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逾越节家宴期间,在人有义务要喝的那些杯酒之间,比如在四杯葡萄酒中的前两杯之间,如果一个人想喝酒,他是可以喝的。然而,在第三杯和第四杯之间,也就是在用餐之后要喝的那两杯之间,一个人是不可以喝酒的。如果你说葡萄酒能让人有饱腹感,那为什么人又可以多喝几杯呢?那样的话,他之后在已经饱腹的情况下再吃无酵饼,就会构成过度进食了。所以,由此可知葡萄酒是能刺激食欲的。 《革马拉》讲述道,拉夫·舍舍特会在整个逾越节前夕禁食。《革马拉》问道:我们是否可以说拉夫·舍舍特认为这种做法是出于两个因素的必要之举呢?首先,当《密西拿》说临近午后祈祷(minḥa)时间不可以进食时,我们所学的这条裁决是针对临近大午后祈祷(minḥa gedola)的时间段的,而禁止进食的原因是由于逾越节羔羊,免得一个人在用餐之后流连忘返,进而不去履行逾越节羔羊的祭献仪式。其次,拉夫·舍舍特秉持拉比奥沙亚说拉比以利亚撒所讲的观点,即本·贝泰拉会认为在尼散月十四日早晨为其本身目的而宰杀的逾越节羔羊是有效的,因为从早晨开始就已经是可以宰杀逾越节羔羊的时间了,因为一整天都适合宰杀逾越节羔羊。正如本·贝泰拉所主张的,当《托拉》说逾越节羔羊必须在“傍晚之间”(《出埃及记》12:6,原文“bein ha’arbayim”,字面意思是“在傍晚之间”,常被译为“在下午”)宰杀时,这个词指的是从昨天傍晚到当天尼散月十四日傍晚之间的任何时间。也就是说,由于拉夫·舍舍特认为在逾越节前夕不可以进食是为了防止一个人因进食而分心,无法准备逾越节羔羊,而且他还认为在尼散月十四日一整天都可以进行逾越节祭献,所以他会一整天都不进食。 针对对拉夫·舍舍特这种做法的这种解读,人们回应说:不,根本不清楚这就是他的理由。拉夫·舍舍特情况不同,因为他体质娇弱(istenis),因为如果他早晨尝了一些食物,那他晚上吃的食物对他来说就没什么效果了。所以他会一整天禁食,这样他晚上就能有好胃口吃无酵饼了。 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即使是最贫穷的犹太人,在没有斜倚着身子之前也不应该进食。据说阿摩拉们曾讨论过斜倚的要求。所有人都同意吃无酵饼时需要斜倚,也就是说,吃无酵饼时必须斜倚着身子,而吃苦菜时则不需要斜倚。关于葡萄酒,有以拉夫·纳赫曼的名义说葡萄酒需要斜倚的,也有以拉夫·纳赫曼的名义说葡萄酒不需要斜倚的。《革马拉》解释说:这两种说法并不相互矛盾:前一种说法指的是前两杯酒,后一种说法指的是后两杯酒。然而,根据拉夫·纳赫曼的观点,不清楚到底是哪两杯酒需要斜倚。有人这样解释,也有人那样解释。《革马拉》详细阐述说:有人这样解释,即前两杯酒需要斜倚,因为此刻自由开始了。由于斜倚是自由的一种标志,在谈论出埃及之事时,斜倚着身子喝酒是合适的。相比之下,后两杯酒不需要斜倚,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关于出埃及的讨论已经完成,已经到了家宴的后期阶段。也有人那样解释并声称恰恰相反,后两杯酒需要斜倚,因为正是在那个时候才有了自由。然而,前两杯酒不需要斜倚,因为那时人们还会说:我们曾是奴隶。《革马拉》总结说:既然有这样说的,也有那样说的,也就是说,有两种相互矛盾的观点,而且无法证明到底是哪两杯酒需要斜倚,所以这两组杯酒(前两杯和后两杯)都需要斜倚。 《革马拉》继续讨论斜倚的律法规定。仰卧不算是斜倚。向右斜倚也不算是斜倚,因为自由人不会以这种方式斜倚。人们更喜欢向左斜倚并用右手吃东西,而反过来的话他们会觉得吃东西更困难。不仅如此,如果一个人向右斜倚,也许气管会先于食管,食物就会进入气管,人就会有窒息的危险。 和丈夫在一起的女人不需要斜倚,但如果她是一位重要的女人,她就需要斜倚。和父亲在一起的儿子需要斜倚。 贤哲们面前提出了一个难题:和老师在一起的学生,律法对此是怎样规定的呢?也许他没有义务斜倚,因为他敬畏自己的拉比,而斜倚是完全自由和独立的一种标志。来听听阿巴耶提供的一个例证吧:当我们在我老师拉巴的家里时,逾越节时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每个人都斜倚着,所以我们就相互斜倚在对方的膝盖上,以履行斜倚的义务。当我们来到拉夫·约瑟夫的家里时,他对我们说:你们不需要斜倚,因为对老师的敬畏就如同对上天的敬畏。学生要受老师的权威约束,在老师面前不可以表现出自由。 《革马拉》提出了一个反驳:一个人在任何人面前都必须斜倚,即使是和老师在一起的学生也必须这样做。这部《巴拉塔》直接与拉夫·约瑟夫的说法相矛盾。《革马拉》回答说:当那部《巴拉塔》被传授时,它说的是工匠的学徒,而不是和拉比在一起的研习《托拉》的学生。在一个教他手艺的人面前的人(工匠学徒)不会敬畏他的师傅,所以他有义务斜倚。 贤哲们面前又提出了一个难题:对于侍者,律法是怎样规定的呢?侍者有义务斜倚吗?《革马拉》回答说:来听听一个解答吧,正如拉比约书亚·本·利未所说:一个侍者在斜倚着身子的情况下吃了一个橄榄大小的无酵饼,就履行了他的义务。《革马拉》推断:如果他是在斜倚着身子的情况下吃了无酵饼,是的,他就履行了义务;如果他没有斜倚,不,他就没有履行义务。由此可知侍者是需要斜倚的。《革马拉》总结说:确实,由此可知情况就是这样。而且拉比约书亚·本·利未还说:妇女在逾越节家宴的这四杯葡萄酒方面是有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