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马拉》问道:我们可以说阿赫里姆认为宰杀在最后才具有法律意义,意思是按照拉瓦在另一种情况下的观点,宰杀被认为只在仪式结束时发生,而不是在进行宰杀行为的过程中发生。正如拉瓦所说:这仍然是一个争议,意思是关于一个人是否只对他的第一个表达负责还是也对他的陈述结尾负责的分歧甚至适用于一个人明确意图他希望赋予的地位只应在特定时间适用的情况,例如,如果一个人说一只动物在中午之前应被分别为圣作为燔祭,从那时起作为平安祭(拉比努·哈南内尔)。这里被称为阿赫里姆的拉比·迈尔的观点是,一个人只对他的第一个表达负责。因此,基于这两个假设,如果一个人把受割礼的人放在未受割礼的人之前,他关于受割礼的人的陈述适用,但他关于未受割礼的人的陈述不适用。如果宰杀在法律上被认为在一瞬间生效,并且如果一个人在那一刻说他的意图是为受割礼的人,他的陈述就生效。在相反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把未受割礼的人放在受割礼的人之前,他关于未受割礼的人的陈述适用,但他关于受割礼的人的陈述不适用。 拉巴说:不,我们不应该这样说。实际上,阿赫里姆认为宰杀从始至终都具有法律意义,而我们这里处理的是什么情况呢?我们处理的是一个人在心里决定为受割礼的人和未受割礼的人宰杀祭物,并且他用“为未受割礼的人”这句话口头表达了他的意图,但在他还没来得及说“为受割礼的人”之前宰杀就已经结束了,因为他在说“为未受割礼的人”的时候宰杀就完成了。并且他们在这一点上存在分歧:作为阿赫里姆的拉比·迈尔认为,我们不要求一个人的嘴和心一致;具有法律意义的是他的口头表达。因为他说“为未受割礼的人”,所以他使祭物不合格了。而拉比们认为我们要求他的嘴和心一致。因为他想表达他对受割礼的人和未受割礼的人的意图,所以他没有使祭物不合格。 《革马拉》表示惊讶:但是拉比·迈尔认为我们要求他的嘴和心一致吗?《革马拉》根据《田产篇》中的一个密西拿提出了一个矛盾:关于一个人打算说他指定的农产品应该是十分之一奉献,但他错误地说了“什一税”这个词;或者他打算说“什一税”但错误地说了“十分之一奉献”;或者他打算发誓:我不会进入这所房子,但错误地说了:那所房子,即他错误地提到了另一所房子;或者他打算发誓:我不会从这个人那里获得好处,但他说:从那个人那里,即他错误地提到了另一个人;在他的嘴和心一致之前,他什么都没说。这是一个未署名的密西拿,未署名的密西拿被认为是拉比·迈尔所著。相反,阿巴伊给出了以下解释:我们处理的是一个人在宰杀行为本身中表达了两种不同意图的情况,因为有效的宰杀涉及切割动物的气管和食道的大部分。第一个条款指的是他说:我为受割礼的人切割第一个器官,为未受割礼的人甚至切割第二个器官,这样在第二个器官中甚至受割礼的人也包括在内。因此,在宰杀的每个阶段他心里都有受割礼的人。后一个条款指的是他说:我为未受割礼的人切割第一个器官,为受割礼的人切割第二个器官,这样在第一个器官中受割礼的人不包括在内,并且在那个阶段他的意图仅仅是为未受割礼的人。并且拉比·迈尔遵循他自己的推理,因为他说不洁状态可以在使祭物被允许的行为的一半时赋予祭物。换句话说,不洁状态不仅适用于一个人在使动物被允许的整个行为中具有使祭物不合格的意图的情况,例如在宰杀气管和食道时,而且即使一个人在使动物被允许的行为的一半中具有使祭物不合格的意图,例如在宰杀这两个器官中的一个时。而拉比们也遵循他们通常的推理,因为他们说不洁状态不能在使祭物被允许的行为的一半时赋予。由于他在整个宰杀行为的过程中表达了他对未受割礼的人和受割礼的人的意图,所以祭物没有不合格。 《密西拿》:一个人在拥有发酵面包的情况下宰杀逾越节羔羊违反了一条负面诫命,因为《托拉》上说:“你不可用有酵的饼献我的祭,逾越节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出埃及记》34:25)。拉比·犹大说:即使一个人在拥有发酵物的情况下在逾越节前夕宰杀每日下午祭牲也违反了诫命。拉比·西蒙说:一个人在尼散月十四日为了逾越节羔羊本身的目的而在拥有发酵物的情况下宰杀它要负责;但是如果他为了不同目的宰杀它就免责。并且对于一个人在逾越节前夕宰杀的所有其他祭物,当拥有发酵物是被禁止的时候,无论他是为了它们本身的目的还是为了不同目的宰杀它们,他都免责。并且在逾越节期间,如果一个人为了逾越节羔羊本身的目的宰杀它他就免责。因为在不适当的时候为了它本身目的宰杀的逾越节羔羊是不合格的,它根本不是一个祭物,并且没有违反“你不可用有酵的饼献我的祭”这条诫命。然而,如果他为了不同目的宰杀它从而使这个祭物作为平安祭有效,他要为在拥有发酵物的情况下献上它负责。并且对于一个人在逾越节期间宰杀的所有其他祭物,当拥有发酵物是被禁止的时候,无论他是为了它们本身的目的还是为了不同目的宰杀它们,他都要负责。除了他为了不同目的在拥有发酵物的情况下宰杀的赎罪祭之外。与其他祭物不同,如果赎罪祭是为了不同目的宰杀的,它就是不合格的,因此一个人没有违反“你不可用有酵的饼献我的祭”这条禁令。 《革马拉》:拉比·西蒙·本·拉基什说:一个人永远不会因为违反“你不可用有酵的饼献我的祭”这条诫命而负责,除非发酵面包属于宰杀逾越节羔羊的人,或者属于洒它的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