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进一步讨论:关于一位祭司想要在初生的牛还未死之前宰杀它的情况,因为如果它死了,吃它就会被禁止。因此我们说,如果允许他在不会造成动物缺陷的地方放血,他可能会选择在会造成缺陷的地方放血以拯救他的动物。而拉比们回应说,如果是这样,更应该允许在不会造成缺陷的地方放血,因为如果不允许他采取任何措施来拯救动物,他可能会采取禁止的方式,导致动物受损。如果有合法的替代方法,他就不会对初生的动物造成缺陷。 《塔木德》质疑这个解释:难道拉比犹大认为一个人会对自己的财产感到焦虑吗?但我们不是在米示那中学到:拉比犹大说:在节日中,不能用细齿梳子给动物刮毛,因为这样会造成伤口,这是在节日中被禁止的。然而,可以用宽齿梳子给动物搔痒,因为这样不会造成伤口。拉比们说:既不能刮也不能搔,因为如果允许搔痒,人们可能会来刮毛。米示那解释道:什么是刮毛,什么是搔痒?刮毛是用小齿梳子进行的,这会造成伤口。搔痒是用大齿梳子进行的,这不会造成伤口。显然,拉比犹大并没有颁布禁止搔痒的禁令,担心人们会来刮毛,尽管他对自己的财产感到焦虑。 《塔木德》回应:在初生动物的情况下,这是不同的,因为如果他不采取任何措施,动物会死。因此我们说,一个人对自己的财产感到焦虑。在这种焦虑的状态下,他会忽略许可和禁止行为的细节,并违反禁令。然而,如果他不梳理动物,它只是会因虫子叮咬而感到痛苦。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认为一个人会对自己的财产感到焦虑。 《塔木德》继续问:那么,拉比犹大对于酵的禁令是什么不同之处?他为什么颁布禁令以防止人们食用禁止的食物,而对刮毛却没有颁布类似的禁令?《塔木德》回答:拉比犹大认为无酵饼可能与有酵饼混淆,而刮毛与搔痒则不容易混淆。由于在进行禁止行为时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工具,因此这两种行为互相混淆的可能性很小。 **米示那**:对于在逾越节前夕可以吃到什么时间的酵,拉比梅尔与拉比犹大之间存在分歧。拉比梅尔说:在尼散月十四日的第五个小时内,可以吃酵,随后必须在第六个小时开始立即烧掉。拉比犹大说:在第四个小时内可以吃,整个第五个小时必须暂停食用,然后在第六个小时开始烧掉。此外,拉比犹大还说:在圣殿的走廊中放置两个不合格的感谢祭饼作为标志。这些饼在圣殿中有专门的地方。只要这些饼放在那,整个民族就可以继续吃酵。当其中一个饼被拿走时,人民就知道暂停食用酵的时间到了,意味着他们既不吃也不烧掉他们的酵。当两个饼都被拿走时,整个民族就开始烧掉他们的酵。拉班·甘米尔说:时间的划分是不同的:非圣物的食物在第四个小时内可以吃,而特鲁玛在整个第五个小时内可以吃。因为吃特鲁玛是一个 mitzva,而烧掉它是被禁止的,所以给予了更多的时间供人消费。在第六个小时开始烧掉所有的酵,包括特鲁玛。 **《塔木德》**:讨论拉比梅尔和拉比犹大之间这一争议与他们在另一个主题上的争议之间的比较。我们在那里的米示那中学到:如果一个证人说某个事件发生在这个月的第二天,而另一个证人说它发生在第三天,他们的证词有效。这种小矛盾并不会使证词无效。米示那解释说:原因在于这个证人知道上个月增加了额外的一天。由于他知道法庭在上个月增加了一天,并且这个月持续了三十天,他证明事件发生在这个月的第二天。而那个证人并不知道上个月增加了额外的一天,因此他认为事件发生在这个月的第三天。如果一个人说事件发生在这个月的第三天,而另一个人说它发生在第五天,他们的证词就无效,因为没有办法合理化这种矛盾。同样,如果一个人说事件发生在两小时之内,而另一个人说它发生在三小时,证词也是有效的,因为这种差异可能是由于缺乏精确度造成的。然而,如果一个人说事件发生在三小时,而另一个人说它发生在五小时,他们的证词就无效。 这是拉比梅尔的观点。拉比犹大说:在最后的情况下,他们的证词有效,因为可能有一个人稍微错了。然而,如果一个人说它发生在五小时,而另一个人说在七小时,所有人都同意他们的证词无效。这是一个明显的矛盾,无法被解释为错误,因为在五小时的时候,太阳在东方,而在七小时的时候,太阳已经在西方。将第五小时与第七小时混淆是不可能的。 阿拜说:当分析这个问题时,你会发现可以说,根据拉比梅尔的说法,一个人根本不会出错,因为拉比梅尔假设人们知道确切的时间。根据拉比犹大的说法,一个人可能会出错半小时。阿拜进一步解释:根据拉比梅尔的说法,一个人根本不会出错,而发生事件的时间发生在第二小时结束和第三小时开始之间。当这个证人说它发生在第二小时时,他是指第二小时的结束。当那个证人说发生在第三小时时,他是指第三小时的开始。这两位证人都有可能讲真话。 阿拜继续他的解释:根据拉比犹大的说法,一个人会错半小时,因为事件发生在第四小时的中点,即一天的三小时半。当事件发生时,这位证人说三小时是指第三小时的结束,他错了,认为事件发生在实际上发生之前半小时。而那个证人说五小时是指第五小时的开始,即第四小时的结束,他错了,认为事件发生在实际上发生之后半小时。由于他们的证词可能不相互矛盾,他们的证词有效。 有些人说这个说法的不同版本。阿拜说:当分析这个问题时,可以说根据拉比梅尔的说法,一个人会出错一点,而根据拉比犹大的说法,一个人会出错一小时多一点。阿拜进一步解释:根据拉比梅尔的说法,一个人出错一点,因为事件发生在第二小时的结束或第三小时的开始之间,而两个证人中有一个人出错了一点。根据拉比犹大的说法,一个人出错一小时多一点,因为事件发生在第三小时的结束或第五小时的开始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