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是在非理想时间进行的割礼。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割礼没有在婴儿出生后的第八天进行,那么在之后进行割礼不能优先于节日,因为进行割礼的义务并非特定于那一天。这一点需要强调。否则,根据割礼优先于麻风病的律法这一事实,人们可能会通过更有力的推论得出割礼确实优先于安息日和节日。因此,托拉强调在第八天之后进行的割礼不能优先于节日。 拉夫·阿什给出了逾越节羔羊的剩余物不在节日当天被烧掉的另一个原因:关于节日提到的庄严休息的义务是一个积极的诫命。因此,节日的哈拉哈包括一个积极的诫命,即停止进行被禁止的劳动来休息,以及一个禁止进行此类劳动的禁令,而像焚烧剩余祭肉这样的积极诫命不能同时超越一个禁令和一个积极诫命。 密西拿:在成年公牛中适合食用的任何东西,其骨头已经完全变硬,在年幼的小山羊中也可以食用。一个人可以为逾越节祭物进行登记以便吃这些部分中的任何一个,并且吃这样的任何一部分都被认为是履行了吃逾越节羔羊的诫命。然而,在成年公牛中不可食用的动物的任何部分都不被视为肉,即使在年幼的小山羊中它足够柔软可以食用。一个人不可以为逾越节祭物进行登记以便吃这些部分中的一个,并且吃它不是履行吃逾越节羔羊的诫命。并且肋骨的软端和软骨足够柔软被认为是可食用的,因此可以从逾越节羔羊中食用。 《革马拉》:拉巴提出了一个矛盾:我们在密西拿中学到,在成年公牛中适合食用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在年幼的小山羊中食用,这清楚地表明在成年公牛中不被食用的任何东西即使来自年幼的小山羊也不被食用。那么密西拿的后一句话说:年幼小山羊的肋骨末端和软骨可以被食用。但这些在成年公牛中不被食用,因为它们已经变得像骨头一样硬并且不再可食用。相反,这是坦拿之间的争议,并且两种观点都在密西拿中被提及,这就是它所教导的:在成年公牛中被食用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在年幼的小山羊中食用,并且在成年公牛中不被食用的任何东西在年幼的小山羊中都不被食用。并且有人说甚至年幼小山羊的肋骨末端和软骨也被食用,因为即使成年公牛的这些部分也可以通过大量烹饪变得可食用。 拉瓦说:密西拿以“它们是什么”的方式教导,密西拿确立一个原则然后提供细节,这就是它所教导的:在成年公牛中通过烹饪适合食用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在年幼的小山羊中通过烘烤食用,即使成年公牛的这部分不能通过烘烤变得可食用。这些部分是什么呢?它们是肋骨的末端和软骨。 根据拉瓦的观点在一个巴拉他中被教导:在成年公牛中通过烹饪适合食用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在年幼的小山羊中通过烘烤食用;这些部分是什么呢?它们是肋骨的末端和软骨;并且软筋被视为肉。 据说智者们对最终会变硬但目前是软的筋的问题存在争议。拉比·约哈南说:一个人可以为逾越节羔羊登记这些筋。雷什·拉基什说:一个人不可以为逾越节羔羊登记这些筋。《革马拉》解释说:拉比·约哈南说一个人可以为逾越节羔羊登记这些筋是因为我们遵循筋的当前状态;由于它们在当前状态下是可食用的,所以它们被认为是肉。雷什·拉基什说一个人不可以为逾越节羔羊登记这些筋是因为我们遵循筋的最终状态,并且它们最终会变得不可食用。 雷什·拉基什对拉比·约哈南提出异议:据说在成年公牛中被食用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在年幼的小山羊中食用,这些部分是什么呢?它们是肋骨的末端和软骨。这表明对于这些物品,是的,它们可以被食用;但是对于最终会变硬的筋,不,它们不可以。这与拉比·约哈南的观点相矛盾。拉比·约哈南对他说:它教导了这些,肋骨的末端和软骨,并且对于那些也是如此,即同样的哈拉哈适用于最终会变硬的筋。人们可以为这些,肋骨的末端和软骨登记的原因是什么呢?这是因为它们在成年公牛中通过烹饪被食用。这些,即最终会变硬的筋,在成年公牛中也通过烹饪被食用。 拉比·耶利米对拉比·阿文说:当你去见拉比·阿巴胡时,向他提出以下矛盾:拉比·约哈南真的曾说过:对于最终会变硬的筋,人们可以为逾越节羔羊登记它们,这显然表明我们遵循筋的当前状态吗?但是雷什·拉基什问拉比·约哈南:对于年幼小牛的头部的皮,它仍然是可食用的,关于它作为食物可能变得仪式不洁的哈拉哈是什么呢?我们将它视为食物并应用食物的仪式不洁规则,还是我们将它视为皮呢?并且他对他说:它不会变得仪式不洁。显然,我们遵循皮的最终状态,这与拉比·约哈南关于筋的自己的观点相矛盾。 当拉比·阿文来到拉比·阿巴胡面前并问他这个问题时,拉比·阿巴胡说:问你这个问题的人没有关心他的面粉,意思是他没有仔细考虑他所说的话。拉比·约哈南在这方面撤回了他的观点,支持雷什·拉基什的观点,并且拉比·约哈南在他们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结束时对他说:不要通过基于一个似乎证明我们遵循皮的当前状态的密西拿向我提出问题来困扰我,因为我以单一的观点来教导它。我之前所依赖的那个密西拿是一位智者的观点,不应该被依赖。这证明拉比·约哈南改变了他的想法并得出结论,动物部分的地位是根据它们的最终状态确定的。拉比·约哈南关于逾越节羔羊的观点是在他改变想法之前陈述的。 密西拿:打破仪式纯净的逾越节羔羊骨头的人会因为违反托拉中规定的禁令而接受四十下鞭打。但是留下仪式纯净的逾越节羔羊的一部分的人和打破仪式不洁的逾越节羔羊骨头的人不会接受四十下鞭打。 《革马拉》分析密西拿的裁决:诚然,留下仪式纯净的逾越节羔羊的一部分的人不会因为违反托拉律法而被鞭打。这有很好的理由,因为在一个巴拉他中有教导:经文说:“你们不可留一点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出埃及记》12:10)。经文是在禁止留下剩余物之后提供一个积极的诫命来焚烧剩余物,以表明一个人不会被鞭打,因为任何可以通过执行积极诫命来纠正的禁令都不会受到鞭打的惩罚。这是拉比·犹大的说法。拉比·雅各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相反,是因为这是一个不涉及行动的禁令。违规仅仅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消耗完所有的肉,而不是执行一个行动。并且对于任何不涉及行动的禁令,一个人都不会被鞭打。但是对于打破仪式不洁的逾越节羔羊骨头的人,我们从哪里得出他也不会接受鞭打呢?《革马拉》回答说来源是如经文所说:“在一家之内要吃;不可把一点肉从家里带到外面去,也不可折断一根骨头”(《出埃及记》12:46)。可以推断出禁令适用于“在其中”,即有效的逾越节羔羊,而不适用于被取消资格的逾越节羔羊。智者们就同一主题教导说:“你们不可在其中折断一根骨头”;禁令适用于其中,即有效的逾越节羔羊而不适用于被取消资格的逾越节羔羊。拉比·犹大·哈纳西说这个哈拉哈应该以以下方式学习:经文说:“在一家之内要吃”,不久之后经文说:“你们不可折断一根骨头在其中”,由此可以得出任何适合食用的逾越节羔羊都受禁止折断骨头的约束,任何不适合食用的逾越节羔羊都不受禁止折断骨头的约束。《革马拉》问:他们之间的实际区别是什么?拉比·耶利米说:他们之间的实际区别在于当大多数民族处于仪式不洁状态时带来的逾越节羔羊。根据那个说禁止折断骨头仅适用于有效的逾越节羔羊的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