对不那么杰出的人物,即基甸、参孙和耶弗他,等同于世上三位重要人物,即摩西、亚伦和撒母耳,他们是犹太民族最伟大的领袖中的三位。这是要告诉你,基甸在他那个时代值得被当作摩西在他那个时代那样对待;参孙在他那个时代就如同亚伦在他那个时代;耶弗他在他那个时代就如同撒母耳在他那个时代。这是要教导你,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人,也就是最不杰出的个体,一旦被任命为社群的领袖,就必须被当作最伟大的人那样对待,所有人都必须听从他并服从他的裁决。 经文又说:“你要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在那些日子里当值的审判官。”(《申命记》17:9)但你能想象一个人可以去见在他那个时代已经不在人世的审判官吗?那么,“在那些日子里”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它教导我们,你只需去见在自己所处时代的审判官,也就是说,他有权审判并裁决事务。 经文还说:“不要说:从前的日子比现今的日子好。因为这样问,并不是出于智慧。”(《传道书》7:10)相反,一个人必须接受他所处时代的领袖们的裁决。 《密西拿》教导说:约书亚拉比手里拿着他的手杖和钱,按照他自己的推算,在赎罪日那天出现在迦玛列拉比面前,因为迦玛列拉比命令他这样做。 贤哲们在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当迦玛列拉比看到约书亚拉比时,他从座位上站起来,亲吻他的头顶,对他说:愿你平安,我的老师兼学生。你是我的老师,因为你曾在公开场合教导我律法;你又是我的学生,因为我对你下了命令,而你像我的学生一样遵行。在尊长听从晚辈的时代是有福的,由此可以类推,在晚辈听从尊长的时代肯定也是有福的。 《革马拉》对此最后一点提出质疑:这是通过类推得出的吗?这不对,因为晚辈听从比他们更有地位的人是一种义务。相反,迦玛列拉比的意思是:既然尊长听从晚辈,晚辈就会对自己进行类推,从而听从他们所处时代的领袖们。 《密西拿》:如果法庭和全体犹太民众都看到了新月,并且对证人进行了询问,但法庭没能在夜幕降临前说:“已圣化”,以至于第三十天已经过去,那么前一个月就被算作完整的三十天的月份,第二天就作为新月日来庆祝。 如果只有法庭看到了新月,法庭的两名成员应该站起来在其他人面前作证,然后法庭要说:“已圣化,已圣化”。 如果三个人看到了新月,而且他们本身就是为此目的而组成的法庭成员,其中两人应该站起来,让他们的两名同事坐在剩下的那一个人旁边,这样就组成了一个新的三人法庭。那两名站着的法官应该在那三名坐着的法官面前作证说他们看到了新月,然后坐着的法官说:“已圣化,已圣化”。这个程序是必要的,因为个人无权自行宣布月份已圣化。而是需要一个三人法庭来进行。 《革马拉》:《革马拉》问道:为什么《密西拿》要教导说:如果法庭和全体犹太民众都看到了新月呢?只说法庭看到了月亮就够了,因为月份的圣化取决于法庭呀。《革马拉》回答说:《密西拿》有必要这样教导,即使在那种情况下,月份也是要置闰的。因为你可能会想,既然法庭和全体犹太民众都看到了新月,那就已经公开表明那天就是新月日了,那就不用再置闰月份了。所以,《密西拿》的坦拿要教导我们,即使在全体犹太民众都看到新月的情况下,新月也必须由法庭来宣布。 《革马拉》又问道:但是一旦《密西拿》说:如果法庭和全体犹太民众都看到了新月,为什么还需要说:并且对证人进行了询问呢?如果法庭已经看到了新月,为什么还需要证人呢?《革马拉》回答说,这就是坦拿要说的意思:或者说,如果对证人进行了询问,但法庭没时间在夜幕降临前说:“已圣化”,那么前一个月就要置闰并算作完整的三十天的月份。 《革马拉》又提出一个难题。但是一旦《密西拿》教导说:但法庭没能在夜幕降临前说:“已圣化”,前一个月就被算作完整的三十天的月份,为什么《密西拿》还需要教导关于对证人的询问呢?这个律法规定在法庭自己看到新月的情况下已经说过了。《革马拉》解释说:这是有必要的,因为你可能会想:把对证人的询问看作是司法程序的开始,把说:“已圣化,已圣化”看作是司法程序的结束,然后让他们在夜里圣化月份,因为程序是在白天开始的。这个程序就会和金钱律法的案件一样,正如我们在一部《密西拿》中所学的:在金钱律法的案件中,虽然必须在白天进行裁决,但法庭可以在白天审理案件的大部分内容,然后在夜里完成审判并作出裁决。在这里,人们也可能会认为法庭可以在夜里圣化月份,因为程序是在白天开始的。所以,《密西拿》教导我们法庭不可以这样做。 《革马拉》又提出一个难题:为什么不说实际上月份的圣化应该像金钱案件那样处理呢?《革马拉》回答说:关于犹太新年,经文说:“这是以色列的律例,是雅各神的审判。”(《诗篇》81:5)月份的圣化在什么时候成为律例呢?在司法程序结束的时候,而且仁慈的上帝也称它为审判,从而教导我们,正如审判的主要时间是在白天,在这里,关于新月的圣化,程序也必须在白天进行,而不是在夜里。 《密西拿》继续说:如果只有法庭看到了新月,法庭的两名成员应该站起来在其他人面前作证。《革马拉》思考道:如果法庭看到了新月,为什么它的两名成员有必要在其他人面前作证呢?听取他们的证词难道会比实际看到新月更重要吗?《革马拉》回应说,泽伊拉拉比说:《密西拿》说的是法庭在夜里看到新月的情况。因为他们是在夜里看到的,所以他们当时的证词是不可采信的,因为证词只有在白天才是可采信的。所以他们必须等到第二天,像普通证人那样作证。 《密西拿》继续说:如果三个人看到了新月,而且他们本身就是为此目的而组成的法庭成员,其中两人应该站起来,让他们的两名同事坐在剩下的那一个人旁边。《革马拉》问道:为什么这是必要的呢?在这里,我们也可以说:听取他们的证词难道会比实际看到新月更重要吗?而且如果你说这里也是《密西拿》说的是他们在夜里看到新月的情况,那这和前面那种情况就一样了,就不需要两个分开的裁决了。《革马拉》回答说:有必要教导最后这一条款,它说:因为个人不被认为是可信的,也无权自行宣布月份已圣化。因为你可能会想,既然我们在一部巴拉塔中所学的:金钱律法的案件由一个三人法庭裁决,但如果一个人是公众认可的专家,他甚至可以单独裁决金钱事务,那么在这里,一个法官如果是公认的专家,也应该有权单独圣化月份。所以,《密西拿》教导我们不是这样的,圣化月份需要三个法官。 《革马拉》问道:但为什么不说在这里,一个公认的专家也可以单独圣化月份呢?《革马拉》否定了这种可能性:但肯定在犹太民众中没有比我们的导师摩西更受公众认可的专家了,然而,至圣的上帝对他说:在亚伦不在场的情况下,你不可以圣化新月,正如经文所写:“耶和华在埃及地对摩西、亚伦说,你们要以这月为正月。”(《出埃及记》12:1 - 2)这里的“你们”是复数形式。而且,为了避免僵局,法庭不能由偶数个法官组成,所以必须再增加一个法官。因此,很明显,按照托拉律法,圣化月份需要三个法官。 《革马拉》问道:这是不是说一个证人可以成为法官,也就是说,一个目睹了某件事的人自己可以就这件事担任法官呢?我们可以说《密西拿》不符合阿基瓦拉比的观点,因为在一部巴拉塔中教导说:如果大公会看到有人杀了另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