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拉比法令,收集父母尸骨(其父母此前葬于临时之地以便肉身腐烂,现要将尸骨移至永久墓地)的人也必须守一日深切哀悼之期。这些哀悼者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可食用各类祭献食物。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即便在白天,哀悼规定也是拉比法令所定,所以贤哲们未将其延伸至夜晚。 关于在逾越节前夕皈依的皈依者,贝特约沙迈(Beit Shammai)学派认为:他可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食用其逾越节羔羊。而贝特约希勒尔(Beit Hillel)学派则说:受割礼去除包皮的人如同接触尸体后从坟墓离开之人一样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因此,他必须先经历去除尸体所致仪式不洁的七天净化过程。只有从第八天起,他才可食用祭献的肉类。 《革马拉》:深切哀悼者为何能在夜晚食用逾越节羔羊呢?密西拿的坦拿认为,在亲属去世当日之后的夜晚守深切哀悼之期是拉比禁令。而对于逾越节羔羊,贤哲们取消了这一禁令,因为在若遵守禁令就会违反会招致“卡列特”(karet,一种严重惩罚)的禁令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坚持禁止食用祭献食物的说法,比如疏忽献上逾越节羔羊的情况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对于其他祭献食物,他们维持了禁令,因为在疏忽食用祭献食物仅涉及疏忽一项积极诫命的情况下,他们坚持了自己的说法。 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在亲属去世三十多天后才得知死讯的人以及收集尸骨的人,可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食用祭献食物。《塔木德》对此表示惊讶:这能适用于收集尸骨的人吗?但他这样做就接触了尸体的尸骨,他需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接受洒(赎罪水之类的)才能在仪式上变得洁净。《塔木德》回答:修正密西拿的教导,改为:由他人为其收集父母尸骨(即其他人收集其父母尸骨以便移至新墓,但他本人未触碰尸骨)的人,有拉比规定的守一日深切哀悼之期的要求,但他并非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 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关于在逾越节前夕皈依的皈依者,贝特约沙迈学派和贝特约希勒尔学派就他是否可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食用逾越节祭献食物存在争议。《塔木德》讨论了这一争议的范围:拉巴·巴尔·巴尔·哈纳(Rabba bar bar Ḥana)说,拉比·约哈南(Rabbi Yoḥanan)曾说,这一争议涉及在逾越节前夕受割礼并皈依的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贝特约希勒尔学派认为,存在一项拉比法令,是出于担心或许他在来年可能会沾染尸体的不洁,然后他会说:去年,即便我在逾越节之前接触了尸体,我不也没完成去除尸体所致不洁的净化过程就浸入(仪式浴池)并食用了逾越节羔羊吗?现在我也照样浸入(仪式浴池)并食用就行。而他不知道也不明白,去年在逾越节前夕皈依之前,他是外邦人,所以按照《托拉》律法他不会沾染仪式上的不洁,但现在他是犹太人,就会沾染仪式上的不洁了。因此,贤哲们裁定,在他能食用祭献食物之前,他应先完成去除尸体所致不洁的七天净化过程,以避免出现这样的错误。而贝特约沙迈学派认为,我们不应出于这种担心而颁布法令。但对于因某种原因直到逾越节前夕都未受割礼的犹太教徒,所有人都同意他可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食用其逾越节羔羊。他来年可能犯错的担忧在此并不适用,而且对于在逾越节前夕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犹太教徒,我们也不会颁布法令,是担心其情况会与在逾越节前夕受割礼并皈依的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情况混淆。 这一点在一则巴拉塔中也有教导:拉比·西蒙·本·以利亚撒(Rabbi Shimon ben Elazar)说:贝特约沙迈学派和贝特约希勒尔学派对于在逾越节前夕受割礼的未受割礼的犹太教徒可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食用其逾越节羔羊这一点并无分歧。他们的分歧在于何处呢?在于在逾越节前夕皈依的未受割礼的外邦人。贝特约沙迈学派认为他可在夜晚浸入(仪式浴池)后食用其逾越节羔羊,而贝特约希勒尔学派则说,去除包皮的人如同从坟墓离开的人一样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 拉瓦(Rava)说:对于皈依的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洒净化水以净化尸体所致不洁以及割礼手术刀(izmel)的情况,贤哲们即便在这样做会违反会招致“卡列特”惩罚的禁令时,也坚持自己的说法。然而,对于深切哀悼者、麻风病人以及“拜特·哈佩拉斯”(beit haperas,存在关于坟墓或尸体位置疑问的区域)的情况,在这样做会违反会招致“卡列特”惩罚的禁令时,他们就不坚持自己的说法了。 《塔木德》详述了拉瓦所提及的所有情况:皈依的未受割礼的外邦人的情况如我们前面所述。贝特约希勒尔学派取消皈依者献上逾越节羔羊的资格,尽管疏忽献上会使一人有承担“卡列特”的责任。洒净化水以净化尸体所致不洁的情况正如大师在一则密西拿中所说:按照拉比法令,在安息日洒净化水是被禁止的,即便在逾越节前夕也不优先于安息日,尽管需要洒净化水的人届时将无法献上逾越节羔羊。割礼手术刀的情况如在一则巴拉塔中所教导的:如果在安息日之前未将割礼手术刀带到婴儿所在之处,正如我们不能违反《托拉》律法通过公共区域携带它一样,我们也不能通过屋顶、庭院和围场携带它,即便以这种方式携带是拉比法令所禁止的。家中有未受割礼成员的人不能带来逾越节羔羊,且要承担“卡列特”的责任。贤哲们在所有情况下都维持携带手术刀的禁令,即便这样做意味着婴儿在逾越节前夕仍未受割礼,从而使其家人无法献上逾越节羔羊。 《塔木德》列举了在面临会招致“卡列特”惩罚的禁令时贤哲们取消自己禁令的情况:深切哀悼者的情况就是我们在密西拿中所说的那样。麻风病人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如在一则巴拉塔中所教导的:麻风病人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必须经历一个复杂的、为期八天的净化过程,该过程在第八天以在圣殿献上各种祭品而告终。如果他的第八天恰逢逾越节前夕,以至于有可能献上他的祭品并在当晚适合食用逾越节羔羊,且他在当天出现了遗精的情况,而经历这种排精的人处于仪式上的不洁状态且被禁止进入圣殿,他可以浸入(仪式浴池)以净化自己因排精所致的不洁,然后献上他的祭品并在夜晚食用逾越节羔羊。贤哲们说:虽然通常情况下,对于因排精所致的仪式不洁,当天浸入(仪式浴池)的人在夜晚来临之前不得进入圣殿,但这个人可以进入。原因是,让一项会招致“卡列特”惩罚的积极诫命,即献上逾越节羔羊,优先于一项不会招致“卡列特”惩罚的积极诫命,即“他们要把一切麻风病人、一切有脓血的人、一切因死尸而不洁净的人,都从营中送出去”(民数记5:2)这条诫命(该诫命要求将当天浸入(仪式浴池)且要到夜晚才会洁净的人从圣殿中移出),这样做更好。而且,拉比·约哈南说:按照《托拉》律法,甚至不存在一项积极诫命会限制当天浸入(仪式浴池)且要到夜晚才会洁净的人进入圣殿,正如经文所写:“约沙法站在犹大和耶路撒冷的会众中,在耶和华的殿里,在新院的前面”(历代志下20:5)。将院子称为新院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他们在其中有了新的规定,他们说:当天浸入(仪式浴池)但要到夜晚才会洁净的人不得进入利未人的营地,利未人的营地包括整个圣殿山。这表明该禁令是拉比法令所定,并非一项积极诫命。 “拜特·哈佩拉斯”的情况,即贤哲们未坚持其法令的情况,如在一则密西拿中所教导的:贝特约沙迈学派和贝特约希勒尔学派一致……(此处原文似乎未完整表述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