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是怎样规定的呢?他们在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祭肉是否要承担责任呢?我们是要说,既然吃的祭肉的不洁状态是被允许的,那么在祭坛上献上的祭肉部分的不洁状态也被允许呢;还是说,被允许的就是被允许的,不被允许的就是不被允许的呢?拉瓦说:毕竟,关于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祭肉部分的这条律法是从哪里包括进来的呢?它是从关于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肉的律法推导出来的,正如经文所写:“但那吃祭牲平安祭肉的人,若身上带着不洁,那人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20);其中看似多余的短语“属于耶和华的”就是为了把祭肉部分包括进来,并确定一个人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这些部分要承担以“卡列特”(被剪除)惩罚的责任。既然这是其来源,那么关于祭肉部分的律法就有一个限制:在任何因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肉而要承担责任的地方,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祭肉部分也要承担责任;反之,在任何因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肉而无需承担责任的地方,比如在逾越节羔羊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被献上的情况,在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下吃祭肉部分也无需承担责任。 拉比·泽拉问道:关于犹太人在出埃及前夕的第一个逾越节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祭肉部分,他们是在哪里焚烧它们的呢?《托拉》并没有说他们为此建造了一个祭坛。阿巴耶对他说: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呢?谁能告诉我们他们没有把它们烤了然后吃掉呢?犹太人那时还没有被吩咐有关献祭的律法;因此,他们大概不会区分肉和禁食的脂肪,而是把整只动物烤了然后吃掉(《阿鲁赫》)。而且,拉夫·约瑟夫还教导说,在埃及有门框的三个部分,血被洒在上面,这三个部分就相当于那里的三个祭坛。血被涂在门楣和两根门柱上;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大概犹太人没有履行《托拉》中没有明确提及的任何诫命,而且既然没有提到其他的祭坛,就可以得出结论,他们没有在祭坛上献上脂肪和其他祭肉部分。 《密西拿》:犹太人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和后世各代所献的逾越节羔羊有哪些区别呢?犹太人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必须在尼散月十日选取,而且要求人们用一束牛膝草来洒它的血,这与后世各年所献的逾越节羔羊不同,并且它的血也被洒在门楣和两根门柱上,而且是匆忙地吃;此外,在埃及的逾越节羔羊只在一个晚上,而世世代代的逾越节羔羊要守七天。《革马拉》讨论了这个难懂短语的含义,因为显然,逾越节羔羊是在十四日宰杀,在十五日晚上吃。 《革马拉》问道:我们从哪里得出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要求不适用于后世各代的结论呢?正如经文所写:“你要对以色列全会众说: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羊羔”(《出埃及记》12:3);我们从多余的词“这”推断出,在埃及所献的这只逾越节羔羊必须在尼散月十日选取,而后世各代的逾越节羔羊不是在尼散月十日选取。《革马拉》表示惊讶: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当同一章节后面的经文说:“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出埃及记》12:6),那么也应该推断出在埃及的这只逾越节羔羊在宰杀前四天需要检查,而其他的祭物在宰杀前四天并不需要检查。但在一则《巴拉塔》中不是讲到本·巴格·巴格说:我们从哪里知道每日的祭物在宰杀前四天需要检查呢?关于每日的祭物有这样的经文:“你吩咐以色列人说:我的供物,就是献给我的火祭中,作为馨香之祭献给我的食物,你们要谨慎看守,按时献给我”(《民数记》28:2),而关于逾越节羔羊那里又说:“这要在你们那里作为看守,直到本月十四日”(《出埃及记》12:6)。正如在那节经文里,逾越节羔羊在宰杀前四天需要检查,在这里,每日的祭物在宰杀前四天也需要检查。从短语“本月”并不能推断出在宰杀前四天检查祭物的要求仅限于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革马拉》回答说:关于每日祭物在宰杀前四天需要检查的要求,情况是不同的,因为经文写着:“你们要谨慎看守”。这条律法是基于“看守”这个词的词意类推推导出来的,这个词在两种祭物的语境中都有出现。同样,后世各代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在宰杀前四天也需要检查,正如经文所写:“耶和华领你进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就是他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给你的流奶与蜜之地,那时你要在这月行这礼”(《出埃及记》13:5)。由此可以推断出,后世各代这个月的所有祭礼都要像这样,包括在献祭前四天检查动物。尽管经文将后世各年的逾越节羔羊和在埃及的逾越节羔羊联系起来,但在尼散月十日选取动物的要求只适用于第一个逾越节。那么,关于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所说的短语“这月”,是要排除什么呢?《革马拉》回答说,它是要排除第二个逾越节的逾越节羔羊,因为它和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类似,也是限于一天的庆祝活动。第二个逾越节的逾越节羔羊在宰杀前四天不需要检查。 《革马拉》再次质疑它之前关于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语境中所说的短语“这月”表明其律法不适用于其他祭物的论断。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经文所写的:“当夜要吃这肉”(《出埃及记》12:8),是不是也应该推断出在埃及所献的这只逾越节羔羊是在夜里吃,而后世各代所献的其他逾越节羔羊就不必在夜里吃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在这月行这礼”(《出埃及记》13:5),是为了教导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律法也适用于后世各代。《革马拉》问道: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既然与那只祭物相关的所有律法都适用于后世各代的逾越节羔羊,为什么还需要关于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所说的词“这”呢?《革马拉》回答说,这个短语是为了拉比以利亚撒·本·亚撒利雅和拉比阿基瓦(见《贝拉科特》9a)关于逾越节羔羊可食用时间长短的推导所需要的。 《革马拉》问道: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语境中所写的:“未受割礼的人不可吃它”(《出埃及记》12:48),是不是也应该推断出“从它”这个表述限制了经文的适用范围,并教导说“从它”,即从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他不可吃,但他可以吃后世各代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行”,这教导说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律法也适用于后世各代。《革马拉》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这里需要表述“从它”呢?《革马拉》回答说,它教导说从它,即从逾越节羔羊,他不可吃,但他要吃无酵饼和苦菜。未受割礼的人在逾越节有义务像其他任何犹太人一样吃无酵饼和苦菜。 《革马拉》继续质疑: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当经文说:“外邦人不可吃它”(《出埃及记》12:43),是不是也应该推断出只是从它,即从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他不可吃,但他可以吃后世各代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行”,这教导说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律法也适用于后世各代。因此,任何在埃及被禁止吃逾越节羔羊的人在随后的年份里也不可吃它。《革马拉》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需要限定短语“从它”呢?《革马拉》回答说,正是从它,即吃逾越节羔羊,背教行为会使其丧失资格,因为在这种语境下,“外邦人”这个词被理解为指一个因其行为而与上帝疏远的犹太人;但背教行为不会使一个人丧失吃“特鲁玛”(供祭司食用的初熟之物等)的资格。因此,一个成为背教者的祭司仍然可以吃“特鲁玛”。 《革马拉》继续说:《托拉》有必要写下关于未受割礼的人的禁令,也有必要写下关于外邦人的单独禁令,因为,如果《托拉》只写了关于未受割礼的人的内容,人们可能会认为只有他被禁止吃逾越节羔羊,因为包皮是令人厌恶的,但对于一个并不令人厌恶的外邦人,就会说他可以吃逾越节羔羊。因此,有必要教导外邦人的情况。而且,如果《托拉》只教导了关于外邦人的禁令,人们可能会得出结论,只有他被禁止吃逾越节羔羊,因为他的心由于背教行为而不朝向天堂,但对于未受割礼的人,其心是朝向天堂的,就会说他没有被禁止吃逾越节羔羊。因此,有必要也教导未受割礼的人的情况。 《革马拉》继续质疑其最初的推导: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当关于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经文说:“寄居的和雇工人不可吃它”(《出埃及记》12:45),是不是也应该推断出从它,即从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他不可吃,但他可以吃后世各代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行”,这教导说后世各代逾越节羔羊的律法与在埃及所适用的律法是一样的。《革马拉》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需要限定词“从它”呢?《革马拉》回答说,它教导说从它,即从逾越节羔羊,背教行为会使其丧失参与的资格,但背教行为不会使一个人丧失吃“特鲁玛”的资格。 《革马拉》继续其质疑的思路: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当经文说:“你给他行了割礼,他就可以吃它”(《出埃及记》12:44),是不是也应该推断出从它,即从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他不可吃,除非他先给他的儿子和奴隶行了割礼,但他可以吃后世各代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行”,这教导说这条律法也适用于后世各代。《革马拉》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需要限定词“从它”呢?《革马拉》回答说,这个词教导说从它,即从逾越节羔羊,一个人的男性子女和奴隶未受割礼会阻止父亲或主人吃,直到他确保他家里所有男性成员都受了割礼,但一个人的男性子女和奴隶受割礼不会阻止他吃“特鲁玛”,如果他自己有资格吃的话。 《革马拉》进一步问道: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对于经文所写的:“不可折断其中的骨头”(《民数记》9:12),是不是也应该推断出只是禁止折断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骨头,但可以折断后世各代所献逾越节羔羊的骨头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行,这将关于在埃及所献逾越节羔羊的律法也应用到后世各代的逾越节羔羊上。《革马拉》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需要限定表达式“在其中”呢?《革马拉》解释说,这个限定教导说只有其中的骨头,即一只合格的逾越节羔羊的骨头,不可折断,但折断一只不合格的逾越节羔羊的骨头是没有禁令的。 《革马拉》进一步问道:然而,如果是这样的话,从经文所写的:“不可吃生的,也不可用水煮,要用火烤”(《出埃及记》12:9),是不是应该推断出只是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不可吃生的,但可以吃后世各代所献逾越节羔羊的生肉呢?《革马拉》回答说,经文说:“你要行”,这教导说这条禁令也适用于后世各代。《革马拉》问道: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需要限定表达式“在其中”呢?《革马拉》回答说,这是为了拉巴所说的拉比以撒克所说的内容,即这节经文构成了一个词意类推的基础,它教导说未受割礼的人不可吃什一税。 《革马拉》回到对《密西拿》的讨论,《密西拿》说在埃及所献的逾越节羔羊是匆忙地吃,而后世各年所献的逾越节羔羊则不是。我们从哪里推导出这条律法呢?《革马拉》回答说,正如经文所说:“你们要急忙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羔羊”(《出埃及记》12:11)。“它”这个词表示一个细节,并教导说“它”是匆忙地吃,而其他的逾越节羔羊不是匆忙地吃。 《密西拿》说后世各代的逾越节羔羊适用七天。《革马拉》问道:这是基于什么呢?如果我们说它指的是逾越节羔羊本身,难道逾越节羔羊会持续七天吗?它是只在尼散月十四日献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