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回答:这段巴拉塔内容不完整,其完整内容如下:阿夫托勒莫斯以五位长老的名义作证说:就什一税而言,香橼依据果实采摘的时间来确定(是否应缴纳什一税);就安息年而言,香橼依据果实成形的时间来确定(相关规定)。但我们的贤哲们在乌沙进行了表决,并裁定香橼无论是在什一税的问题上还是在安息年的问题上,都依据果实采摘的时间来确定(相关事宜)。 据说,以色列地的阿莫拉伊姆(犹太教律法学者)曾讨论过这个问题:约哈南拉比和雷什·拉基什拉比都说:在安息年周期的第六年进入安息年且在安息年里被采摘的香橼,在任何情况下、出于任何目的都被视为第六年的物产。当拉文从以色列地来到巴比伦尼亚时,他说约哈南拉比曾讲过:在安息年周期的第六年进入安息年且在安息年里被采摘的香橼,即便在安息年之初它只有橄榄大小,而在安息年期间它长到了面包大小,也被视为应缴纳什一税的第六年物产,如果一个人未缴纳什一税就食用它,就要为食用未缴纳什一税的物产而承担责任。 贤哲们在一段巴拉塔中教导说:果实在舍瓦特月十五之前成形的树,要依照前一年的规定缴纳什一税;如果果实是在舍瓦特月十五之后成形的,就要依照即将到来的一年的规定缴纳什一税。 尼希米拉比说:这种说法是针对哪种情况而言的呢?是针对一年内能结两批果实的树而言的。《革马拉》在这里打断并就这段巴拉塔的措辞提出一个问题:你会认为是两窝(broods)吗?动物才会产仔(broods),树可不会呀。应该说:像是两批,即相当于两个季节的收成。 巴拉塔接着说:但对于那些一年只结一批果实的树,比如棕榈树、橄榄树和角豆树,它们一年只结一次果,即便它们的果实在舍瓦特月十五之前就已成形,也要依照即将到来的一年的规定缴纳什一税,因为它们遵循果实采摘的时间(来确定什一税事宜)。按照尼希米拉比的说法,由于只有少数果树一年能结两批果实,所以大多数果实都会依照果实采摘的时间来缴纳什一税。 约哈南拉比说:人们在角豆树的问题上习惯按照尼希米拉比的观点行事,即它们的什一税年份依据果实采摘的时间来确定。 雷什·拉基什针对约哈南拉比的观点从一则《密西拿》中提出异议,该《密西拿》教导说:就白无花果树而言,就食用和清除(安息年物产)的律法规定而言,它们的安息年是在安息年周期的第二年,因为它们的果实要生长三年,所以在安息年周期的第二年成熟的果实其实在前一个安息年就已经成形了。这表明什一税是依据果实成形的时间而不是采摘的时间来确定的。 约哈南拉比沉默不语,没有回应,就好像他无言以对一样。 祭司亚巴拉比对祭司约瑟拉比说:约哈南拉比为什么沉默呢?他本可以这样对雷什·拉基什说:我跟你说的是尼希米拉比的观点,你却拿拉比们的观点来回应我? 祭司约瑟拉比回答:他没法这么争辩,因为雷什·拉基什可能会接着对他说:你要抛开构成多数意见的拉比们的观点,而去依照尼希米拉比这单一的反对意见行事吗? 祭司亚巴拉比进一步问道:约哈南拉比本可以对他说:我只是在跟你说人们的做法,而且他们的习俗是遵循尼希米拉比的观点,你却跟我说这是一种禁令? 祭司约瑟拉比回答:他没法这么说,因为雷什·拉基什可能会接着对他说:在涉及禁令的情况下,即便他们习惯以某种特定方式行事,我们能任由他们继续下去吗? 祭司亚巴拉比又进一步问道:约哈南拉比本可以这样对雷什·拉基什说:我跟你说的是角豆树的什一税,这只是拉比法令规定的(事宜),因为按照《托拉》律法,除了葡萄和橄榄之外,所有果实都免交什一税,而你跟我讲的是《托拉》律法规定的安息年的事?由于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论点,《革马拉》再次对这件事进行了阐释。 相反,祭司亚巴拉比说:我怀疑雷什·拉基什是否真的对约哈南拉比的观点提出了最初的那个异议,因为这个异议有如此明显的反驳理由。 《革马拉》问道:他是否提出了这个问题?但他确实提出了呀,就像故事里所记载的那样。应该说:我怀疑约哈南拉比是接受了这个问题所以沉默不语,因为他无言以对,还是他其实不接受这个问题但仍然保持沉默,因为他觉得这个问题不值得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