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有一位祭司前来查看婴儿,以确定它是男性还是女性,因为无论是产下活婴还是死胎,刚刚分娩的女性在不同的时间长度内都会因为产下男性或女性而变得礼仪不洁(参见利未记12)。这个事件呈报到智者们面前,以裁定祭司在尸体上方站立时是否受到了礼仪上的不洁,他们判定他是礼仪上的洁净。作出这个裁定的依据是,由于有黄鼠狼和猫鼬(bardelas)在那里,很可能婴儿在祭司到达坑之前就已经被拖走了。然而,在这里,她确实把死胎扔进了坑里,而黄鼠狼或猫鼬是否在那时把它拖走是不确定的,智者们却裁定,不确定性可以推翻确定性。 《伽玛拉》反驳了这个论点:不要在这个无名经文中说她确实把一个死胎扔进了坑里;而是说她把一个类似死胎的物体扔进了坑里。也许那并不是一个死胎;它可能只是凝结的血块,这不会传递不洁。因此,这是一种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之间的冲突。不清楚坑里是否有任何东西会使祭司礼仪上不洁,即使有,它也可能已经被拖走了。 《伽玛拉》反驳道:但难道在无名经文中没有提到:确定它是男性还是女性,表明唯一的不确定性只是性别上的;它肯定是一个死胎。 《伽玛拉》驳回了这一证据,因为这就是无名经文所说的:祭司试图确定她是否流产了风,即一团没有形状的物体,或者她是否流产了一个死胎。而如果你说她流产了一个死胎,他试图确定它是男性还是女性。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说:在那里,不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之间的冲突,而是确定性和确定性之间的冲突。由于那里有黄鼠狼和猫鼬,它们肯定在那时把它拖走了,毫不拖延。尽管黄鼠狼会留下部分食物,但无论如何,它们肯定会在那时把婴儿拖到它们的洞里。 这个答案的另一个版本:尽管我们不能说它们肯定吃掉了死胎,但我们可以说它们肯定把它拖到了它们的洞里。因此,这个案例的裁定并没有违反不确定性不能推翻确定性这一基本原则。 《伽玛拉》继续分析《米示拿》的一个更基本的方面:我们是否说不需要担心黄鼠狼可能拖走了酵母?但难道在最后一条中没有提到,在下一条《米示拿》中:关于搜索后留下的酵母,他应该将其放置在一个隐蔽的位置,这样就不需要再次搜索它了吗?显然,有人担心黄鼠狼可能会带走剩下的酵母。 亚拜耶说:这并不难;这个裁定是指尼散月的第十四日,而那个裁定是指第十三日。《伽玛拉》详细解释道:在尼散月的第十三日,当每个房子里仍然有面包时,黄鼠狼不会藏匿酵母,因此不必担心黄鼠狼可能会将酵母拖到别处并藏起来。然而,在尼散月的第十四日,当任何房子里都没有面包时,黄鼠狼会藏匿酵母。 拉瓦惊讶地说:难道黄鼠狼是女预言家,知道现在是尼散月的第十四日,没有人会烤面包直到晚上,然后它就留下面包并将其藏在它的洞里吗? 拉瓦拒绝了亚拜耶的回答并说:关于搜索后留下的酵母,他应该将其放置在一个隐蔽的位置,以免黄鼠狼在我们面前带走它,然后需要再次搜索它。只有当人们实际看到黄鼠狼带走酵母时,他才需要再次搜索。 根据拉瓦的观点,在无名经文中教授:想要在搜索后吃酵母面包的人,他应该怎么办?对于搜索后留下的酵母,他应该将其放置在一个隐蔽的位置,这样黄鼠狼就不会在我们面前带走它,然后他就需要在家里再次搜索它。 拉夫·马里说,有一个不同的解决方法来解释无名经文之间的明显矛盾:有人把他找到的酵母藏起来,是为了防止他放了十块面包却只找到九块。因为第十块面包丢失了,他将被迫进行额外的搜索。 在谈到被啮齿动物带走的酵母问题时,《伽玛拉》分析了一系列类似的案例。在有九堆无酵饼和一堆酵母面包的情况下,有人看到一只老鼠来拿了一块堆中的碎屑,我们不知道它拿的是无酵饼还是酵母面包,这类似于下面引述的无名经文中的九家店铺的情况。如果从其中一堆中分离出一部分,我们不知道它是无酵饼还是酵母面包,有人看到一只老鼠来拿了它,这类似于无名经文的后面部分提到的情况。 《伽玛拉》详细解释道。正如我们在无名经文中所学的:在一个城市中有九家店铺,所有这些店铺都出售宰杀过的动物的洁净肉,还有一家店铺出售非宰杀的动物尸体的肉,一个人从其中一家店铺拿了肉,但他不知道他从哪一家店铺拿了肉,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肉是被禁止的。这一裁定基于以下原则:固定在其位置上的物品的法律地位是一个平衡的不确定性。在这个案例中,当涉及到确定这块肉是否来自洁净店铺时,这两类店铺被视为数量上相等。 无名经文继续说:而在外面找到的肉,遵循大多数的原则。如果城市中大多数店铺出售洁净肉,人们可以认为他找到的肉是洁净的,这是基于以下原则:任何分离的物品,即未固定在其位置上的物品,都被认为是从大多数中分离出来的。同样地,如果该城市中的大多数店铺出售非洁净肉,那么找到的肉被认为是非洁净的。 这些原则可以应用于涉及无酵饼和酵母面包的案例:如果老鼠在拿到碎屑时将其从堆中分离出来,遵循大多数原则。然而,如果老鼠从其中一堆中拿了碎屑,那么碎屑的法律地位就是一个平衡的不确定性,关于它是从无酵饼堆中拿的还是从酵母面包堆中拿的,主人被要求进行额外的搜索。 《伽玛拉》讨论了另一个案例:有两堆,一堆是无酵饼,一堆是酵母面包,在它们面前有两间房屋,一间已经搜索过,另一间没有搜索过,两只老鼠来了,在我们面前一只拿了无酵饼,一只拿了酵母面包。每只老鼠进入了不同的房屋,我们不知道哪只老鼠进了这间房屋,哪只老鼠进了那间房屋。尚不清楚拿了酵母的老鼠是否进入了已经搜索过的房屋。 这种情况类似于两个篮子的案例。正如我们在《托塞夫塔》中所学的:有两个篮子,一个装满了非圣物,另一个装满了供物,在它们面前有两个容器,每个容器中装有一西阿的产品,一个装满了非圣物,另一个装满了供物。这些篮子的内容物落入了那些,每个一西阿的容器中。可能是供物落入了非圣物中,对于非祭司来说,吃供物和非圣物的混合物是被禁止的。然而,含有非圣物的西阿容器的内容物是允许的,因为我说非圣物落入了非圣物中,供物落入了供物中。 同样地,关于酵母,推测老鼠把酵母带到了未搜索过的房屋中,并且不需要对已经搜索过的房屋进行额外的搜索。 《伽玛拉》驳回了这种比较:可以说我们陈述并应用原则:正如我所说,假设一切都以保持产品的许可状态的方式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