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这段英文的中文翻译: --- 但如果外院的居民忘记并且没有建立“厄鲁夫”,内院的居民可以将门关上,以防止外院的居民进入,从而可以在内院里携带物品。然而,外院的携带仍然是禁止的。拉夫·赫那的儿子拉夫·耶霍舒亚对拉瓦说:如果内院的居民忘记并且没有建立“厄鲁夫”,为什么两个院子都禁止携带物品?让那个忘记建立“厄鲁夫”的内院居民将他的权利放弃给内院的其他居民,然后外院的居民(他们已经和内院建立了“厄鲁夫”)可以和他们一起被允许携带物品。拉瓦回答说:你提这个建议是依据谁的意见?这是依据拉比·埃利泽的意见,他说:不需要将权利放弃给每一个居民。一个人只需将他的权利放弃给一个人,因为一旦他在院子里没有任何权利,他就不能使那里禁止携带物品。按照这种方法,内院的居民确实可以将他们的权利放弃给内院的其他居民。因此,外院也将与内院一起被允许。然而,当我说话时,是依据拉比们的意见,他们说:需要将权利放弃给每一个居民。因此,为了使外院被允许,那个忘记建立“厄鲁夫”的人也必须将他的权利放弃给外院的居民。然而,他不能这样做,因为不能从一个院子到另一个院子放弃权利。因此,外院不能以这种方式被允许。塔木德记载,拉夫·赫斯达和拉夫·舍谢特见面时,拉夫·赫斯达的嘴唇会因拉夫·舍谢特的教导而颤抖。拉夫·舍谢特的流利和精通使得拉夫·赫斯达在他面前充满敬畏。相反,拉夫·舍谢特的整个身体会因拉夫·赫斯达的敏锐才智而颤抖。拉夫·赫斯达向拉夫·舍谢特提出了一个难题:如果有两座不相连的房子在公共区域的两侧,而非犹太人在安息日围起了围墙,法律如何规定?通过建立围墙,非犹太人将公共区域之间的空地变成了私人领域。因此,根据托拉法,这样一来从一个房子到另一个房子是被允许的。问题是:是否可以即使在犹太法下也允许携带物品?一个居民能否放弃他对房子之间区域的权利,从而允许另一个人可以在那里携带物品?塔木德澄清了问题:根据那些说从一个院子到另一个院子不能放弃权利的人的意见,你的问题就没有难度,因为携带物品肯定是被禁止的。如果在一个他们昨天想要建立“厄鲁夫”的情况下可以建立“厄鲁夫”,例如两个相邻的院子之间有一个入口,你说从一个院子到另一个院子不能放弃权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昨天他们想建立“厄鲁夫”也无法建立,因为房子之间的公共区域,更加明确的是不能放弃权利。问题在于那些认为可以从一个院子到另一个院子放弃权利的人的意见,而问题的两面如下:也许在那种情况下,昨天他们若想建立“厄鲁夫”就可以建立“厄鲁夫”,他们现在也可以放弃权利。但在这种情况下,昨天他们即使想要也不能建立“厄鲁夫”,因此现在也不能放弃权利。或者,也许这两种情况没有区别。既然在当前情况下可以放弃权利,那么昨天的情况就不予考虑。拉夫·舍谢特对拉夫·赫斯达说: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放弃权利。拉夫·赫斯达提出了一个类似的问题:如果两个犹太人和一个非犹太人共同使用一个院子,并且在安息日之前没有采取措施使其允许携带物品,而非犹太人在安息日去世,那么法律如何规定?由于非犹太人去世,他不再对院子里的携带施加限制。一个犹太人现在可以将他的权利放弃给另一个人,从而使他在院子里允许携带物品吗?塔木德澄清了问题:根据那些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从非犹太人那里租借的人的意见,你的问题就没有难度。现在我们可以进行两个动作,即租借和放弃权利,因为犹太邻居可以从非犹太人那里租借,然后每个人可以将他的权利放弃给对方,因此每个犹太人确实可以将他的权利放弃给另一个人。然而,问题在于那些说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从非犹太人那里租借的人的意见。问题的两面如下:也许我们不能进行两个动作,即租借和放弃;但是单独一个动作我们可以进行;或者也许一个动作和两个动作没有区别。拉夫·舍谢特对拉夫·赫斯达说: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放弃他的权利,而拉夫·哈姆努纳认为一个人不能放弃他的权利。拉比·耶胡达说,施穆埃尔说:对于一个居住在小巷中的犹太人院子里,且他在院子的另一侧有一个开口,哪怕只有四乘四个手掌大小,通向山谷,即使他整天通过小巷进出他的院子,使得显然他使用小巷,他仍然不会使小巷的居民禁止携带物品。他不被视为小巷的居民,因为从田野来的入口被视为他院子的真正入口。为什么他从田野来的小入口被视为主要入口?因为对他而言,专属的入口是更可取的。尽管尺寸小,非犹太人认为从田野来的入口是他的主要入口,而他只在方便时使用通向小巷的入口。基于这一假设,智者们提出了一个难题:如果非犹太人的院子开口在一个有犹太人居住的小巷中,而它还有一个开口通向一个围栏而不是山谷,法律如何规定?哪个入口被视为他的主要入口?拉夫·拿赫曼·巴尔·阿米说,引用了他从老师那里学到的传统 [mishmei de’ulpa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