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拿》:如果尼散月十四日恰逢安息日,一个人要在安息日之前把他所有的有酵物,无论是特鲁玛(献给祭司的物品)还是非圣物,都从他的所有物中拿走,除了安息日开始时要吃的那些。在这种情况下,在尼散月十四日当天,他不能像其他年份那样把有酵物从他的所有物中拿走。这是拉比·迈尔的说法。而拉比们说:一个人可以在尼散月十四日的通常时间把有酵物扔掉或者宣布其为无主之物从而拿走它。拉比·以利以谢·巴尔·扎多克说:特鲁玛应该在安息日之前拿走,因为只有少数人被允许吃它,所以可以推测在安息日它会剩下没被吃。然而,非圣物应该在尼散月十四日的通常时间拿走。 《革马拉》:在《托塞法塔》中教导说,拉比·以利以谢·巴尔·扎多克说:有一次我的父亲拉比·扎多克在亚夫内度过安息日,而尼散月十四日就在那个安息日。佐宁,他是拉班·加姆利尔的指定人,过来并且说:到了拿走有酵面包的时候了;然后我和我的父亲一起去并且拿走了有酵面包。这个故事作为一个轶事证据,表明有酵物在尼散月十四日的通常时间被拿走,即使是在安息日。 《密西拿》:一个人在逾越节前夕旅行去宰杀他的逾越节羔羊、为他的儿子行割礼或者去他岳父家吃订婚宴,并且他想起他家里有有酵面包,如果他能够回到他家拿走有酵物然后再回去进行他正在前往的诫命行为,他应该回家拿走他的有酵物。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回家拿走有酵物并且还能完成他已经开始的诫命,他应该在心里使它无效,因为按照托拉律法这就足够了。如果一个人正在旅行去把犹太人从外邦人的攻击、洪水、强盗、火灾或者倒塌的建筑物中救出来,他甚至不应该尝试回去,而是应该在心里使有酵物无效。即使他能够拿走他的有酵物并且还能回到他之前的活动,这也适用。如果他离开去为了一个可选择的目的而确定他的安息日住所,而不是为了履行一个诫命,他应该立即回去拿走他的有酵物。同样,同样的哈拉哈适用于一个离开耶路撒冷并且想起他手里有圣肉的人。从耶路撒冷拿出去的肉就不合格了,并且一个人必须在靠近圣殿的地方烧掉它。如果他经过了斯科普斯山(Mount Scopus)的区域,超过这个区域就看不到耶路撒冷了,他就在他所在的地方烧掉肉;如果他还没有走到那么远,他必须回去并且在圣殿前用祭坛上指定用于烧不合格圣物的木头烧掉它。密西拿问:为了多少有酵物或者圣肉一个人必须回去?拉比·迈尔说:在这种情况和那种情况中,一个人必须为了一个鸡蛋体积的量回去。拉比·犹大说:在这种情况和那种情况中,一个人必须为了一个橄榄体积的量回去。而拉比们说量取决于情况:关于圣肉,如果他有一个橄榄体积的量,他必须回去,但是在一个人想起他有有酵面包的情况中,他只需要为了一个鸡蛋体积的量回去。 《革马拉》:《革马拉》在这个密西拿和另一个来源之间提出了一个矛盾。在一个巴拉他中教导说:一个人正在旅行去他岳父家吃订婚宴或者为了一个可选择的目的确定他的安息日住所,必须立即回去拿走他的有酵物。这与密西拿相矛盾,密西拿说一个去订婚宴的人可以在不回去的情况下在心里使有酵物无效,因为这顿饭被认为是一个诫命。拉比·约哈南说:这并不难,因为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坦拿争议。这个来源,即巴拉他,是按照拉比·犹大的观点,而那个来源,即密西拿,是按照拉比·约西的观点。因为在一个巴拉他中教导说:订婚宴是可选择的;这是拉比·犹大的说法。拉比·约西说:这是一个诫命。而现在拉夫·希斯达说:拉比·犹大和拉比·约西之间的争议适用于第二次订婚宴,在那里新郎和新娘的家人一起参加另外一顿饭,但是每个人都同意第一次订婚宴是一个诫命,密西拿和巴拉他之间的矛盾可以以不同的方式解决。即使你说这个密西拿和那个巴拉他都是按照拉比·犹大的观点,这也不难。这个密西拿,把这顿饭当作一个诫命,指的是第一顿饭。那个巴拉他,假设这顿饭不是一个诫命,指的是第二顿饭。在一个巴拉他中教导说拉比·犹大说:我只听说订婚宴本身有一个诫命,但是关于礼物宴(sivlonot)没有诫命,当新郎会给新娘送礼物的时候。虽然在这个场合会吃一顿节日餐,但是它不被认为是一个诫命。拉比·约西对他说:我听说订婚宴和礼物宴都被认为是诫命。在讨论了订婚宴是否是一个诫命之后,《革马拉》处理一个相关的问题。在一个巴拉他中教导说拉比·西蒙说:一个托拉学者不可以从任何不是诫命的宴会上获得好处。《革马拉》问:这个说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拉比·约哈南说:在一个祭司的女儿嫁给一个以色列人的情况中,或者在一个托拉学者的女儿嫁给一个无知的人的情况中。虽然婚礼宴会通常是一个诫命,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不是,因为拉比·约哈南说:当一个祭司的女儿嫁给一个以色列人,他们的结合不会是吉祥的,因为当一个祭司的女儿嫁给一个以色列人时对祭司职是不光彩的。《革马拉》问:这个说法,即他们的结合不会是吉祥的,是什么意思?拉夫·希斯达说:这样的婚姻的不吉祥性质可以根据描述一个祭司的女儿在嫁给一个非祭司后回到她父亲家的经文来确定。这个经文被理解为提到这样的婚姻会导致三种可能性之一:她要么成为寡妇,要么成为离婚的人,要么没有孩子(见《利未记》22:13)。在一个巴拉他中教导说:要么她的丈夫会埋葬她,要么她会埋葬他,因为他们中的一个会年轻时死去,或者她会使他变得贫穷。《革马拉》问:是这样吗?拉比·约哈南自己不是说过:一个人想要变得富有应该依附于亚伦的后代,那么托拉和祭司职的功德更应该使他们变得富有。《革马拉》回答:这并不难,因为这个情况,他变得富有,指的是一个托拉学者娶了一个有祭司血统的女人。在那种情况下他们的结合会是成功的。那个情况,他们的结合不会是吉祥的,指的是一个无知的人娶了一个有祭司血统的女人。《革马拉》讲述拉比·约书亚娶了一个祭司的女儿并且生病了。他说:显然,对祭司亚伦来说我依附于他的后代是不令人满意的,所以他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婿。《革马拉》还讲述拉夫·伊迪·巴尔·阿文娶了一个祭司的女儿。从他那里出来了两个被任命来决定哈拉哈事务的儿子,即拉夫·谢什特,拉夫·伊迪的儿子,和拉比·约书亚,拉夫·伊迪的儿子。同样,拉夫·帕帕说:如果我没有娶一个祭司的女儿,我就不会变得富有。另一方面,不是祭司的拉夫·卡哈纳说:如果我没有娶一个祭司的女儿,我就不会被流放,因为拉夫·卡哈纳被迫从巴比伦逃到以色列地。他们对他说:但是你被流放到一个有托拉的地方,这根本不是一种惩罚。他回答:我不是像人们通常那样被流放,即我不是自愿移民的;相反,我是被当局强迫逃离的。拉比·伊扎克说:任何从不是诫命的可选择的宴会上获得好处的人最终都会被流放,因为经上说:“吃羊群中的羊羔和圈里的牛犊”(《阿摩司书》6:4),并且经上还写着:“所以现在他们必在被掳的人中为首被掳去;那些安逸的人狂傲的宴乐必消灭了”(《阿摩司书》6:7)。《革马拉》继续讨论一个从可选择的宴会上获得好处的托拉学者。贤哲们教导说:任何在任何地方过度宴饮的托拉学者都会贬低自己并且给自己带来痛苦。他最终会毁掉他的房子,使他的妻子成为寡妇,使他的孩子成为孤儿,并且他的学业会被忘记。很多争议会降临到他身上,他的话不会被听从,并且他会亵渎上帝的名、他的老师的名和他父亲的名。并且他会给自己、他的孩子和他的后代在未来的世代中带来坏名声。《革马拉》问:他给自己和他的后代带来的这个坏名声是什么?阿巴耶说:他的儿子会被称为烤炉者之子(bar of the one who heats ovens),因为这个人不断地加热烤炉以便为宴会准备食物。拉瓦说:他的儿子会被称为客栈舞者之子(son of the one who dances in inns),因为他似乎被邀请到每一个宴会去娱乐客人。拉夫·帕帕说:他的儿子会被称为舔碗者之子(son of the one who licks bowls)。拉夫·谢玛雅说:他的儿子会被称为折叠衣服并蹲下者之子(son of the one who folds his garment and crouches),即喝醉睡着的人。关于合适的婚姻伴侣这个话题,《革马拉》引用了下面的讨论。贤哲们教导说:一个人应该总是愿意卖掉他所有的东西以便娶一个托拉学者的女儿,因为如果他死了或者被流放并且不能抚养他的孩子,他可以确定他的儿子们会是托拉学者,因为他们的母亲会确保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并且一个人不应该娶一个无知的人的女儿,因为如果他死了或者被流放,他的儿子们会是无知的人。此外,贤哲们教导说:一个人应该总是愿意卖掉他所有的东西以便娶一个托拉学者的女儿并且以便把他的女儿嫁给一个托拉学者。这种婚姻可以比作葡萄藤的葡萄与葡萄藤的葡萄交织在一起,这是美丽的并且对上帝和人都是可接受的。并且一个人不应该娶一个无知的人的女儿。这种婚姻可以比作葡萄藤的葡萄与荆棘的浆果交织在一起,这是不体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