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逾越节若未谈及这三件事,就未履行其义务:逾越节的羔羊、无酵饼和苦菜。当提及这些事时,必须详细阐述并解释它们:献上逾越节的羔羊,是因为全能者越过了我们祖先在埃及的房屋,如经上所记:“你们要说:这是献给耶和华逾越节的祭。当他击杀埃及人的时候,越过了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房屋,救了我们的家”(《出埃及记》12:27)。 拉班·迦玛列继续解释:食用无酵饼的原因是,我们的祖先从埃及被救赎出来,如经上所记:“他们把从埃及带出来的生面烤成无酵饼,因为他们被催逼离开埃及,不能耽延,也没有为自己预备什么食物”(《出埃及记》12:39)。吃苦菜的原因是,埃及人使我们祖先在埃及的生活苦不堪言,如经上所记:“他们用苦工使他们的日子过得艰难,无论是和泥、做砖,或是田间各样的工,他们在一切的工上都严严地使他们劳碌”(《出埃及记》1:14)。 《密西拿》的坦拿(口传律法学者)进一步说道:每一代人都必须把自己看作仿佛是亲自从埃及出来的,如经上所记:“当那日,你要告诉你的儿子说:这是耶和华因我出埃及所做的事”(《出埃及记》13:8)。每一代人,每个人都必须说:“这是耶和华为我所做的事”,而不是:“这是耶和华为我祖先所做的事”。 《密西拿》接着讲述《哈加达》(逾越节讲述出埃及故事的文本)的内容。因此,我们有义务感谢、赞美、颂扬、歌颂、尊崇、敬重、祝福、敬畏并称赞[lekales]那位为我们的祖先以及我们施行所有这些神迹的主:他把我们从奴役带向自由,从悲伤带向喜乐,从哀悼带向节日,从黑暗带向光明,从奴役带向救赎。我们要在他面前说:哈利路亚。此时要诵读在所有喜庆日子都会诵读的《哈利路亚》。由于在逾越节家宴(seder)的这个环节并不会完整诵读《哈利路亚》,《密西拿》便问道:要诵读《哈利路亚》到哪里为止呢? 贝特约瑟夫(Beit Shammai)说:要读到“他使不能生育的妇人安居家中,作多子的快乐母亲,哈利路亚”(《诗篇》113:9)。而贝希勒尔(Beit Hillel)说:要读到“他使磐石变为水池,坚石变为泉源,哈利路亚”(《诗篇》114:8)。并且要用一个提及救赎的祝福来结束这部分《哈利路亚》的诵读。 拉比·塔尔丰说,虽然人应当诵读:“他救赎了我们以及我们的祖先脱离埃及”,但这样诵读的人不会以“耶和华啊,你是应当称颂的”这句套语作结。拉比·阿基瓦说,人们要诵读这祝福的另一种版本:同样,我们的主耶和华以及我们祖先的神会引领我们平安地迎来未来的假日和节日,为你城的建造而喜乐,在你的事奉中满心欢悦。在那里,我们将食用逾越节的羔羊及其他祭物等等,直到:“耶和华啊,你是应当称颂的,你救赎了以色列”。 《革马拉》(《塔木德》中的评注部分):拉瓦说:当提及从埃及的出埃及事件时,必须说:“他把我们从那里带出来”。此外,拉瓦说:当在逾越节家宴期间提及必须记念的三件事之一的无酵饼时,必须把它举起来展示给在场的众人看。同样,在谈论苦菜时,也必须把它们举起来。然而,现今则不必举起(逾越节的)肉。不仅如此,而且这样做是被禁止的,因为如果一个人举起肉,就好像他在圣殿之外食用祭肉。旁观者可能会认为他是把它当作逾越节羔羊的肉来展示,而依据《托拉》律法,在圣殿之外宰杀羊作为逾越节羔羊是被禁止的。 拉夫·阿哈·巴尔·雅各布说:盲人可免诵读《哈加达》。证据是,此处关于逾越节羔羊有这样的记载:“当那日,你要告诉你的儿子说:这是耶和华因我出埃及所做的事”(《出埃及记》13:8),而在那里,关于顽梗悖逆的儿子,其父母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个贪吃的,又是个酒鬼”(《申命记》21:20)。《塔木德》解释了“这”这个词的文字类比:正如在顽梗悖逆儿子的情况中,贤哲们阐释说经文排除了盲人,因为盲人父母无法说:“我们这儿子”,因为他无法指向他;在这里,在诵读逾越节《哈加达》的情况中,“这”这个词也排除了盲人。 《塔木德》问道:是这样吗?但难道马雷马尔没有说过:我问过拉夫·约瑟夫学派的贤哲们(拉夫·约瑟夫是盲人):在拉夫·约瑟夫的家里是谁诵读《哈加达》呢?他们告诉他:拉夫·约瑟夫自己诵读。马雷马尔随后又问:在拉夫·舍舍特(也是盲人)的家里是谁诵读《哈加达》呢?他们告诉他:拉夫·舍舍特自己诵读。这表明盲人有义务诵读《哈加达》。 《塔木德》回答说:这些贤哲,拉夫·约瑟夫和拉夫·舍舍特,认为现今食用无酵饼以及与之相伴的诵读《哈加达》的律法规定是依据拉比律法。基于这个原因,盲人可以为他人诵读《哈加达》。 《塔木德》问道:从这是否能推断出拉夫·阿哈·巴尔·雅各布认为现今食用无酵饼是依据《托拉》律法呢?但拉夫·阿哈·巴尔·雅各布不就是那个说现今食用无酵饼是依据拉比律法的人吗?拉夫·阿哈·巴尔·雅各布显然自相矛盾了。 《塔木德》回答说:拉夫·阿哈·巴尔·雅各布认为,贤哲们通过他们的法令所设立的一切,都是依照《托拉》律法所确立的模式设立的。换句话说,虽然食用无酵饼和诵读《哈加达》的义务是拉比律法规定的,但适用于《托拉》诫命的严格要求和限制在这里也同样适用。因此,盲人可免诵读《哈加达》。 《塔木德》问道:按照拉夫·舍舍特和拉夫·约瑟夫的观点,当然贤哲们通过他们的法令所设立的一切,都是依照《托拉》律法所确立的模式设立的。那么,为什么这些盲人贤哲自己要诵读《哈加达》呢? 《塔木德》驳斥了这个难题:怎么能把涉及顽梗悖逆儿子的经文和逾越节《哈加达》的情况相比较呢?诚然,在顽梗悖逆儿子的情况中,由于经文本可以写:“他是我们的儿子”,而实际写的是:“我们这儿子”,我可以从中得知父母必须用手指指向他们的儿子,这就排除了盲人父母。然而,在这里,如果经文没有使用“因为这”这个短语,那关于无酵饼和苦菜它又能写什么呢?相反,这句经文是因为无酵饼和苦菜而存在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不需要用手指指向,所以盲人也有义务诵读《哈加达》。 《密西拿》提到:因此我们有义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