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所需要的公牛犊、公绵羊、绵羊羔,并要用的麦子、盐、酒、油,都要照耶路撒冷祭司的话,每日供给他们,不得有误。”(《以斯拉记》6:9)居鲁士对圣殿的贡献难道不表明他敬畏上天吗?拉比以撒对拉夫·卡哈纳说:老师,从您自己引用的经文就可以提出反驳,因为下一节经文接着说:“好叫他们献馨香的祭给天上的神,又为王和王众子的寿命祈祷。”(《以斯拉记》6:10)这表明居鲁士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好让犹太人献祭并为他和他的儿子们祈祷。 《革马拉》问道:这样做的人难道不是在做好事吗?不是有一部《巴拉伊塔》教导说:如果一个人施舍,说:“我拿出这舍客勒作慈善,是为了我的孩子们能活下去”,或者说:“我拿出它是为了凭此能在来世获得生命”,他仍然被视为十足的义人吗?如果是这样,国王让人献祭好让犹太人为他和他孩子们的生命祈祷,这有什么错呢?《革马拉》回答:这并不难。在这里,一个人使自己的慈善行为带有条件却仍被视为义人的情况,说的是犹太人。这是因为即使他的条件没有实现,他也不会向上帝抱怨。然而,在那里,居鲁士没有因为他的善举而得到称赞,因为那是带有条件的,这里说的是外邦人。一个外邦人如果他的条件没有实现,可能会后悔自己的行为并向上帝抱怨。 如果你愿意,可以这样说:我们从哪里推断出居鲁士堕落了呢?因为关于圣殿的建造有这样的记载,他下了这样的命令:“房屋要建造……用三层大石头、一层新木头,费用要出于王库。”(《以斯拉记》6:4)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命令用一层木头建造圣殿呢?他想:如果犹太人反抗我,我就放火烧他们的圣殿,因为有木头,圣殿会更容易燃烧。 《革马拉》提出一个问题:难道说所罗门建造第一圣殿的时候没有做同样的事吗?不是写着:“他又建造内院,长三十肘,宽二十肘,三层石头,一层香柏木梁。”(《列王纪上》6:36)《革马拉》回答:所罗门把木头放在石头地基的上面,所以即使圣殿被烧,石头地基还会留存,而居鲁士把木头放在下面,所以如果他放火烧圣殿,整个建筑都会倒塌。而且,所罗门把木头嵌在建筑物里,为的是让它不那么易燃,而居鲁士没有把木头嵌进去。此外,所罗门用灰泥涂抹木头以防火,而居鲁士没有用灰泥涂抹木头。 拉夫·约瑟说,也有人说是拉比以撒说:我们从哪里推断出居鲁士堕落了呢?从这里,因为经文写着:“王对我说(那时王后也坐在王的旁边):‘你去要多少日子?几时回来?’王喜欢差遣我去,我就定了日期。”(《尼希米记》2:6)经文中“王后(shegal)”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拉巴·巴尔·利马以拉夫的名义说:它的意思是一只母狗坐在他旁边,他和这只狗行淫。 《革马拉》提出一个疑问:然而,如果是这样,就和关于伯沙撒所写的内容有矛盾:“你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将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王后(shegal)、妃嫔用这器皿饮酒。”(《但以理书》5:23)如果shegal是指母狗,母狗会喝酒吗?《革马拉》解释:这并不难,也许他们训练它喝酒。 《革马拉》又提出一个疑问:然而,如果是这样,就和所写的内容有矛盾:“有君王的女儿在你尊贵的妇女之中;王后(shegal)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边。”(《诗篇》45:10)如果shegal是指母狗,先知向犹太人宣告的是什么呢?《革马拉》解释:先知是这样说的:因为律法对犹太人来说像外邦人眼中的母狗一样珍贵,所以你们配得俄斐的金子。如果你愿意,可以这样说:实际上,在所有这些其他语境中,shegal这个词的意思是王后,但拉巴·巴尔·利马有一个传统说法,在与居鲁士有关的内容中,shegal这个词的意思是母狗。为什么它被称为王后(shegal)呢?因为这只狗对他来说像王后一样珍贵;或者是因为他让狗坐在他旁边代替王后。 如果你愿意,可以这样说:我们从哪里推断出居鲁士堕落了呢?从这里,因为经文说:“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以斯拉记》7:22)一开始他没有设定限量地给予,但是现在他设定了限量。这种说法被否定了:但也许一开始他不知道该设定什么限量,因为他不熟悉圣殿的日常所需,后来,当情况清楚了,他设定了一个合适的限量。所以,很明显,就像我们最初回答的那样,居鲁士堕落的证据是基于他和他的“王后”的关系,而不是基于他对圣殿的捐赠。 § 《密西拿》教导说:尼散月初一也是节期的新年。《革马拉》问道:节期的新年真的是尼散月初一吗?难道不是尼散月十五,逾越节的第一天吗?拉夫·希斯达说:《密西拿》的意思是,在尼散月的这个节期是节期的新年。《革马拉》评论说:这个裁决对于一个许愿的人来说有实际的差别,用于确定他何时违反“不可迟延”的禁令。并且《密西拿》是按照拉比西门的观点来教导的,因为一部《巴拉伊塔》教导说:无论是一个人许愿要向圣殿献供品,还是把一件物品分别为圣献给圣殿,或者是进行估价(承诺把某个人的价值支付给圣殿库房),从那一天起,过了三个节期他还没有履行他的承诺,他就违反了“不可迟延”的禁令,正如经文所说:“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申命记》23:22)拉比西门说:一个人不是在任意三个节期过去后就违反了禁止迟延的禁令,而是当三个节期按顺序过去后,即逾越节、五旬节、住棚节,且逾越节在先,才违反禁令。而且,拉比西门·本·约海也会说:在一个人违反禁止迟延的禁令之前必须过去的节期,有时是三个,有时是四个,有时是五个。怎么会这样呢?如果一个人在逾越节之前许愿,那就是三个节期,因为他可以把献供品推迟到住棚节;如果他在五旬节之前许愿,那就是五个节期,因为三个节期的计数从下一个逾越节才开始;如果他在住棚节之前许愿,那就是四个节期。 贤哲们在一部《巴拉伊塔》中教导说:对于那些因金钱许愿、因估价许愿、因奉献、因分别为圣、因赎罪祭、因赎愆祭、因燔祭、因平安祭、因慈善许愿、因什一税、因头生的祭物、因牲畜什一税或者因逾越节祭物而有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