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这段英文的中文翻译: 这段内容的讨论继续涉及关于安息日的法律和一些特定情况的规定。 **米示拿:** 在酒榨中也是如此。这酒榨不能是私人领域,因为前面提到的米示拿已经涉及私人领域。因此,这酒榨必须是卡美利特(半公共领域),这证明了在公共领域中站着喝酒是不允许的。拉瓦说:这个证明并不确凿,因为“在酒榨中也是如此”并不是指安息日的规定,而是指关于十分之一的法律,后面将会解释。同样,拉夫·谢谢特也说“在酒榨中也是如此”指的是十分之一的规定。塔木德阐明了这一点。正如我们在米示拿中学到的:一个人可以在酒榨中直接饮用葡萄汁,无论汁液是否与热水混合(即使混合后的剩余葡萄酒不能重新倒入榨汁机,因为这会毁坏酒榨中的所有酒),还是与冷水混合(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将剩余的葡萄酒重新倒入而不会毁坏其他部分),他都可以免除十分之一。这种饮用被视为偶然饮用,任何不是固定的餐饮都免除十分之一。这是拉比·梅尔的观点。拉比·以利以谢·本·察多克认为在这两种情况下都需要缴纳十分之一。拉比们说:这两种情况有所不同。当汁液与热水混合时,因为无法将剩余的汁液倒回酒榨,他必须缴纳十分之一,因为这种饮用类似于固定的饮用,需要缴纳十分之一。然而,当汁液与冷水混合时,因为可以将剩余的汁液倒回酒榨,他则免于缴纳十分之一,因为这被视为偶然饮用,免于缴纳十分之一。米示拿中提到的“在酒榨中也是如此”是按照拉比·梅尔的意见,这表明只有当饮水者的头部和大部分身体都在酒榨内时,才可以在没有分离十分之一的情况下饮水。 **米示拿:** 在安息日,一个人在公共领域中可以从屋顶边缘的沟槽中用器皿接水,只要沟槽离地面的高度不到十只手掌(这个部分是公共领域的一部分)。而从突出的管道中,一个人可以以任何方式饮水,即不仅可以用器皿接水,还可以直接将嘴对准水嘴饮水。 **塔木德:** 详细阅读米示拿可以看出,接水是可以的,但将手或嘴按在沟槽上是不允许的。塔木德问:这种区别的原因是什么?拉夫·纳赫曼说:这里我们处理的是距离屋顶三只手掌内的沟槽,根据拉乌德(lavud)原则,即如果两个实心表面之间的间隙少于三只手掌,则视为两个表面连在一起。由于房屋的屋顶是私人领域,因此将物体从私人领域移动到公共领域是被禁止的。这种区分即从沟槽中接水和将手或嘴按在沟槽上也被传授在一个巴赖塔中:一个人可以站在私人领域内,将手抬到十只手掌以上,直到它在屋顶下方的三只手掌内,接到从邻居的屋顶上落下的水,只要他不将手或嘴按在屋顶上。另一个巴赖塔也传授说:一个人不能站在私人领域内,将手抬到十只手掌以上,直到它在屋顶下方的三只手掌内,将手按在沟槽上,但可以从沟槽中接水饮用。米示拿中提到:从管道中可以以任何方式饮水,因为管道从屋顶突出超过三只手掌。一个智者在托塞夫特中说:如果管道本身的宽度为四乘四只手掌,站在公共领域并将手或嘴按在水上是被禁止的,因为他就像是在一个领域内从一个领域携带到另一个领域,因为管道被视为一个独立的领域。 **米示拿:** 关于公共领域中的水井,水井周围有一个十只手掌高的堤坝,即堤坝本身构成了一个私人领域,如果水井上方有一个窗户,即相邻房屋的窗户位于水井上方,一个人可以通过窗户从水井中取水,因为从一个私人领域到另一个私人领域是允许的。同样,对于公共领域中的垃圾堆,垃圾堆高十只手掌,即它具有私人领域的地位,如果垃圾堆上方有一个窗户,一个人可以从窗户向垃圾堆上丢水,因为从一个私人领域到另一个私人领域是允许的。 **塔木德:** 塔木德问:这里处理的是什么情况?如果你说我们处理的是靠近房屋墙壁的水井,即水井和墙壁之间的距离少于四只手掌,为什么我需要水井的堤坝高度为十只手掌?假设水井深度为十只手掌,这使它成为一个私人领域,而且水井离房屋太近,以至于公共领域无法穿过它们,那么一个人应该可以通过窗户从水井中取水,无论堤坝的高度如何。拉夫·胡纳说:我们处理的是这样一个情况:水井或垃圾堆距离房屋墙壁四只手掌,即公共领域将房屋与水井或垃圾堆隔开。通过公共领域从一个私人领域到另一个私人领域是被禁止的。然而,如果水井的堤坝高十只手掌,取水者通过的区域是在公共领域以上的十只手掌,这是一块免于使用的领域。因此,允许取水的原因是有十只手掌高的堤坝;但如果没有十只手掌高的堤坝,则是被禁止的,因为这将涉及通过公共领域将物体从一个私人领域转移到另一个私人领域。拉比·约翰南说:以上解释是不必要的。即使你说我们处理的是靠近房屋墙壁的水井,米示拿仍然教导我们,水井及其堤坝组合在一起完成了私人领域所需的十只手掌的高度,不需要堤坝本身达到十只手掌的高度。米示拿提到:关于公共领域中的垃圾堆,高十只手掌,如果上方有一个窗户,一个人可以从窗户向垃圾堆上丢水。塔木德问:难道我们不担心整个垃圾堆或其中一部分可能会被移除,使区域变为公共领域,然后人们在安息日继续向其丢水?但拉文·巴尔·拉夫·阿达说,拉夫·以斯哈克说:发生了一件事,某条小巷的一侧终结于海洋,这封闭了一侧,另一侧终结于垃圾堆。这件事提交给拉比·耶胡达·哈纳西裁决他是否认为这条小巷是两侧封闭的小巷,他没有对此做出任何回应,无论是禁止还是允许。塔木德阐明:拉比·耶胡达·哈纳西没有说这条小巷的携带是允许的,因为我们担心垃圾堆可能从其当前位置移走,使小巷的一侧开放;我们也担心海洋可能会抛出沉积物并退去。这些沉积物将干扰小巷末端与海洋之间的距离,从而使小巷失去一侧的分隔。同时,他也没有说这条小巷的携带是被禁止的,因为它的分隔物,即海洋和垃圾堆,确实存在,而且当时携带在这条小巷中确实是被允许的。显然,确实存在担心垃圾堆可能会被移除;那么为什么在米示拿中的情况没有这个担心呢?塔木德回答:这并不困难。在涉及垃圾堆和海洋之间的小巷时,我们担心,因为这是一个私人垃圾堆,其所有者可能改变主意并移走它;而在米示拿中的情况则涉及一个公共垃圾堆,它肯定会保持固定位置。 **米示拿:** 关于悬挂在地面的树,即其树枝四面垂下,像帐篷一样在地面上投下阴影,如果树枝的尖端距离地面不超过三只手掌,则可以在树下携带。这适用于即使树种植在公共领域,因为树枝形成了分隔物,将被围住的区域变为私人领域。如果树根高于地面三只手掌,则不可以坐在上面,因为在安息日禁止使用树木。任何高于地面三只手 掌的树的部分都具有树木的状态,关于这一禁令。 **塔木德:** 拉夫·胡纳,拉夫·耶霍舒亚的儿子说:如果树下的区域超过两个贝特塞阿(beit se’a),则不能在树下移动物体。这一禁令的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