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毫无保留地将其转交给公众,心里会把它们当作自己的东西留着,因此《巴拉伊塔》教导我们,这(种情况)并不值得担忧。 《革马拉》问道:我们《密西拿》的坦拿为什么不把尼散月初一算作收取舍客勒的新年呢? 《革马拉》回答:《密西拿》的坦拿只列举确定的新年。既然有教导说:如果一个人用旧的捐款献上(祭物),他就算履行了义务,他就不能把这个新年作为一条确定的规则来陈述,所以他就没有传授这一点。 § 《巴拉伊塔》中教导说:也有人说,尼散月初一也是出租房屋的新年。 贤哲们传授了如下一部《巴拉伊塔》:如果一个人把房子租给另一个人租一年,他要一天天累计满十二个月。但如果他说他是把房子租“今年”,那么,即便协议是在亚达月初一才达成的,一个月后尼散月初一到了,这就算作一年,租赁合同也就到期了。 《革马拉》评论说:即便按照那种认为一年里的一天也算作一年的观点,就出租房屋的律法而言,这里情况不同,因为一个人不会费神去租少于三十天的房子。因此,如果一个人在亚达月初一之后租了房子,亚达月剩下的日子不算作一整年。 《革马拉》问道:但为什么不说提市黎月初一才是出租房屋的新年呢?这样的话,如果一个人在夏天租了房子租一年,那这一年就会在提市黎月结束呀。 《革马拉》回答:一个没具体说明(租赁时长)就租房子的人,是打算把房子租整个雨季,一直到尼散月雨季结束的时候。 《革马拉》问道:那部《巴拉伊塔》的第一位坦拿以及我们《密西拿》的坦拿为什么不把尼散月初一包括在出租房屋的新年里呢?他们认为,即便在尼散月,天空经常也是乌云密布、会下雨的。因此,一个租房子的人不会只打算租到尼散月初一,因为想必他不想让自己处于雨还在下的时候却无家可归的境地。 § 《密西拿》说:以禄月(Elul)初一是牲畜什一税的新年。 《革马拉》评论说:这部《密西拿》所引观点的作者是谁呢?是拉比梅尔,正如在一部《密西拿》中所教导的,拉比梅尔说:以禄月初一是牲畜什一税的新年。 《革马拉》问道:至于节期方面,也就是尼散月初一为节期的新年,这部《密西拿》所引观点的作者是谁呢?是拉比西门,他认为只有当三个节期按顺序依次过去,且逾越节在先时,才会违反禁止迟延的禁令。再看《密西拿》的最后条款,其中说拉比以利以谢和拉比西门说:牲畜什一税的新年是在提市黎月初一。难道《密西拿》的开头条款和最后条款遵循拉比西门的观点,而中间关于牲畜什一税的条款却遵循拉比梅尔的观点吗? 约瑟夫拉比说:整部《密西拿》是依照犹大·哈纳西拉比的观点,他根据不同坦拿的观点来理解《密西拿》。就节期而言,他秉持拉比西门的观点,而就牲畜什一税而言,他秉持拉比梅尔的观点。 《革马拉》提出一个难题:如果是这样,怎么会有四个新年呢?如果《密西拿》的坦拿认为以禄月初一是牲畜什一税的新年,那就有五个新年了:尼散月初一、尼散月十五日、以禄月初一、提市黎月初一和细罢特月(Shevat)十五日。 拉瓦说:根据每种观点来看都只有四个新年:按照拉比梅尔的观点有四个,他不把节期的新年算在内,因为在他看来,没有一个固定的起始时间来开始计算节期。按照拉比西门的观点同样也有四个新年,因为他不把牲畜什一税的新年算在内,在他看来,牲畜什一税的新年是在提市黎月初一,这个已经列出来了。 拉夫·纳赫曼·巴尔·以撒克给出了另一个答案:对《密西拿》应这样理解:有四个月里面有好几个新年,因为在尼散月,按照拉比梅尔的观点,有两个新年:初一为国王(纪年的新年),十五日为节期(的新年)。 《革马拉》从如下一部《巴拉伊塔》提出异议:尼散月十六日是献欧麦尔(omer)祭物的新年,因为从这一天起就允许食用新收获的谷物了。西弯月(Sivan)初六是献两块饼的新年,也就是在五旬节献上用新小麦做的两块饼的公众祭物的新年,因为从这一天起就允许在圣殿里用新收获的谷物献素祭了。如果是这样,按照拉瓦的说法,就让《密西拿》教导说有六个新年,包括尼散月十六日和西弯月初六,而按照拉夫·纳赫曼·巴尔·以撒克的说法,就让它教导说有五个新年,因为西弯月是有一个新年的月份。 帕帕拉比说:当《密西拿》的坦拿计算新年时,他只计算那些从傍晚开始的;那些不从傍晚开始的他就不算。由于与欧麦尔祭物和两块饼相关的新年不是从傍晚开始,而是从它们被献上的时候开始,所以他就不把它们包括在内。 《革马拉》问道:但有节期的新年呀,它也不是从傍晚开始的,因为禁止迟延的禁令不是在节期开始的傍晚就被违反,而是要在早晨,在每日的祭献完成之后,一个人才能够把许愿的牲畜带到祭坛上的时候才会违反,然而《密西拿》的坦拿还是把它算了进去。 《革马拉》回答:由于他必须在节期内献上他的许愿祭物,所以从节期一开始他就有违反禁止迟延禁令的责任。 《革马拉》进一步问道:但还有禧年的新年呀,它也不是从傍晚开始,而是从赎罪日白天吹羊角号的时候开始,然而《密西拿》的坦拿还是把它算了进去。 《革马拉》回答:这部《密西拿》是依照约哈南·本·贝罗卡(Yoḥanan ben Beroka)的儿子以实玛利拉比的观点,他说禧年是从新年(Rosh HaShana)开始的,吹羊角号只是完成释放奴隶的程序。因此,禧年的新年就被包括在内了。 拉夫·伊迪(Rav Idi)的儿子拉夫·谢沙(Rav Sheisha)对为什么《密西拿》中没有提到献欧麦尔祭物的新年和献两块饼的新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当《密西拿》的坦拿计算新年时,他只计算那些不取决于某个行为的;那些取决于某个行为的,比如献上欧麦尔祭物或两块饼,他就不计算。 《革马拉》问道:但有节期的新年呀,它是取决于某个行为的,即每日祭献的献上,因为在每日祭献之前不允许献上任何祭物,然而《密西拿》的坦拿还是把它算了进去。 《革马拉》回答:并非如此,因为违反“不可迟延”的禁令并不取决于其他任何事情;相反,节期一开始它自己就开始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