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当密西拿谈到一个人在安息日为了另一个目的宰杀逾越节羔羊时,我们具体在讨论什么呢?如果你说我们在讨论一个人错误地认为这是另一种祭物而不是逾越节羔羊,从这里学习,即从祭物不合格并且因此他要献上赎罪祭这个事实中学习到,错误地拔除一个祭物的地位构成了拔除,即使他没有这样的意图。然而,如果发现密西拿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立场,那将是令人惊讶的,因为我们在其他地方发现这是阿莫拉们争议的主题(《托萨福》)。相反,密西拿肯定是指一个人故意拔除动物作为逾越节羔羊的指定并将其作为另一种祭物献上。如果是这样,那么看密西拿的后一部分:至于所有其他在安息日不知不觉地为了逾越节祭物的目的宰杀的祭物,如果它们不适合作为逾越节祭物,他要献上赎罪祭。如果它们是合适的,拉比·以利以谢认为他要献上赎罪祭,而拉比·约书亚豁免他。现在,如果密西拿是指一个人故意拔除他知道不是逾越节祭物的动物的最初指定,那么对我来说动物是否合适有什么关系呢?他肯定不认为他在履行一项诫命;那么为什么拉比·约书亚豁免他献上赎罪祭呢?相反,很明显我们必须在讨论一个犯了错误的人。但是如果是这样,我们在密西拿中有一个矛盾,因为第一部分是指一个人故意拔除动物的指定,而后一部分是指一个人在这方面犯了错误。拉比·阿文说:是的,我们必须接受这个结论,即使它不寻常:第一部分涉及一个人拔除动物的指定,而后一部分涉及一个人在这方面犯了错误。《革马拉》讲述拉夫·伊茨哈克·巴尔·约书夫有一次发现拉比·阿巴胡站在一群人(okhlosa)中间,他对他说:我们的密西拿是什么意思?拉比·阿巴胡对他说:第一部分是指一个人故意拔除动物的地位,而后一部分是指一个人在这方面犯了错误。拉夫·伊茨哈克·巴尔·约书夫从他那里学习了这句话四十次,对他来说,这句话就像放在他的袋子里一样;也就是说,他重复了很多次,直到密西拿对他来说变得非常清晰并刻在他的记忆中。《革马拉》对密西拿的这种理解提出了一个难题:我们在密西拿的继续部分中了解到拉比·以利以谢对拉比·约书亚说:如果对于逾越节羔羊,它在安息日为了它自己的目的被宰杀是被允许的,但是当一个人改变了它的目的时他仍然要负责,那么对于其他在安息日即使为了它们自己的目的被宰杀也是被禁止的祭物,当他改变了它们的目的时,他难道不应该负责吗?如果是这样,即密西拿的两个部分不是在谈论同一个情况,那么它们肯定不相似并且不能进行比较;因为第一部分是指一个人故意拔除动物的地位,而后一部分是指一个人在这方面犯了错误。《革马拉》回答:根据提出这个更有力的论证的拉比·以利以谢,没有区别,因为在他看来,一个在意图履行诫命时犯了错误的人要献上赎罪祭,即使他犯了一个合理的错误。因此,他在故意拔除动物的地位和错误地为了另一个目的献上祭物之间没有区别。《革马拉》问道:但是根据拉比·约书亚,对于他来说这两种情况有区别,那么让他以这种方式回答拉比·以利以谢,即密西拿的第一部分是指一个人故意拔除一个祭物的地位,而后一部分是指一个人在这方面犯了错误。为什么他引入另一个因素,即在第一部分中他将动物的目的改变为了一些被禁止的东西,而在后一部分中他将其改变为了一些被允许的东西呢?《革马拉》解释说这就是拉比·约书亚对拉比·以利以谢说的:根据我的观点,这些情况不可比,因为第一部分涉及一个人故意拔除动物的指定,而后一部分涉及一个人在这方面犯了错误。然而,即使根据你,你不以这种方式区分,我仍然可以这样回答:不,如果你说一个人如果为了另一个目的宰杀了逾越节羔羊他就要献上赎罪祭,这是因为他将它的目的改变为了一些被禁止的东西。但是你能对其他他为了逾越节祭物的目的而宰杀的祭物说同样的话吗?这些祭物被改变目的成为了一些在安息日可以被献祭的东西。密西拿继续讲述拉比·以利以谢对拉比·约书亚说的话:让公共祭物证明这件事,因为它们在安息日为了它们自己的目的被宰杀是被允许的,然而,一个人不必要地为了它们的目的宰杀了另一个祭物他就要负责。拉比·约书亚对他说:不,如果你对于公共祭物说这个哈拉哈,这是因为它们有一个限制。但是你能必然地对逾越节羔羊说同样的话吗?它没有一个限制。《革马拉》问道:这是说在任何有一个限制的地方,拉比·约书亚都认为一个在意图履行诫命时犯了错误的人要负责吗?但是对于在安息日给婴儿行割礼的情况,它有一个限制,我们仍然在一个密西拿中了解到,对于一个有两个婴儿要行割礼的人,一个他需要在安息日之后行割礼,一个他需要在安息日行割礼,而他忘记了并且在安息日行割礼了应该在安息日之后行割礼的那个婴儿,他要献上赎罪祭。这是因为他在不是履行诫命的框架内进行了造成伤口的被禁止的劳动,因为还没有义务给这个孩子行割礼。然而,如果有两个婴儿,一个他需要在安息日的前夕行割礼,一个他需要在安息日行割礼,而他忘记了并且在安息日行割礼了他应该在安息日的前夕行割礼的那个婴儿,拉比·以利以谢认为他要献上赎罪祭。因为在指定时间之后行割礼不优先于安息日,所以他在不知不觉中违反了安息日。而拉比·约书亚豁免他。因为他意图履行一项诫命,并且尽管他犯了错误但实际上他履行了一项诫命,所以他被豁免献上赎罪祭。因此,我们看到即使在婴儿的情况下有一个限制,拉比·约书亚仍然豁免一个在意图履行诫命时犯了错误的人。拉比·阿米说:我们在这里在讨论什么呢?我们在讨论一个情况,在这个情况下割礼师首先在安息日不知不觉地给应该在安息日的前夕行割礼的婴儿行了割礼,而此时还有另一个应该在安息日行割礼的婴儿让他分心。因为他正合法地专注于一项诫命,因为他知道有一个婴儿需要行割礼,所以他被豁免献上赎罪祭。然而,在这里,对于祭物,我们在讨论一个情况,在这个情况下他首先在一开始宰杀了所需的公共祭物,所以没有必要再宰杀任何更多的祭物,因为公共祭物有一个限制。因为他没有理由犯错误,所以他要为在安息日不必要地宰杀了一只动物献上赎罪祭。《革马拉》问道:如果是这样,我们如何理解密西拿的继续部分,在那里拉比·迈尔说根据拉比·约书亚,即使一个人在不知不觉中为了超出它们每日限制的公共祭物的目的宰杀了其他祭物,他也是被豁免的呢?根据我们的解释,即使他首先在一开始宰杀了所需的公共祭物,这也一定是正确的。但是拉比·希亚从阿夫勒·阿拉夫村不是在一个巴拉他中教导了这个争议的另一个版本吗?根据这个版本,拉比·迈尔说:拉比·以利以谢和拉比·约书亚在一个有两个婴儿要行割礼的人,一个要在安息日的前夕行割礼,一个要在安息日行割礼,而他忘记了并且在安息日给应该在安息日的前夕行割礼的那个婴儿行了割礼的情况上没有分歧;在那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同意他要献上赎罪祭。他们在什么方面有分歧呢?在一个有两个婴儿要行割礼的人,一个要在安息日之后行割礼,一个要在安息日行割礼,而他忘记了并且在安息日给应该在安息日之后行割礼的那个婴儿行了割礼的情况上,拉比·以利以谢认为他要献上赎罪祭,而拉比·约书亚豁免他。《革马拉》表示惊讶:你怎么能以目前的表述理解这个巴拉他呢?如果在那里,在后一部分中,他在安息日给应该在安息日之后行割礼的婴儿行了割礼,所以他没有履行一项诫命,因为婴儿还不到八天并且诫命还不适用,拉比·约书亚仍然豁免他,因为他在意图履行诫命时犯了错误。那么在他确实履行了一项诫命的地方,即他在安息日给一个在安息日之前已经八天并且割礼的诫命适用的婴儿行了割礼,拉比·约书亚会认为他要负责吗?拉比·雅奈学校的拉比们说:这个巴拉他的第一部分是指一种独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割礼师首先在安息日的前夕不知不觉地给应该在安息日行割礼的婴儿行了割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