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比·耶胡达·本·贝泰拉原则上同意贝特·沙麦的观点,他说:关于库塔(包含发酵面包屑的调味品)及所有类型的库塔,逾越节前的三十天内禁止将其卖给外邦人。因为库塔味道辛辣,人们每次只用一点,所以它很可能会持续到逾越节。米示那中说,只要可以吃发酵饼,就允许从中获益。盖马拉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盖马拉回答:不,这在于教导一个例子,即在发酵饼变得禁止之前,即其变得不可食用之前,若将发酵饼用火烤焦。它教导我们该哈拉哈符合拉瓦的观点。拉瓦说:如果有人在发酵饼变得禁止之前将其烤焦,即使在其变得禁止之后也可以从中获益,因为它不再具有发酵饼的法律地位。 米示那中提到:在其时间过去后,禁止从中获益。盖马拉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盖马拉回答:不,米示那是必要的,因为它教导在贤人法令界定的额外时间内仍然禁止从发酵饼中获益。正如拉夫·吉德尔所说,拉夫·希亚·巴尔·约瑟夫说,拉比·约翰南说:关于一小部分可能与水接触而发酵的小麦,若在逾越节前夕的第六小时开始求婚,即在发酵饼根据贤人法令禁止时,即使他用山上出产的较硬的小麦求婚,这种小麦不太可能发酵,但我们并不担心这桩婚姻有效。因为在用金钱求婚时,必须给予女人一个价值至少为一普塔的物品,而不洁的发酵饼被视为毫无价值。 米示那中提到:在发酵饼变得禁止后,甚至不能用发酵饼点燃炉子或灶具。盖马拉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因为这也是一种获益?盖马拉回答:不,这是必要的,以教导拉比·耶胡达的观点,他说去除发酵饼只能通过燃烧来完成。否则,你可能会认为:既然拉比·耶胡达说其义务是通过燃烧完成的,那么在燃烧时可以从中获益。因此,它教导我们,即使在燃烧发酵饼时也禁止从中获益。 希兹基亚说:在米示那中,关于在逾越节期间禁止从发酵饼中获益的依据是什么?因为经文中说:“发酵饼不得吃”(出埃及记 13:3)。由于经文使用了被动形式,应该理解为:根本不允许从中获益,甚至不能从中获益,因为获益可以换成金钱,用来购买食物。盖马拉仔细阅读:禁止从中获益的原因是因为仁慈者在托拉中写道:“发酵饼不得吃。”如果托拉没有写“不得吃”,而是用主动形式:“你不可吃”,我会认为禁止吃是隐含的,但禁止获益并不是隐含的。 盖马拉评论道:这一结论与拉比·阿巴胡的观点相悖,因为拉比·阿巴胡说,凡是提到“不得吃”的地方,“你,单数,不得吃”,或“你,复数,不得吃”,都隐含了禁止吃和禁止获益,除非经文明确说明可以获益,如它对未宰杀动物尸体所规定的那样。正如在一条巴赖塔中教导的:“你不可吃任何未宰杀的动物;你可以把它给你城里的寄居者,他可以吃;或者可以卖给外邦人;因为你是主你神的圣洁民族”(申命记 14:21)。我只推导出,通过给予寄居者和通过卖给外邦人是允许的。从哪里推导出通过卖给外邦人也是允许的?经文说:“你可以给予寄居者……或者可以卖给外邦人。”因此,你可以说他可以通过给予和通过出售将其转移给寄居者和外邦人。这是拉比·梅尔的观点。 这条巴赖塔结束时说:拉比·耶胡达说:这些事项的理解应按字面意思来理解;他可以通过给予将未宰杀的动物尸体转移给寄居者,只有通过出售转移给外邦人。盖马拉问:拉比·耶胡达的观点是什么原因?盖马拉回答:如果你可以想到按拉比·梅尔的说法理解经文,那么仁慈者为何不直接写:“你可以将其给予你城里的寄居者,以便他吃,或者卖给外邦人。”为什么在这两个选项之间需要“或者”这个词?由此推导出,事情的理解应按字面意思来理解。 盖马拉问:拉比·梅尔如何解释这段经文的措辞?盖马拉回答:拉比·梅尔会解释“或者”这个词是教导人们优先考虑将其给予寄居者,而不是卖给外邦人。盖马拉问:拉比·耶胡达从哪里推导出这个哈拉哈?根据拉比·耶胡达的观点,这个问题不需要经文,因为你有责任赡养寄居者,因为赡养放弃偶像崇拜的寄居者是一项义务,而你并不需要赡养外邦人。这不需要经文来教导;这基于逻辑推导。 盖马拉将这一讨论应用于之前提到的主题。显然,拉比·阿巴胡的观点在拉比·梅尔看来是合理的,他说可以将动物尸体转移给寄居者和外邦人,无论是通过出售还是通过给予。从需要经文来允许从动物尸体中获益的事实,可以推导出,关于托拉中提到的所有其他禁止事项,凡是提到“不得吃”的物品,都禁止吃和获益。然而,按照拉比·耶胡达的说法,既然“或者”这个词是来教导事情应按字面意思理解的,那么他从哪里推导出所有提到的禁止吃的事项,禁止获益也是适用的? 盖马拉回答:他从另一段经文推导出。经文中提到有某种情况将导致其在十二个月内死亡的动物(叠斐): “你们要归我为圣,因此你们不可吃野外撕裂的兽肉;你们要把它扔给狗”(出埃及记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