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拿有必要提及在新月时被献祭的山羊。可能会想到,由于在它们的情况下没有写“指定的时间”这个词,所以这些祭物不像其他在指定时间进行的公共祭物那样超越安息日或仪式不洁。因此,它教导我们即使新月也被称为指定的时间。这与阿巴耶所说的一致,为了捍卫这样一个传统,即探子从以色列地回来,整个犹太民族在亚笔月九日不必要地哭泣,结果亚笔月九日成为后代哭泣的日子。日子的计算并不完全准确,因此阿巴耶说:他们把那一年的提斯利月填满了,意思是它是一个三十天的月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的二十九天的月份。在一节经文中有一个暗示,因为经上写着:“他向我宣告了一个指定的时间来粉碎我的年轻人”(《耶利米哀歌》1:15),意思是新月被宣告是为了在未来伤害犹太人。这证明即使新月也被称为指定的时间。 《革马拉》问:这是说所有这些都来自于“指定的时间”这个词吗?这些事情从哪里得出呢?《革马拉》回答:正如智者们根据经文教导的那样:“摩西向以色列的孩子们宣告了耶和华的指定时间”(《利未记》23:44)。当经文说这个短语时是什么意思呢?这个短语是必要的,因为我们只知道每日的祭物和逾越节羔羊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因为关于它们写着:在它的指定时间,由此得出它们每一个都必须在它的指定时间被献祭,即使在安息日,在它的指定时间,即使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对于其他公共祭物,从哪里得出它们也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呢?因为关于在节日带来的额外祭物写着:“这些你们要在你们的指定时间献给耶和华”(《民数记》29:39)。巴拉他继续说:从哪里得出包括初熟之物和与之一起献祭的羊羔、在五旬节献祭的两个饼以及与之一起献祭的公共平安祭呢?经文在列出安息日和节日之后说:“摩西向以色列的孩子们宣告了耶和华的指定时间”。这表明经文为所有这些确立了一个时间。所有这些日子都被认为是指定的时间,它们的祭物不会被推迟。 《革马拉》问:我为什么需要所有这些推导呢?提供一个推导并将其作为所有公共祭物的模型应该就足够了。《革马拉》回答:它们都是必要的。因为,如果仁慈的上帝只在托拉中关于每日的祭物写下这个哈拉哈,我会说:每日的祭物是独特的,因为它很频繁并且它被消耗,因为它作为燔祭完全被消耗,这就是为什么它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但是逾越节羔羊,它没有这两个特点中的任何一个,不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因此,它教导我们逾越节羔羊也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如果仁慈的上帝写下这个哈拉哈适用于逾越节羔羊,我会说逾越节羔羊,一个人如果忽略献祭它就会被处以克雷特的惩罚,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但是对于每日的祭物,一个人如果忽略献祭它不会被处以克雷特的惩罚,说它不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因此,它来教导我们每日的祭物也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如果仁慈的上帝只写下这个哈拉哈关于这两个祭物,我会说只有关于这两个祭物这个哈拉哈适用,因为它们有严格的方面。每日的祭物很频繁并且在祭坛上完全被消耗,而一个人如果忽略带来逾越节羔羊就会被处以克雷特的惩罚。但是对于其他公共祭物,它们没有这些严格性,说它们不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因此,仁慈的上帝写着:“这些你们要在你们的指定时间献给耶和华”,来教导即使这些也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如果仁慈的上帝写下“这些你们要在你们的指定时间献给耶和华”而没有别的,我会说只有其他来赎罪的公共祭物被包括在内,比如赎罪祭和燔祭。燔祭为忽略正面诫命和可以通过正面诫命纠正的违反负面诫命赎罪。但是初熟之物和两个饼,它们不是来赎罪而是仅仅来允许,因为初熟之物允许食用新的谷物作物,两个饼允许在圣殿中使用新的谷物作物作为祭物,不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因此,它教导我们即使这些也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如果仁慈的上帝只写下:初熟之物和两个饼,我会说:相反,初熟之物和两个饼,因为它们很重要因为它们来允许,超越安息日和仪式不洁,但是这些其他公共祭物不超越。因此,它分别教导我们每一个推导。 由于《革马拉》已经讨论了即使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也被带来的公共祭物,它涉及了与这个领域相关的基本哈拉哈。《革马拉》提出两个假设,然后将拉比·约书亚的观点与密西拿进行比较。它作为前言陈述智者们最初假设每个人都同意在涉及公众的情况下仪式不洁被超越。换句话说,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献祭的禁令适用于公共祭物,但被献祭的义务所取代。因此,大祭司的额牌是为了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献祭的祭物安抚上帝所必需的。没有你所听到的坦拿说在涉及公众的情况下仪式不洁完全被允许,即在涉及公众的情况下,在圣殿中仪式不洁没有意义,除了拉比·犹大。因为在一个巴拉他中有教导:大祭司的额牌,无论它在他的额头上还是不在他的额头上,都安抚上帝,从而促进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献祭的接受;这是拉比·西蒙的说法。拉比·犹大说:当它还在他的额头上时它安抚上帝,但当它不在他的额头上时它不安抚他,如经上所写:“它要在亚伦的额头上,亚伦要担当以色列人所献圣物的罪孽”(《出埃及记》28:38)。拉比·西蒙对拉比·犹大说:大祭司在赎罪日的哈拉哈将证明这一点,因为额牌不在他的额头上,但如果公共祭物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被带来,它仍然安抚上帝。大祭司在赎罪日的一部分时间里只穿着四件白色的衣服,而不是他通常的金色礼服,其中包括额牌。拉比·犹大对他说:把赎罪日放在一边,因为在涉及公众的情况下仪式不洁完全被允许。额牌只需要为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被带来的个人祭物赎罪。这通过推断证明拉比·西蒙认为在涉及公众的情况下仪式不洁被超越,但不是完全被允许。因此,额牌是为了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献祭的祭物安抚上帝所必需的。 智者们也假设每个人都同意额牌只为在仪式不洁的状态下献祭的祭物和在祭坛上燃烧必要部分安抚上帝,但它不为应该被吃掉的祭物部分的不洁安抚上帝。因此,虽然祭物是有效的,但它不可以被吃。因为,你所听到的唯一一个说额牌为应该被吃掉的祭物部分的不洁安抚上帝的坦拿是拉比·以利以谢,因为在一个巴拉他中有教导拉比·以利以谢说:额牌为应该被吃掉的祭物部分的不洁安抚上帝。而拉比·约西说:额牌不为应该被吃掉的祭物部分的不洁安抚上帝。基于这两个假设,让我们说密西拿与拉比·约书亚的观点不一致,因为在一个巴拉他中有关于经文:“你们要将你们的燔祭,就是肉和血,献在耶和华你们神的坛上,你们献的祭牲的血要洒在耶和华你们神的坛上,你们要吃这肉”(《申命记》12:27),拉比·约书亚说:如果没有适合洒在祭坛上的血,因为它变得仪式不洁或丢失了,就没有肉,因为肉也不合格。同样,如果没有适合使用的肉,因为它变得仪式不洁或丢失了,就没有血洒在祭坛上,并且祭物不带来赎罪。拉比·以利以谢说:即使没有合适的肉,血也带来赎罪,因为经上写着:“你们献的祭牲的血要洒在耶和华你们神的坛上”。血是祭物中最基本的赎罪方面。而我如何维护经文中肉和血并列的重要性呢:“你们要将你们的燔祭,就是肉和血”?我认为它在那里是为了告诉你,就像血通过洒在祭坛上被呈现一样,肉也通过扔被呈现。基于此,你必须说,在斜坡和祭坛之间有一个小间隙。为了满足扔的要求,祭司会这样做:他不是走到木头的排列处并放下肉,而是站在斜坡上,把祭物的肉扔过斜坡和祭坛之间的间隙,扔到祭坛上的木头排列处。 《革马拉》问:根据拉比·约书亚的观点,不是也写着:“你们献的祭牲的血要洒在耶和华你们神的坛上”,这表明血是祭物的基本部分吗?他本可以对你说,就在它旁边写着:“你们要吃这肉”,这表明肉也是基本的并且仍然必须适合被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