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以利以谢进一步主张,对于任何导致个人被推迟到第二个逾越节的不洁情况,如果整个社群都受到这种不洁的影响,他们会在礼仪不洁的状态下庆祝第一个逾越节。并且他接受另一个原则:适用于社群的任何事物都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社群的任何事物都不适用于个人。基于这些原则,我们可以这样说:关于未受割礼的情况,如果整个社群都未受割礼,我们对他们说:起来,为自己行割礼,然后献上逾越节羔羊,并且我们不允许他们在未受割礼的情况下献上祭物。因此,对于个人也是如此,我们对他说:起来,为自己行割礼,然后献上逾越节羔羊;如果他不行割礼并且不献上逾越节羔羊,他就会受到被革除的惩罚。然而,关于不洁的情况,如果整个社群都是不洁的,我们不会向他们洒净化水;相反,他们在礼仪不洁的状态下献上逾越节羔羊。因此,个人也免于洒净;并且由于他被豁免,洒净不优先于安息日。可以在这两种情况之间做出区分:一个未受割礼的人必须为自己行割礼,但是一个在礼仪上不洁的人不需要进行净化。 拉夫·约书亚的儿子拉夫·胡纳对拉瓦说:这些原则真的正确吗?但是有第二个逾越节,它不适用于社群但适用于个人。拉瓦对拉夫·胡纳说:在那里情况不同,因为社群已经在第一个逾越节在礼仪不洁的状态下献上了逾越节羔羊,所以第二个逾越节可以适用于个人,即使它不适用于社群。 《革马拉》从一个巴拉他中提出反对,其中教导说:有人可能会认为只有一个纯洁并且不在远方行路的人才会因为疏忽献上逾越节羔羊而受到被革除的惩罚,因为托拉明确指出一个在礼仪上不洁或者在远方行路的人被豁免于第一个逾越节并且在第二个逾越节有义务。但是对于一个未受割礼的人、因接触爬行动物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以及所有其他不是因接触尸体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并且他们在逾越节之前没有进行割礼或者净化,我们从哪里知道他们也会受到被革除的惩罚呢?经文说:“但那洁净、不在路上、却不守逾越节的人,那人必从民中剪除”(《民数记》9:13);“但那人”这个表达是为了包括任何可以变得纯洁并且适合参加逾越节羔羊的人,但没有这样做的人。《革马拉》从这个巴拉他中推断:从他寻找一个来源来包括因接触爬行动物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这一事实来看,很明显他认为一个人不可以为因接触爬行动物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宰杀逾越节羔羊或者洒它的血。因为如果一个人可以为因接触爬行动物而不洁的人宰杀和洒血,他为什么要寻找一个来源来包括它呢?他与任何纯洁但没有献上逾越节羔羊的人是一样的,因为他本可以让别人带着他的祭物并且在进行仪式沐浴后的晚上吃它。相反,很明显一个人不可以为他宰杀或者洒血;然而,如果他疏忽了逾越节羔羊的诫命,他会受到被革除的惩罚。显然,虽然他在那个时候不适合献上逾越节羔羊,但义务仍然落在他身上让他使自己适合。并且虽然这不适用于社群,因为一个因接触爬行动物而不洁的社群在不洁的状态下献上逾越节羔羊,但它适用于个人。相反,拉瓦说我们应该拒绝前面的说法并且说拉比·以利以谢认为一个人可以为因接触爬行动物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宰杀逾越节羔羊并且洒它的血,对于在第七天因接触尸体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也是如此。如果是这样,那么洒净化水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即使这个人是不洁的也可以为他宰杀逾越节羔羊并且洒它的血,那么洒净化水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吃逾越节羔羊。然而,吃逾越节羔羊对于履行诫命不是必要的,因为如果祭物的血以被允许的方式为某人洒了并且之后他不能吃祭物的肉,例如,它变得不洁或者丢失了,他已经履行了他的义务并且不会受到被革除的惩罚。既然是这样,洒净化水不是为了促进诫命而必须进行的行为,即使根据拉比·以利以谢的观点也不优先于安息日。 拉夫·阿达·巴尔·阿巴对拉瓦说:如果是这样,即一个人可以为因接触爬行动物而在礼仪上不洁的人宰杀逾越节羔羊,结果就是逾越节羔羊是为不能吃它的人宰杀的,并且在别的地方说这样的祭物是不合格的。拉瓦对他说:当它说为不能吃的人宰杀的逾越节羔羊是不合格的时候,这是指为一个生病或者年老以至于完全不适合吃祭物的人宰杀的情况。但是这个人本质上是适合吃祭物的,只是还没有准备好实际去吃它。他自己被认为是适合吃祭物的,只是一些外部因素阻止了他这样做。 我们在密西拿中了解到拉比·阿基瓦陈述了一个原则,即任何为了献上祭物而需要的被禁止的劳动,如果可以在安息日之前进行,就不优先于安息日;而宰杀,不能在安息日的前夕进行,优先于安息日。拉夫·犹大说拉夫说:关于逾越节羔羊,哈拉哈是按照拉比·阿基瓦的观点。《革马拉》指出我们在另一个密西拿中关于割礼也学到了类似的内容:拉比·阿基瓦陈述了一个原则:任何为了割礼而需要的被禁止的劳动,如果可以在安息日的前夕进行,因为它不需要专门在割礼的那天进行,就不优先于安息日;割礼本身,不能在安息日的前夕进行,因为还不是进行割礼的时候,优先于安息日。并且拉夫·犹大说拉夫说:关于割礼,哈拉哈是按照拉比·阿基瓦的观点。《革马拉》评论: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有必要陈述这个裁决,因为如果拉夫只教导我们关于逾越节羔羊哈拉哈是按照拉比·阿基瓦的观点,结论就会是:具体在那里,为了诫命而可以在前一天进行的促进行为不优先于安息日,因为十三个约不是建立在逾越节羔羊之上的,所以它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关于割礼,十三个约是建立在它之上的,正如在割礼的章节(《创世记》17)中“约”这个词出现了十三次所证明的,这是上帝和犹太民族之间的约,我会说即使是可以在安息日前夕进行的促进行为也应该优先于安息日。并且如果拉夫只教导我们关于割礼哈拉哈是按照拉比·阿基瓦的观点,结论就会是:具体在那里,为了诫命而可以在安息日之前进行的促进行为不优先于安息日,因为如果割礼被延迟没有被革除的惩罚,因为被革除的责任只适用于当孩子在诫命中有义务并且选择不为自己行割礼的时候。但是关于逾越节羔羊,对于没有在适当的时候献上祭物的人有被革除的惩罚,我会说这样的促进者应该优先于安息日。因此有必要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教导哈拉哈是按照拉比·阿基瓦的观点。 密西拿:什么时候一个人带着逾越节羔羊献上节日平安祭呢?当逾越节羔羊在平日而不是在安息日到来,并且当它在礼仪纯洁的状态下而不是当大部分社群都不洁而它在不洁的状态下被带来,以及当很多人登记了逾越节羔羊以至于每个人只会从它那里得到一小部分的时候,在尼散月十四日会带来一个特殊的祭物与逾越节羔羊一起。当这三个条件都满足的时候,节日平安祭先被吃,然后逾越节羔羊被吃。然而,当逾越节羔羊在安息日到来,或者当很少的人登记了它以至于每个人会得到一大份,或者当它在礼仪不洁的状态下被带来的时候,一个人不会带着它献上节日平安祭。关于额外的祭物本身,节日平安祭可以来自羊群、牛群、绵羊或者山羊、雄性或者雌性,因为节日平安祭不受管理逾越节祭物的限制,逾越节祭物必须特别地是一只年轻的公绵羊或者公山羊。并且节日平安祭像其他平安祭一样被吃两天一夜。 《革马拉》问道为什么这个哈拉哈被记录在这里:密西拿之前教导了什么使得尽管关于节日平安祭的这个哈拉哈似乎与前面的密西拿没有联系但还是有必要教导它呢?《革马拉》回答:因为它教导了在公共区域携带逾越节羔羊以及从安息日的限制范围之外带来它都不优先于安息日,所以它也教导了关于节日平安祭的哈拉哈,即它不优先于安息日。并且这就是密西拿所说的:什么时候一个人带着逾越节羔羊献上节日平安祭呢?当它在平日,在礼仪纯洁的状态下,并且当每个人的份额很小的时候。拉夫·阿什说:从这里学习到尼散月十四日的节日平安祭,它与逾越节羔羊一起并且是我们密西拿的主题,与在逾越节第一天带来的并且被称为十五日的节日平安祭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