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位坦拿在拉瓦和拉夫·萨夫拉面前讲解这则巴拉塔时,拉夫·萨夫拉面露喜色,因为他被列在了受上帝赞扬的人之中。拉瓦对他说:这说的可不是像师父您这样的人。相反,这话适用于像拉夫·哈拿尼和拉夫·奥沙亚这样的人,他们在以色列地是鞋匠,会坐在妓女云集的集市里为妓女们做鞋。那些妓女会走进他们的店铺瞧他们,但由于这些贤哲们的虔诚,他们从不抬眼去看那些女人。那些妓女对他们的这种行为印象深刻,以至于她们起誓时会这样说:“以以色列地圣哲们的性命起誓”。上天赞扬的正是这种单身汉。 《革马拉》引述了一个类似的说法。至圣至善的上帝喜爱三种人:不轻易发怒的人;不醉酒的人;宽宏大量的人。至圣至善的上帝憎恶三种人:心口不一的人,也就是伪君子;知晓他人之事可为其作证却不作证的人;看到他人行淫乱之事却单独为此作证指控他的人。他的证词毫无意义,因为他是唯一的证人,结果只是给那个人败坏了名声。《革马拉》评论说:这就好比图维亚犯了不道德的罪,齐古德独自前来在拉夫·帕帕面前指证他。拉夫·帕帕下令鞭打齐古德。齐古德对他说:“图维亚犯罪,齐古德挨打”,这句话后来成了一句俗语。拉夫·帕帕对他说:“是的,正如经上所记:‘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定人的罪’(《申命记》19:15),而你单独指证他,只是给他败坏了名声。” 撒母耳·巴尔·拉夫·以撒克说拉夫曾讲过:虽然看到他人犯罪的人不应单独为此作证指控他,但他仍被允许憎恶此人,正如经上所记:“若看见恨你之人的驴压在重驮之下”(《出埃及记》23:5)。《革马拉》对这句经文作了解释:经文中提到的“恨你之人”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你说指的是恨你的外邦人,但在一则巴拉塔中不是教导过,《托拉》所说的“恨”之人是指恨你的犹太人,而不是恨你的外邦人吗?所以显然经文指的是恨你的犹太人。但一个人可以憎恶自己的犹太同胞吗?经上不是明明写着:“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利未记》19:17),这显然是禁止憎恶其他犹太人呀。那么,或许你会说经文指的是有证人证明他犯了罪的情况。但在那种情况下,所有人都应该憎恶他呀。这个特别憎恶他的人有什么不同呢?所以,难道不是指像这样的情况,即当他看到此人行淫乱之事时吗?因此,他可以因这人的恶行而憎恶他,而其他不知道其行为的人则不可憎恶他。 拉夫·纳赫曼·巴尔·以撒克说:不仅是被允许的,甚至憎恶他还是一项诫命,正如经上所记:“敬畏神,在乎恨恶邪恶”(《箴言》8:13)。 拉瓦的儿子拉夫·阿哈问拉夫·阿什:看到有人犯罪的人是否可以告诉他的老师,好让老师也憎恶此人,在这方面律法是怎样规定的呢?拉夫·阿什对他说:如果学生知道老师像相信两个证人那样信任他,因而他的话会被接受,那他就可以告诉老师;如果老师并不像相信两个证人那样信任他,那他就不应该告诉老师。 贤哲们教导说:有三种人,由于他们不断遭受痛苦,其生活简直算不上生活,这三种人是:富有同情心的人、脾气暴躁的人和身体娇弱的人。拉夫·约瑟夫说:我身上就具备所有这些特质。 此外,贤哲们还教导说:有三类群体的成员会彼此憎恶:狗、公鸡和波斯祭司。也有人说:还有妓女。还有人说:还有巴比伦的犹太教学者。同样,贤哲们教导说:有三类群体的成员彼此友爱:皈依者、奴隶和乌鸦。 有四种人是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傲慢的穷人;拒绝承认针对自己的金钱索偿要求的富人;好色的老人;无端欺压社团的领袖。也有人说:还有那种离了一次婚、又离了一次婚,第三次又把妻子接回来的人。他应该明确决定到底要不要她。《革马拉》问道:为什么第一位坦拿没有提到这种离了两次婚又复婚的情况呢?《革马拉》回答说:有时候,按照她的婚约规定,丈夫在离婚时要付给她一大笔钱,由于他付不起,就只好把她接回来。或者,他和她育有子女,不能和她离婚,因为他需要有人照顾孩子。 《革马拉》接着说:迦南就五件显然是奴隶常见行为的事嘱咐他的儿子们:要彼此相爱,要喜爱抢劫,要喜爱淫乱,要憎恶主人,不要说真话。 关于马,有六件事可说:它喜爱淫乱,它喜爱战争,它神态傲慢,它厌恶睡眠,它食量很大,它排泄很少。也有人说:正如马总是径直冲进激烈的战斗中,它在战争中还会试图杀死它的主人。 有七类人虽未在任何法庭上被放逐,但却被上天所放逐:没有妻子的犹太人;有妻子却没有儿子的人;有儿子却不培养他们研习《托拉》的人;头上不戴经匣、臂上不戴经匣、衣服上没有穗带、门口没有门柱圣卷的人;不穿鞋的人。也有人说:还有那种不与正在举行庆祝诫命之宴的群体同坐的人。 拉巴·巴尔·哈纳说,撒母耳·巴尔·玛尔塔说拉夫曾引述胡扎尔的约瑟的话说:从哪里可以推导出不可以咨询占星家呢?正如经上所记:“你要全心信赖耶和华你的神”(《申命记》18:13)。《托拉》要求对上帝有绝对的信仰并接受他的公正,而不要试图预测未来。从哪里可以推导出,一个人知道另一个人在某一方面比自己强,就必须尊重他呢?正如经上所记:“因他里面有美好的灵,王就想立他治理全国”(《但以理书》6:4)。这句经文教导我们,在任何方面比另一个人强的人都值得他尊重。 拉巴·巴尔·哈纳还说过:对于一个正在守经期净血日子的女人,当那些日子结束后,她也不可以马上行房,以免见到不净之血。女人生下男婴后四十天内、生下女婴后八十天内所流的血在仪式上都是洁净的。过了这段时间后,女人也不应该马上和丈夫行房。《革马拉》问道:她要到什么时候才可以和丈夫行房呢?拉夫说:她必须等待一段规定的时间,以符合经期不净(尼达)的仪式规定,即要么一天,要么一晚。 关于胡扎尔的约瑟,有这样的教导:《革马拉》其他地方提到的胡扎尔的约瑟和巴比伦的约瑟是同一个人。约瑟是约瑟的全名。此外,他还被称为伊西·本·古尔·阿里耶,他是伊西·本·犹大,他是伊西·本·迦玛列,他是伊西·本·玛哈拉勒。他的真名是什么呢?他的真名是伊西·本·阿凯维亚。同样,贤哲以撒克·本·塔夫拉也被称为以撒克·本·哈克拉,也就是以撒克·本·埃拉。这是两个一位贤哲有多个名字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