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诵读《哈利路亚》时,有些地方的习俗是要将某些经文重复诵读,那就重复诵读两遍。在习惯只简单诵读一遍(即只诵读一次)的地方,就简单诵读一遍。在有诵读完《哈利路亚》后念诵祝福经文习俗的地方,就应该念诵祝福经文。一切都依照当地的习俗。 阿巴耶说:他们只是说在诵读完《哈利路亚》后的祝福经文方面依循当地习俗;然而,在所有地方,在诵读《哈利路亚》之前念诵祝福经文都是一项宗教义务。正如拉夫·犹大说,塞缪尔曾说:对于所有的宗教诫命,人们在履行之前都要为它们念诵祝福经文。 《革马拉》问道:从哪里可以推断出“over”这个词的表述意思是在行动之前呢?拉夫·纳赫曼·巴尔·伊茨哈克说,就如同经上所记:“亚希玛斯就从平原往前跑,跑过(vaya’avor)了古实人”(《撒母耳记下》18:23),也就是说,亚希玛斯超过了古实人。阿巴耶说,是从这里推断出来的:“他在他们前头过去(avar)”(《创世记》33:3)。也有人说,证据来自这里:“他们的王必在他们前头行(vaya’avor),耶和华必作他们的首领”(《弥迦书》2:13)。 在一部巴拉塔(《塔木德》之前的口传律法文献)中有这样的教导:犹大·哈纳西拉比会在诵读《哈利路亚》时将某些内容重复。以利亚撒·本·佩拉塔拉比给《哈利路亚》增添了内容。《革马拉》问道:他增添了什么呢?当然,这不可能是说以利亚撒·本·佩拉塔拉比往《哈利路亚》里添加了他自己的语句。阿巴耶说:他增添了重复的内容,也就是说,他从“我要称谢你”及之后的内容开始重复其他经文。从那一点起,他将每一节经文都重复了一遍。 在与《哈利路亚》相关的讨论中,《革马拉》引用了拉夫·阿维拉所教导的内容。有时他在引用拉夫·阿米的话时讲述这个阐释,有时在引用拉夫·阿西的话时讲述这个阐释:“孩子渐渐长大,断了奶(vayiggamal),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创世记》21:8)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将来,神圣的主,愿他受称颂,会在他向以撒的后裔施予(sheyigmol)慈爱之日为义人预备一场筵席。在他们吃喝之后,赴宴的人会递给我们的祖先亚伯拉罕一杯酒让他念诵祝福经文,因为他是我们的始祖之首。亚伯拉罕会对他们说:我不会念诵祝福经文,因为我有瑕疵,因为邪恶的以实玛利是从我而出的。亚伯拉罕会对以撒说:拿着这杯酒去念诵祝福经文。以撒会对他们说:我不会念诵祝福经文,因为邪恶的以扫是从我而出的。以撒会对雅各说:拿着这杯酒去念诵祝福经文。雅各会对他们说:我不会念诵祝福经文,因为我在拉结和利亚在世时娶了她们姐妹俩,而将来《托拉》是禁止这样做的。虽然在当时娶两姐妹并非被禁止,但这种做法最终会被视为严重的罪过。雅各会对摩西说:拿着这杯酒去念诵祝福经文。摩西会对他们说:我不会念诵祝福经文,因为我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没有资格进入以色列地。摩西会对约书亚说:拿着这杯酒去念诵祝福经文。约书亚会对他们说:我不会念诵祝福经文,因为我没有资格拥有儿子。证据就是经上写着:“嫩的儿子约书亚”(《民数记》14:6),而在以法莲的族谱中记载着:“他的儿子是嫩,约书亚是他的儿子”(《历代志上》7:27)。由于经文没有提及约书亚的任何子女,显然他没有儿子。约书亚会对大卫说:拿着这杯酒去念诵祝福经文。大卫会对他们说:我会念诵祝福经文,而且我适合念诵祝福经文,正如经上所记:“我要举起救恩的杯,称扬耶和华的名”(《诗篇》116:13)。 《密西拿》:吃完逾越节的羔羊后,人们不会用“阿菲科曼”(afikoman)来结束用餐。 《革马拉》问道:“阿菲科曼”是什么意思呢?拉夫说:它的意思是,一起吃逾越节羔羊的一群人中的成员不应该离开这个群体去加入另一个群体。一个加入了某个群体一起吃逾越节羔羊的人不可以离开并带走食物。根据这种解释,“阿菲科曼”源自短语“afiku mani”,意为“拿走器皿”。这条禁令的原因是,人们可能会在已经在别处开始吃逾越节羔羊之后,又把它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是被禁止的,因为逾越节羔羊必须由一个群体在一个地方吃完。 塞缪尔说:它的意思是,用餐后不可以吃甜点,比如对我来说像蘑菇(urdila’ei)那样的食物,对拉夫(阿爸)来说像小鸡那样的食物。他们习惯在饭后吃一些美味佳肴。 拉夫·哈南纳·巴尔·希拉和约哈南拉比说:“阿菲科曼”指的是诸如枣子、烤谷物和坚果之类的食物,这些食物是在用餐期间吃的。 在一部符合约哈南拉比观点的巴拉塔中有这样的教导:吃完逾越节羔羊后,人们不会以吃枣子、烤谷物和坚果之类的食物来结束用餐。 拉夫·犹大说,塞缪尔还讲了另外一条律法:如今,在我们没有逾越节羔羊的时候,吃完无酵饼后也不可以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 《革马拉》问道: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吃完逾越节羔羊后不可以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革马拉》从《密西拿》中推断:是吃完逾越节羔羊后不可以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然而,吃完无酵饼后是可以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的。《密西拿》中的这条陈述显然与塞缪尔的裁决相矛盾。《革马拉》反驳了这种观点:那是一种错误的推断,因为《密西拿》是以“不言而喻”的风格表述的。对《密西拿》应该这样理解:不言而喻,吃完无酵饼后不可以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因为无酵饼的味道很淡。如果之后吃了别的东西,无酵饼的味道就会消散。然而,逾越节羔羊有很浓的味道,不容易消散,人们可能会认为吃完它之后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没有问题。因此,《密西拿》教导我们,吃完逾越节羔羊后也禁止用“阿菲科曼”来结束用餐。 《革马拉》提出:让我们说《托塞夫塔》(《塔木德》的补充文献)支持了塞缪尔的裁决:关于无酵海绵蛋糕、油炸的饼(用油炸且加了蜂蜜)以及蜂蜜蛋糕,一个人在逾越节之夜可以尽情吃这些食物,前提是在吃完所有这些食物之后要吃一个橄榄大小的无酵饼。《革马拉》从这里推断出,如果他在吃了那些蛋糕之后再吃无酵饼,是的,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无酵饼是最后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