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白天和黑夜之间,人们不会混淆,因此在这方面也没有混淆的担忧。同样,在时间结束时,我们本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宽限。然而,这也不是合理的差异,因为在第五小时太阳在东方,而在第七小时太阳在西方。没有人会将早晨与下午混淆。基于以上结论,《塔木德》回到酵的问题。我们在米示拿中学到,拉比·梅尔说:在尼散的第十四天的整个第五小时可以吃酵,之后必须在第六小时的开始立即烧掉它。拉比·犹大说:可以吃整个第四小时,并在整个第五小时将其搁置,第六小时的开始烧掉。**《塔木德》**提出一个困难:根据阿巴耶的解释,按照拉比·梅尔的观点,他说人们在时间上根本不会出错,那么他应该在第六小时的整个时间里吃酵,因为根据《圣经》法则,直到第六小时结束,即中午之前是允许吃的。贤者们下达了禁令,禁止在第六小时的开始食用酵,以免人们在中午之后不小心来吃。然而,根据拉比·梅尔的观点,人们对此根本不会混淆,这种担忧是没有根据的。根据拉比·梅尔的说法,人们在这一方面只会稍微出错,让他在第六小时的结束之前吃酵。 根据阿巴耶的解释,按照拉比·犹大的观点,他说人们在时间上出错半小时;让他在第六小时的中点之前吃酵。即便按照拉比·犹大的说法,他认为人们出错一个小时加一点;让他在第五小时结束之前吃酵。从这一点看,这并不是这些贤者的裁决,显然阿巴耶关于人们出错时间的评估是错误的。阿巴耶说:证言的问题与酵的问题是不同的,因为证言是托付给警惕者的。人们只有在充分审查证言的主题后才会来作证。因此,他不会在所述时间上出现重大错误。然而,吃酵的禁令是一条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正确判断时间。因此,拉比·梅尔和拉比·犹大都延长了误差的余地,以防人们不小心在禁止的时间之后吃酵。 《塔木德》提出另一个困难:根据拉瓦的解释,按照拉比·梅尔的观点,他说人们出错两个小时少一点;从第五小时开始,便不再吃酵。毕竟,人们可能会混淆第五小时与第七小时,而在第七小时吃酵是《圣经》法则所禁止的。《塔木德》回答说:由于在五小时时太阳在东方,而在七小时时太阳在西方,没有人会将早晨与下午混淆。《塔木德》再提一个困难:如果是这样,那么在第六小时也让他吃酵,因为人们会区分第六小时和第七小时,因为太阳只有在第七小时才向西倾斜。拉夫·阿达·巴尔·阿哈瓦说:在第六小时,白天即太阳处于子午线,东西方向等距,并不清楚倾向于哪个方向。因此,第六小时和第七小时之间可能会混淆。《塔木德》询问:根据拉瓦的解释,按照拉比·犹大的观点,他说人们出错三个小时少一点;从第四小时开始就不再吃酵。《塔木德》回答说:如果在五小时时太阳在东方,而在七小时时太阳在西方,人们不会混淆早晨与晚上,何况他们绝不会将七小时的时间与四小时的时间混淆,因四小时时太阳更偏东方。 《塔木德》再提出一个困难:如果是这样,即没有担心人们混淆早晨和下午,那么在第五小时也让他吃酵。阿巴耶根据拉瓦的观点进行了解释:证言是托付给警惕者的,因此证人更不易出错,而吃酵的禁令则是托付给所有人的。由于普通人更容易出错,因此贤者们对酵的规定比对证言的规定更为严格。拉瓦说:这并不是拉比·犹大观点中增加一小时的原因,因为他不担心人们出错。相反,拉比·犹大遵循他一贯的推理,因为他说,酵的去除只能通过燃烧来进行,因此通过禁止食用酵,贤者们给他提供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收集木柴以燃烧酵。 拉维纳对拉瓦的观点提出了异议,引用了一个巴莱塔。拉比·犹大说:当酵的去除只能通过燃烧来完成时,只有在未在指定时间去除酵时,才应寻求优先的方法并以理想的方式实施。然而,当他在指定的时间,即第六小时结束时去除酵时,他必须立即去除酵,可以以任何方式进行,而不必寻找燃烧的木柴。那么,贤者们为何要给他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收集木柴呢?相反,拉瓦重新考虑了之前的解释,说这是出于对多云天气的法令,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无法准确观察太阳的位置,增加了混淆的可能性。 《塔木德》提出一个困难:如果是这样,那么即使在第四小时也让他不再吃酵,因为根据拉比·犹大的观点,人们出错三个小时少一点。拉夫·帕帕说:第四小时是每个人的进餐时间,因此每个人都知道这一小时,不会将其与其他时间混淆。 基于拉夫·帕帕的说法,《塔木德》讨论了用餐时间的话题。贤者们在一个巴莱塔中教导:早晨的第一个小时的进餐时间是鲁迪人(一个食人族的民族)进餐的时间,他们饥饿而急于进食。第二个小时是强盗(盗贼)的进餐时间。由于他们在晚上进行偷窃,早晨会早早吃饭。第三个小时是继承人的进餐时间,即那些继承了很多钱的人,他们不为生计而工作。他们在早晨的唯一关注就是进餐。第四个小时是工人的进餐时间。第五个小时是学者的进餐时间。第六个小时是所有人的进餐时间。 《塔木德》提出一个困难:但是拉夫·帕帕说第四小时是所有人的进餐时间。相反,交换第四、第五和第六小时:第四小时是所有人的进餐时间,第五小时是工人的进餐时间,第六小时是学者的进餐时间。之后,从这一点开始吃的人就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他就像把石头扔进皮革瓶里,即没有益于他的健康。阿巴耶说:我们只说从第六小时开始吃是没有好处的,前提是他在早晨没有尝试过任何东西;然而,如果他在早晨尝试过东西,那就没有问题了。拉夫·阿希说:拉比·梅尔和拉比·犹大关于证言的争论与他们关于酵的争论是相同的。《塔木德》评论: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正是我们所说的。 《塔木德》解释说:拉夫·阿希是想教我们,之前我们所回答的区分证言和酵的情况是合理的答案。不要说这两种情况的不同裁决反映了对拉比·梅尔和拉比·犹大的意见的争论,答案只是强迫性尝试解决矛盾,而不是合理的答案。 拉夫·希米·巴尔·阿希说:他们教导法庭并不因时间的差异而拒绝证言,只有在不同时间的证言中才如此。然而,如果一位证人说事件发生在日出之前,而另一位证人说发生在日出之后,他们的证言是无效的。《塔木德》询问:这显然是如此,因为如此明显的矛盾不可能是计算错误的结果。相反,更正之前的说法:如果一位证人说事件发生在日出之前,而另一位证人说发生在日出时,他们的证言是无效的。《塔木德》询问: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些时间之间的差异同样显而易见。《塔木德》回答:这条法则是必要的,以免你说这两位证人说的是同一件事情,事实上一位证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