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欢乐的时候,即在节日当天,如果是在十四日宰杀的就不行。带来节日平安祭的诫命也没有被履行,因为这是一项义务,因为每个人都有义务带来这个祭物,并且原则是任何义务性的东西必须只能来自未分别为圣的东西,意思是一个人不能从已经为了另一个目的而分别为圣的动物中带来一项义务性的祭物。《革马拉》提议:让我们说一个巴拉他支持他。经文说:“七日你要向耶和华你的神守节,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一切的出产和你手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你就只可欢乐”(《申命记》16:15)。这句经文似乎是多余的,因为在前一句经文中已经说过:“你要在你的节期欢乐”。巴拉他解释说:“你就只可欢乐”是为了包括节日的最后一晚。即使在那时,你也必须通过吃适当的平安祭来确保有欢乐。巴拉他考虑:你说这句经文是为了包括节日的最后一晚吗?或者也许它只是为了包括节日的第一晚。因此,经文说:“你就只可欢乐”;“只可”这个词限制了这个诫命,意思是并不总是有欢乐的诫命。《革马拉》澄清这个巴拉他如何支持乌拉:我们从这个表达中得知为什么特别在第一晚没有欢乐的诫命呢?难道不是因为在第一晚他没有可以用来欢乐的东西吗?正如乌拉所说,一个人不能用在节日前夕宰杀的平安祭来履行欢乐的诫命,因为它不是在欢乐的时候宰杀的。另一方面,在节日的最后一晚,一个人可以用在前一天,即节日的最后一个中间日宰杀的平安祭来欢乐,这也是一个欢乐的时候。《革马拉》拒绝了这个支持:不,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因为在巴拉他的继续部分所教导的原因:你看到了什么要把节日的最后一晚包括在欢乐的诫命中而把节日的第一晚排除在外呢?这个区别在经文中甚至没有一点暗示。巴拉他解释说:我把节日的最后一晚包括在欢乐的诫命中,因为在它之前的节日日子里有欢乐,我把节日的第一晚排除在外,因为在它之前没有欢乐的日子。因此,不能从这个巴拉他中推断出对乌拉的支持。拉夫·约瑟夫对乌拉的观点提出反对:在一个巴拉他中有教导说关于十四日的节日平安祭,一个人用它履行带来欢乐平安祭的诫命,但一个人不能用它履行带来节日平安祭的诫命。我们可以问,为什么呢?当然,根据乌拉的说法,我们要求宰杀必须在欢乐的时候进行,而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要求没有被满足。《革马拉》回答:拉夫·伊迪·巴尔·阿文说这个巴拉他在这里指的是他延迟了并且只是在十五日,即在节日,这是一个欢乐的时候宰杀了它的情况。拉夫·阿什说:同样,以这种方式理解这个巴拉他是合理的,因为如果你不这样说,而是说节日平安祭是在十四日宰杀的,就有一个困难,因为谁教导了这个巴拉他呢?不是本·泰玛教导了它吗?然而,根据本·泰玛的观点,他已经使它不合格了,因为把它留到了第二天早上,因为在他看来这个节日平安祭就像逾越节羔羊一样,不能在第二天被吃。从这里学习到这个巴拉他一定是指节日平安祭不是在十四日而是在十五日被宰杀的情况。拉瓦对乌拉的观点提出反对:在一个巴拉他中有教导说在住棚节的八天里人们背诵赞美诗并且用欢乐平安祭履行欢乐的诫命。现在如果你说我们要求宰杀必须在欢乐的时候进行,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欢乐的诫命只被遵守七天,例如当节日的第一天在安息日,那时欢乐平安祭不能被宰杀。拉夫·犹大的儿子拉夫·胡纳说:人们用节日的公山羊欢乐。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欢乐的诫命可以用在节日作为赎罪祭带来的公山羊的肉来履行,因为这些祭物,作为公共祭物,可以甚至在安息日被宰杀。拉瓦说:有两个可能的回应来反驳这个观点。一个是节日的公山羊是生着吃的,不是烤着吃的。作为服务的非必要部分,在安息日烤肉是被禁止的。因此,肉只能生着吃,并且没有用生肉的欢乐。并且此外,只有祭司吃这些赎罪祭的肉。那么普通的以色列人用什么欢乐呢?相反,拉夫·帕帕说: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用干净的衣服和陈酒欢乐。当拉文从以色列地来到巴比伦时,他讲述了拉比·以利以谢所说的不同版本:关于在节日前夕宰杀的平安祭,一个人用它们履行带来欢乐平安祭的诫命,但一个人不能用它们履行带来节日平安祭的诫命。他解释说:一个人履行欢乐的诫命,因为我们不要求宰杀必须在欢乐的时候进行,只要祭物在欢乐的时候被吃。但是一个人不履行节日平安祭的诫命,因为节日平安祭是一项义务,并且原则是任何义务性的东西必须只能来自未分别为圣的动物。《革马拉》从上面教导的巴拉他中对拉文提出反对:“你就只可欢乐”是为了包括节日的最后一晚在欢乐的诫命中。巴拉他考虑:你说这句经文是为了包括节日的最后一晚在欢乐的诫命中吗?或者也许它只是为了包括节日的第一晚。因此,经文说:“你就只可欢乐”;“只可”这个词限制了这个诫命,意思是并不总是有欢乐的诫命。《革马拉》解释根据拉文这个巴拉他是如何困难的:我们从这里得知为什么特别在第一晚没有欢乐的诫命呢?难道不是因为在第一晚他没有可以用来欢乐的东西,因为一个人不能用不是在欢乐的时候宰杀的平安祭来履行欢乐的诫命吗?《革马拉》拒绝了这个论点:不,原因就像在巴拉他的继续部分所教导的那样:你看到了什么要把节日的最后一晚包括在欢乐的诫命中而把节日的第一晚排除在外呢?巴拉他解释说:我把节日的最后一晚包括在欢乐的诫命中,因为在它之前的节日日子里有欢乐,我把节日的第一晚排除在外,因为在它之前没有欢乐的日子。拉夫·卡哈纳说:从哪里得出尼散月十五日的节日平安祭的献祭部分,即那些在祭坛上被消耗的祭物部分,在献祭被宰杀后的第一晚留到第二天早上就不合格了,尽管祭物的肉可以在另外一天被吃?正如经上所写:“你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的饼一同献上;也不可将我节上祭牲的脂油留到早晨”(《出埃及记》23:18),并且与它并列的是“第一”这个词,在经文:“你地上初熟的土产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出埃及记》23:19)。这是来告诉我们第一句经文中提到的早晨是献祭被献上后的第一个早晨。拉夫·约瑟夫强烈反对这个证据:原因是它写了“第一”这个词。但是如果它没有写“第一”这个词,我会说:“早晨”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是献祭后的第二个早晨。这提出了一个问题:有没有像这样的情况,即要被吃的祭物的肉从晚上就已经不合格了,而像节日平安祭的肉只能在两天和它们之间的晚上被吃,而要在祭坛上被消耗的献祭部分被允许直到第二天早晨呢?阿巴伊对他说:为什么没有呢?因为根据拉比·以利以谢·本·阿扎里亚的观点有逾越节祭物,他认为要被吃的肉从午夜就已经不合格了并且在那之后不能再被吃,而要在祭坛上被消耗的献祭部分可以直到早晨被献上。拉瓦说:这就是拉夫·约瑟夫感到困难的地方:有没有像这样的情况,即坦拿不需要“第一”这个词来教导我们关于献祭的肉的“早晨”这个词是指第一个早晨,而拉夫·卡哈纳需要“第一”这个词来教导我们关于要在祭坛上被消耗的献祭部分的“早晨”这个词是指第一个早晨呢?尽管后者由于它们更大的神圣性显然比前者更容易不合格。《革马拉》问道:拉瓦所暗示的这个来源是什么呢?《革马拉》解释说:因为在一个巴拉他中有教导关于经文:“你献的新素祭,头一日当有圣会,不可吃那献供物的肉,直到早晨”(《申命记》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