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评注道:有必要陈述沙姆埃尔的这三条陈述,以便阐明他的立场。因为假如沙姆埃尔只教导我们律法是依照西门·舍祖里拉比的观点,我可能会说这是因为他认为即便对于固体也存在混合的情况。所以,他教导我们第二条陈述,即除了酒、油和其他液体之外,任何东西都不存在混合的情况。 假如沙姆埃尔只教导我们除了液体之外任何东西都不存在混合的情况,我可能会说他在什一税的问题上与贤哲们观点一致,即豇豆的混合物不能一起缴纳什一税。所以,他教导我们律法是依照西门·舍祖里拉比的观点。 假如沙姆埃尔只教导我们这两条陈述,我可能会依照泽拉拉比的观点说,要调和沙姆埃尔的一条陈述与另一条陈述是很困难的。所以,他教导我们在所有情况下,什一税年份是依据农产品完全成熟的时间来确定的,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律法才依照西门·舍祖里拉比的观点。 假如沙姆埃尔只教导我们在所有情况下什一税年份是依据农产品完全成熟的时间来确定的,我可能会说这甚至适用于谷物和橄榄。所以,他教导我们在西门·舍祖里拉比与贤哲们有争议的方面,也就是关于豆类的问题上,律法依照西门·舍祖里拉比的观点,但对于谷物和橄榄,什一税年份是依据它们长到三分之一大小的时间来确定的。 《革马拉》问道:但让他只教导我们这两条陈述就够了呀,即律法依照西门·舍祖里拉比的观点以及在所有情况下什一税年份是依据果实完全成熟的时间来确定的,这就足以阐明沙姆埃尔的立场了。为什么还需要告诉我任何东西都不存在混合的情况呢?《革马拉》回答:这是要告诉我们并非是说固体不存在混合情况,而是说酒、油和其他液体是存在混合情况的。 § 在一段巴拉塔中教导说,约瑟·哈加利利拉比说:经文写道:“在你从禾场、酒榨收了庄稼之后”(《申命记》16:13)。这教导我们,正如被带到禾场的谷物和被带到酒榨的酒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们依靠过去一年的雨水生长,也就是依靠前一年冬天降雨留在地下的水分生长,并且律法规定它们要依照过去的年份缴纳什一税,同样,任何依靠过去一年的雨水生长的东西都要依照过去的年份缴纳什一税。这是要把蔬菜排除在外,因为蔬菜依靠即将到来年份的雨水生长,它们的生长周期短,在生长过程中依靠降雨来滋养。因此,它们要依照即将到来的年份缴纳什一税。 阿基瓦拉比说:经文应该这样来阐释:“在你从禾场、酒榨收了庄稼之后”;这教导我们,正如被带到禾场的谷物和被带到酒榨的酒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们依靠大量雨水生长,也就是说降雨就足够了,它们不需要灌溉,并且律法规定它们要依照过去的年份缴纳什一税,同样,任何依靠大量雨水生长的东西都要依照过去的年份缴纳什一税。这是要把蔬菜排除在外,因为蔬菜依靠所有的水生长,也就是说它们也需要灌溉。因此,它们要依照即将到来的年份缴纳什一税。 《革马拉》问道:约瑟·哈加利利拉比和阿基瓦拉比的观点之间实际的区别是什么呢?阿巴胡拉比说:在无籽洋葱和豇豆的问题上,他们的观点存在实际区别,正如我们在一则《密西拿》中学到的:无籽洋葱,是为了其绿叶而种植的,不是为了其球茎或种子,还有豇豆植株,是当作蔬菜来种植食用的,如果在犹太新年之前三十天停止给它们浇水,使得它们的绿色部分停止生长并开始为了留种而生长,那么它们要依照过去的年份缴纳什一税,如果新年是安息年,它们就是允许的。如果不是,若是安息年它们就是被禁止的,而在平常年份它们要依照即将到来的年份缴纳什一税。所以,律法并非取决于植物的种类,而是取决于庄稼实际上是依靠前一年的雨水还是新一年的雨水来滋养的,并且这则《密西拿》是依照约瑟·哈加利利拉比的观点来传授的。 § 《密西拿》教导说:根据贝特约沙迈的说法,舍瓦特月(Shevat)初一为树木的新年。《革马拉》问道:把树木的新年定在这个日期的原因是什么呢?以利以谢拉比说,俄沙亚拉比说:原因是到那个时候,一年中的大部分雨水已经落下,而大部分季节,也就是冬季,尚未过去,因为冬季会一直持续到春分,春分通常在尼散月(Nisan)。《革马拉》问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呢?《革马拉》解释说:他的意思是:尽管大部分冬季尚未过去,但由于一年中的大部分雨水已经落下,所以就被认为是前一年降雨期的结束,从那时起生长的任何东西都被认为是下一年的庄稼。 贤哲们在一段巴拉塔中教导说:曾经有一件涉及阿基瓦拉比的事,他在舍瓦特月初一摘了一个香橼(etrog),并留出了两种什一税。这件事发生在安息年周期的第二或第五年。在第二和第五年要留出第二什一税,而在第三和第六年要留出穷人什一税。阿基瓦拉比留出了第二什一税和穷人什一税,是因为他对律法规定存在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