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植树、压条或嫁接是在犹太新年(岁首节)前三十天以上进行的,那么此次种植所结的果实,即便在上一个犹太新年时三年期限已届满,在种树后的第四年舍瓦特月(犹太历五月)十五日之前仍属禁食之列。这一原则既适用于“欧尔拉”年期间的“欧尔拉”(即禁止食用果实的三年期间),也适用于第四年产果年期间的第四年所产果实(这种果实必须在耶路撒冷食用,若在耶路撒冷之外食用则须先赎回)。 《革马拉》问道:这些关于“欧尔拉”和第四年所产果实的禁令延续到提市黎月(犹太历七月)之后直至舍瓦特月十五日的规定是从何而来的呢?希雅·巴尔·阿巴说约哈南拉比曾讲过,也有人确定是以雅奈拉比的名义讲的:经文说:“三年之内,你们不可吃它的果子;它不可被食用。到了第四年,它所有的果子都要成为圣物,用以赞美耶和华。到了第五年,你们就可以吃它的果子,使它为你们增产;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19:23 - 25)。巴拉塔解释说:连接这些经文的连词“和”的重复出现表明,从“三年……到了第四年”这些经文来看,有时树已进入第四年,但果实仍因“欧尔拉”规定而被禁食;从“到了第四年……到了第五年”这些经文来看,有时树已进入第五年,但果实仍因第四年所产果实的规定而被禁食。 《革马拉》提出:我们能不能说这则巴拉塔与梅尔拉比的观点不符呢?因为如果它符合梅尔拉比的观点,梅尔拉比不是说过哪怕一年里只有一天也算作一年吗?如在一则巴拉塔中所教导的:《托拉》中未加具体说明而提到的“公牛犊”(par)一词,指的是已满二十四个月零一天的公牛犊,因为虽然传统上认为公牛犊是三岁,但一旦进入第三年哪怕只有一天,就已经被视作三岁了;这是梅尔拉比的说法。巴拉塔接着说:以利亚撒拉比说:“公牛犊”一词指的是已满二十四个月零三十天的牲畜。正如梅尔拉比会说的:《托拉》中但凡未加具体说明而提到“牛犊”(egel)一词,指的是一岁的牛犊;“小公牛”(ben bakar)指的是两岁的母牛;“公牛犊”指的是三岁的母牛。由于涉及种植的这则巴拉塔要求树要在犹太新年前三十天种植,而不是一天,所以似乎它与梅尔拉比的观点不符。 《革马拉》反驳了这一观点:即便你说这则巴拉塔符合梅尔拉比的观点,也可以这样解释。当梅尔拉比说一年里有一天也算作完整的一年时,这只是指那一天在年末的时候;因为新一年的计数即将开始,所以那一天可被视作一整年。但如果那一天在年初,那这一天就不被视作一整年。针对这一说法,拉瓦说:但我们难道不能用一种更有力的推理(归谬法)来证明恰恰相反的情况吗?就拿经期妇女的例子来说,在她七天的不洁期结束时,一天的开头并不算作完整的一天,她必须等到第七天结束,且只能在晚上进行浸礼(在宗教沐浴池中沐浴);然而在她不洁期开始时,一天的结尾却算作完整的一天,因为如果她在日落前不久出现流血情况,那一天就被视作她七天不洁期的第一天;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一年的情况而言,既然在年末时一天可算作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