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智者拉比·约翰南认为:他打算献上八十个饼的大奉献,因此没有一个饼被奉献。阿巴耶说:他们仅仅在十二肘以上的树下才教导拉夫的裁决,即在树下至少有十二肘的地方,不能在没有精确定义特定位置的情况下建立居住地。然而,对于树下没有十二肘的地方,他可以在那里建立居住地,因为至少他的居住地的一部分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情况下,树下中间的四肘区域与他最接近的四肘区域以及最远的四肘区域部分重叠,因此每个区域必然包含他居住地的一部分。拉夫·胡纳(拉夫·耶何书亚之子)强烈反对这一点:从哪里可以确定他将居住地指定在中间的四肘区域,以便与最接近和最远的四肘区域部分重叠?也许他将其指定在这一侧的四肘区域或另一侧的四肘区域?由于他不知道自己指定了哪个位置作为居住地,他实际上并未在树下的任何地方建立居住地。相反,拉夫·胡纳(拉夫·耶何书亚之子)说:阿巴耶的声明需要修正。他们仅在树下至少有八肘的地方才教导这一点。然而,对于树下只有七肘的地方,即使没有精确定义特定位置,他仍然获得居住地,因为至少他的居住地的一部分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任何四肘的区域必须包括至少一肘的居住地。 关于拉夫与施穆尔的争议,格马拉指出,有一条巴赖塔是依据拉夫的意见传授的,而另一条巴赖塔是依据施穆尔的意见传授的。格马拉详细解释了这一点。依照拉夫的意见传授的一条巴赖塔是:如果一个人在安息日前夕走路时,天黑时他熟悉某棵树或栅栏在他当前位置两千肘的范围内,他说:“我的居住地在那棵树下”,那么他在法律上并未说出任何有效的话。然而,如果他说:“我的居住地在某个地方”,他就要走到那个地方。一旦他到达了他指定的地方,他可以在所有范围内走动,并且再向外走两千肘。在什么情况下,这些事情,即他将四肘确定为他的居住地,并且在每个方向上再走两千肘?在他选择了一个明确且清晰标记的地方,即他在一个高十手掌的土堆上建立居住地,而该区域范围从最小的四肘到最大两贝特赛;同样,这也是当他在一个比周围区域低十手掌的平原上建立居住地时的法律,该平原的区域范围从最小的四肘到最大两贝特赛。然而,如果他选择了一个不明确的地方,例如在平原的中间,他就无法建立居住地,因此他只能在四肘的范围内移动。如果两个人一起走路,其中一个人熟悉远处的特定位置,而另一个人不熟悉,那个不熟悉的人将他指定居住地的权利委托给熟悉的人,熟悉的人说:“我的居住地在某个地方。”在什么情况下,这些事情,即他获得四肘作为居住地,并且在每个方向上再走两千肘?在他定义了他希望建立的四肘的情况下。然而,如果他没有定义他希望建立的四肘,他就不能从他当前位置移动,因为他既没有寻求在那建立居住地,也没有在他想要建立居住地的地方获得居住地。这条巴赖塔是依据拉夫的意见,认为一个人如果没有定义他希望建立居住地的四肘,那么他没有任何居住地。 格马拉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说这条巴赖塔是否彻底推翻了施穆尔的意见?格马拉回答:没有困难,因为施穆尔可以告诉你:我们在讨论什么?我们讨论的是一个特殊情况,在他站的位置到树干的距离是两千四肘,以至于如果你在树的另一侧建立居住地,它会位于他的安息日限制之外。因此,如果他在树的近侧指定了四肘,他可以前往那里;如果没有,他就不能从他当前位置移动。换句话说,由于他没有在特定位置建立居住地,担心的是他试图在超出他的两千肘限制的地方建立居住地。 依照施穆尔意见传授的一条巴赖塔是:如果一个人错误地在两个方向上同时建立了厄鲁夫,例如,如果他误以为可以在两个方向上建立厄鲁夫,从而可以在两个相反的方向上扩展他在安息日的步行距离,或者如果他对他的仆人说:“出去为我建立厄鲁夫”,而没有指定方向,一个仆人为他在北方建立了厄鲁夫,一个仆人为他在南方建立了厄鲁夫,他可以向北走到基于南方厄鲁夫所允许的距离,并且可以向南走到基于北方厄鲁夫所允许的距离。换句话说,假设他在每个方向上都建立了居住地,因此他必须在移动之前考虑到两个方向。因此,如果每个厄鲁夫放置在相反方向上的两千肘,将他置于限制的中间,他就不能从当前位置移动,因为超出任何限制都是被禁止的。显然,即使一个人没有在特定位置建立居住地,就像在这种情况下他在两个地方都获得了居住地,然而,法律是居住地已经在他当前的位置建立,依据施穆尔的意见。 格马拉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可以说这条巴赖塔是否彻底推翻了拉夫的意见?格马拉回答:这条巴赖塔确实与拉夫的裁决有所不同。然而,他的意见并未被否定,因为拉夫本人具有塔那地位,因此,与后来的阿摩拉不同,他可以不同意塔那的意见。我们在米示那中学到:然而,如果他说:“我的居住地在树干处”,他就在那建立了居住地,他可以从他站立的位置走到树干处,最多两千肘,从树干到他的家再走两千肘。最终,他可以在夜幕降临后,总共走四千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