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你说紧挨着尼散月之前的那个亚达月总是短月,那证人为何要亵渎安息日呢?法庭可以不依靠证人而通过计算来确定新月的时间呀。《革马拉》回答说:因为依据实际看到新月的证人的证词来祝圣新月是一项诫命,而不能依靠计算或既定惯例。 有人说,纳赫曼(Rav Naḥman)拉比曾讲过: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中也能学到相关内容:看到新月的证人可以为了确定两个月的新月而亵渎安息日,这两个月就是尼散月和提市黎月。诚然,如果你说紧挨着尼散月之前的那个亚达月总是短月,由于这个原因证人才可以亵渎安息日,因为依据实际看到新月的证人的证词来祝圣月份是一项诫命。但如果你说紧挨着尼散月之前的那个亚达月有时是完整月有时是短月,而且没有规律可循,那证人为何要亵渎安息日呢?让法庭现在就给这个月增加一天好了,因为它可以决定是第三十天还是第三十一天是新月的开始,然后让法庭成员把下一天祝圣为新月不就好了。《革马拉》反驳了这一观点:如果亚达月的第三十天恰逢安息日,确实会这么做。此时证人不被允许亵渎安息日。而是把这个月设为完整月,然后把下一天祝圣为新月。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亚达月的第三十一天恰逢安息日的情况,所以新月的祝圣不能推迟到下一天,因为一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天。在这种情况下,证人可以亵渎安息日,因为依据实际看到新月的证人的证词来祝圣月份是一项诫命。 卡哈纳(Rav Kahana)拉比从《密西拿》后续内容中提出了一个反驳,其中教导说:当圣殿还存在的时候,证人为了确定所有月份的新月甚至可以亵渎安息日,目的是为了使新月祭得以在恰当的时间献上,也就是确保其时间准确。从证人为所有其他月份可以亵渎安息日的原因并非是依据实际看到新月的证人的证词来祝圣月份这一事实来看,这意味着对于尼散月和提市黎月而言,证人被允许亵渎安息日也是出于另一个原因,而不是因为依据实际看到新月的证人的证词来祝圣月份这一诫命。诚然,如果你说亚达月有时是完整月有时是短月,由于这个原因证人才可以亵渎安息日。但如果你说亚达月总是短月,那他们为何要亵渎安息日呢?法庭事先就知道尼散月的新月会在何时呀。《革马拉》总结说:这确实是对纳赫曼拉比所提出证据的有力反驳。 § 据传,当乌拉(Ulla)从以色列地(Eretz Yisrael)来到巴比伦时,他说:今年他们给以禄月(Elul)多加了一天。乌拉接着说:我们巴比伦的同仁们明白我们为他们做了什么好事吗?我们把新年(Rosh HaShana)推迟了一天,这样节日就不会紧接着安息日了。《革马拉》问道:安息日和节日之间有一个工作日有什么好处呢?乌拉说:因为蔬菜如果两天不采摘就不行了,而且事先采摘的蔬菜也会不新鲜了。阿哈·巴尔·哈宁纳(Rabbi Aḥa bar Ḥanina)说:因为死者如果两天不埋葬就会开始腐烂。《革马拉》问道:这两种担忧之间在实际操作中有什么区别呢?《革马拉》回答说:它们之间的实际区别在于赎罪日(Yom Kippur)紧接着安息日到来的情况。按照认为原因是由于死者会两天得不到埋葬的人的说法,法庭会给以禄月增加一天,这样赎罪日就不会在星期日了。但按照认为原因是由于蔬菜会不新鲜的人的说法,就没有必要给以禄月增加一天。他什么时候需要蔬菜呢?只在赎罪日结束后的那个晚上;如果赎罪日在星期日,他可以在禁食结束后的晚上出去并带回新鲜蔬菜。《革马拉》问道:但按照认为原因是由于蔬菜的人的说法,法庭还是应该因为死者的缘故而把以禄月设为完整月呀,因为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革马拉》回答说:对他来说,这并非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因为可以把枯萎的蔬菜放在热水里浸泡,从而恢复其新鲜度。《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生活在巴比伦的人和生活在以色列地的人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乌拉特意说给以禄月增加一天对我们巴比伦人是有好处的呢;这对以色列地的人也是有好处的呀。《革马拉》回答说:对我们巴比伦人来说,天气非常炎热,所以蔬菜会很快枯萎,尸体也会很快腐烂。但对以色列地的人来说,天气没那么热,蔬菜和尸体可以保存两天。 § 上文提到,出于各种原因,一个月可以增加一天,即使新月是在第三十天前的那个晚上被看到的。《革马拉》对这一假设提出了质疑:是这样的吗?但难道拉巴·巴尔·沙姆埃尔(Rabba bar Shmuel)拉比在一则巴拉伊塔(baraita)中没有教导过吗:人们可能会认为,正如法庭出于某种紧迫的社群需要会给一年增加一个额外的月一样,法庭出于类似的需要也会给一个月增加一天。因此,经文上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出埃及记》12:2)。这教导我们,当出现这样的月亮时,看到它就要祝圣这个月。当看到新月时,必须毫不延迟地祝圣这个月。拉瓦(Rava)说:这并不难理解:这里说的是给月份增加一天,尽管新月是在第三十天被看到的,这是允许的;而那里说的是在第三十天祝圣这个月,尽管新月还没有被看到,这是被禁止的。这就是那则巴拉伊塔要说的意思:人们可能会认为,正如法庭出于某种紧迫的社群需要会给一年或一个月增加天数一样,一个月也可以在第三十天提前祝圣,即使没有看到新月。因此,经文上说:“你们要以本月为正月”,这教导我们:只有当月亮像这样出现时,看到它就要祝圣这个月,而在此之前不行。《革马拉》评论说,这就像耶胡达·本·利未(Rabbi Yehoshua ben Levi)拉比所说的那样:法庭可以通过严格且令人困惑的询问来威吓证人,以便他们就按时(在当月第三十天)看到的新月给出不可采信的证词。这样法庭就可以给它增加一天,然后在第三十一天祝圣新月。但法庭不可以威吓证人,让他们就未按时看到的新月给出证词,以便提前在第三十天祝圣新月。《革马拉》问道:是这样的吗?但难道作为犹太教公会领袖的犹大·内西亚(Rabbi Yehuda Nesia)没有给阿米(Rabbi Ami)拉比送去一则讯息吗:要知道,在约哈南(Rabbi Yoḥanan)拉比在世的所有日子里,他都教导我们说,可以威吓证人,让他们就未按时看到的新月给出证词。这样做是为了能提前在第三十天祝圣新月。尽管证人没有看到月亮,他们也可以说:我们看到了。阿巴耶(Abaye)说:这并不难理解:这条裁决说的是尼散月和提市黎月,为了确定这两个月里的节日,可以提前祝圣这两个月;那条裁决说的是其他月份,即使出于其他紧迫需要,也不可以提前祝圣这些月份。拉瓦说:拉巴·巴尔·沙姆埃尔所教导的,即法庭不可以出于社群需要而延长或缩短月份,遵循的是阿赫里姆(Aḥerim)的观点,如一则巴拉伊塔所教导的:阿赫里姆说:一年的五旬节(Shavuot)和下一年的五旬节之间的差别,以及类似地,一年的新年和下一年的新年之间的差别,仅仅是一周中的四天。一个农历年有354天,它被分成十二个交替的月份,其中六个月份是三十天,六个月份是二十九天。因此,每一年是五十周零四天。如果是闰年,一年就有383天,即五十四周零五天,它们之间就有五天的差别。 内哈代亚(Neharde’a)的迪米(Rav Dimi)拉比以相反的方式讲解了这则巴拉伊塔:法庭可以威吓证人,让他们就未按时看到的新月给出证词,以便能提前在第三十天祝圣新月。但法庭不可以威吓证人,让他们就按时看到的新月不给出可接受的证词,以便给旧月增加一天,从而在第三十一天祝圣新月。《革马拉》问道:迪米拉比的观点的理由是什么呢?威吓证人让他们就没看到的事情作证,比威吓他们让他们就看到的事情不给出证词更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