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革马拉》指出:律法并不遵循那种观点。相反,律法遵循沙米尔的观点。 《革马拉》讲述道:乌拉碰巧来到了蓬贝迪塔。拉夫·犹大对他的儿子拉夫·伊茨哈克说:“去给他拿一篮水果作为礼物,你去的时候,留意一下他是怎么念安息日结束祝祷词(havdala)的。”拉夫·伊茨哈克自己没去。他派了当时还是年轻学生的阿巴耶代他去。阿巴耶回来后,拉夫·伊茨哈克问他:“乌拉是怎么念安息日结束祝祷词(havdala)的祝福语的?”阿巴耶对他说,乌拉说的是:“那区分圣与俗的(神)是有福的”,除此之外就没再说别的了。拉夫·伊茨哈克来到他父亲拉夫·犹大面前,拉夫·犹大问他:“乌拉是怎么念安息日结束祝祷词(havdala)的?”他对父亲说:“我自己没去。我派了阿巴耶去,他告诉我乌拉念的是‘那区分圣与俗的(神)’。”拉夫·犹大生气地对他说:“你的傲慢和自负导致你做出这样的举动,结果这条律法就不会以你的名义流传了。”也就是说,要是你自己去了,这条律法就会归到你名下,但由于你的傲慢和自负,它将会以阿巴耶的名义流传下去。 《革马拉》从一部《巴拉塔》中对乌拉的做法提出了反驳:对于所有的祝福语,人们开始念的时候要说“有福的”,结束念的时候也要说“有福的”,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履行诫命时的祝福语、对水果的祝福语、在祈祷顺序中与另一个祝福语相邻的祝福语(比如在阿米达祈祷期间)以及诵读完《示玛》后的最后祝福语。《巴拉塔》详细解释说:这些祝福语有所不同,因为其中一些是开头说“有福的”,但结尾不说“有福的”,比如履行诫命时以及用餐前的祝福语;还有一些是结尾说“有福的”,但开头不说“有福的”,比如与另一个祝福语相邻的那种祝福语。而“那良善且行良善之事的(神)”这个祝福语比较特殊,因为它是与另一个祝福语相邻的祝福语,但它开头说“有福的”,结尾却不说“有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