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马拉问:根据希兹基亚的观点,既然“你不可吃”仅表明禁止吃,而允许获益,那么血与水的哈拉哈是如何相互关联的?根据他的观点,这段经文不需要教导从血中获益。盖马拉回答,他需要这段经文来推导拉比·希亚·巴尔·阿巴所教导的内容,因为拉比·希亚·巴尔·阿巴说,拉比·约翰南说:从哪里推导出祭物的血不使食物变得易于仪式不洁?如经文所述:“你不可吃;要将其倒在地上,像水一样”(申命记 12:24)。像水一样倒出的血,例如,屠宰的非祭祀动物的血,会使食物变得易于仪式不洁。然而,祭物的血并不像水那样被倒出,而是洒在祭坛上,因此不会使食物变得易于仪式不洁。 盖马拉进一步质疑拉比·阿巴胡的观点:然而,关于活体动物割下的肢体的禁令,如经文所写:“只要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你不可与肉同吃生命”(申命记 12:23)。在一条巴赖塔中教导:拉比·纳坦说:从哪里推导出一个人不得把酒杯递给纳兹尔,纳兹尔被禁止喝酒;以及不得将活体动物割下的肢体递给诺亚的后裔,诺亚的后裔根据诺亚的法律被禁止吃活体动物的肢体?经文说:“你不可在盲人面前放绊脚石”(利未记 19:14)。使他人犯罪就像在盲人面前放绊脚石;这样做的人违反了这一禁令。将活体动物的肢体给外邦人显然只是因为放绊脚石的禁令。然而,扔给狗却是被允许的。因此,尽管经文说:“你不可吃它”,显然没有禁止从这个被禁止的物品中获益。这挑战了拉比·阿巴胡的原则。 盖马拉回答:活体动物的肢体是不同的,因为它在托拉中与血并列。正如经文所写:“只要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你不可与肉同吃生命”(申命记 12:23)。就像从血中获益是被允许的,活体动物割下的肢体也可以获益。 盖马拉问:根据希兹基亚的观点,禁止吃活体动物割下的肢体与禁止吃血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盖马拉回答:他可能会告诉你,反过来理解是合适的。血是与活体动物割下的肢体并列,来教导以下内容:就像活体动物的肢体是被禁止的,因此,生物的血也是被禁止的。那指的是什么血呢?这指的是在放血过程中流出的血,通过这个过程灵魂离开。这被视为来自活体动物的血,即使是诺亚的后裔也被禁止吃。 盖马拉问:然而,还有关于被石头砸死的牛的肉的禁令,因为仁慈者说:“如果一头牛把一个人或女人撞死,牛必定要被石头砸死;它的肉不可吃;但牛的主人要无罪”(出埃及记 21:28)。在一条巴赖塔中教导:从经文“牛必定要被石头砸死”推断出,它不是经过正常屠宰的,我难道不知道它是一具动物尸体,而吃动物尸体是被禁止的吗?经文中说:“它的肉不可吃”是什么意思?经文是告诉你,即使一个人在裁决达成后屠宰了牛,但在执行之前,这仍然是被禁止的。 巴赖塔继续说:我只能推导出一个人禁止吃这头牛;那么,从哪里推导出一个人禁止从中获益呢?经文说:“但牛的主人要无罪[naki]。”盖马拉问:从哪里可以推断出一个人不能从这头牛获益?西蒙·本·佐玛说:这就像一个人对他的同伴说:某人对他的财产是无罪的,他完全没有从中获益。同样,“但牛的主人要无罪”意味着他不能从牛中获益。 盖马拉从经文推导出,禁止从牛中获益的原因是因为托拉特别写道:“但牛的主人要无罪。”如果这个禁令是从“它不可吃”推导而来的,显然,吃的禁令是隐含的,但获益的禁令并不是隐含的。这对希兹基亚的观点提出了挑战,因为经文说:“它不可吃”,表明从中获益也是被禁止的。 盖马拉拒绝这个观点:实际上,通常情况下,“它不可吃”同时指明了吃的禁令和获益的禁令。然而,在关于orla的情况下是不同的,因为它写道:“三年对你来说都是禁止的[arelim]。”因此,必须重复禁令的措辞,因为你可能会认为,既然写道:“对你来说”,这意味着它将是你的,即一个人被允许从中获益。因此,教导我们从中获益也是被禁止的。 盖马拉问:然而,现在既然经文中写着这些词,指示禁止从orla中获益,为什么我需要“对你来说”这些词,即这个短语在这里教给我们什么?盖马拉回答:正如在一条巴赖塔中所教导的:“对你来说”,这旨在包括那些在种植后果树的情况下,三年内的果实是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