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ara** 讨论了拉比·梅尔(Rabbi Meir)和拉比·约瑟·哈·盖利利(Rabbi Yosei HaGelili)的不同看法。拉比·梅尔认为:生物体既不能作为苏卡的墙壁,也不能作为小巷的边柱,不能作为围绕水井的立板,也不能作为坟墓的覆盖物。而拉比·约瑟·哈·盖利利认为:女性的离婚证书也不能写在生物体上。Gemara 问道:拉比·约瑟·哈·盖利利的观点的理由是什么?根据巴赖塔的教导:“当一个人娶了妻子,娶她后,如果她在他眼中找不到宠爱,因为他在她身上发现了一些不堪入目的事物;他应当写给她一封离婚书,交在她手中,把她从他家中赶出去” (申命记 24:1):从“书卷”一词中,我推导出只有书卷才有效。那从哪里推导出可以在所有物体上写离婚证书呢?托拉说:“他应当为她写” ,即任何可以写下离婚证书的表面。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经文中使用“书卷”一词?以告诉你离婚证书必须写在类似书卷的表面上:就像书卷既不是活物也不是食物,因此离婚证书也必须写在既不是活物也不是食物的物体上。这就是为什么拉比·约瑟·哈·盖利利无效化写在生物体上的离婚证书。Gemara 问道:不同意的拉比们如何解释这一经文?他们认为:经文中写的是“写在书卷中[basefer]”,说明离婚证书可以写在任何表面上吗?不,书卷[sefer]是写的,表明离婚证书的核心内容[sefirot devarim]是关键。换句话说,sefer 不是指离婚证书必须写的表面,而是指离婚证书的本质。经文教导我们离婚证书必须包含特定的内容。Gemara 继续:那么拉比们如何从“他为她写”这一短语中推导出这一原则?Gemara 回答:这一短语用于教导原则,即女人只能通过书写,即离婚证书来离婚,而不能通过金钱离婚。你可能会认为:既然经文中离婚,即离婚,与婚姻,即订婚并列,那么,就像订婚是通过金钱完成的,离婚也应该通过金钱完成。因此,托拉教导我们:“他为她写”;离婚只能通过书写的离婚证书来实现。Gemara 问道:拉比·约瑟·哈·盖利利从哪里得出这样的推理,即女人不能通过金钱离婚?Gemara 回答:他从“离婚书”这一短语中得出,这教导我们离婚必须通过书面文件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Gemara 继续:拉比们解释,“离婚书”这一短语用于教导离婚证书必须彻底断绝他和她之间的所有联系。正如在巴赖塔中所教导的:如果一个男人对他的妻子说:这是你的离婚证书,条件是你永远不能喝酒,或者条件是你永远不能回到你父亲的家,那这不是离婚;离婚证书无效。如果离婚证书附加了一个永久绑定她与丈夫的条件,她与丈夫的关系并未完全断绝,这对于离婚是必要的。如果他设置了一个为期三十天或其他有限时间的条件,那就是离婚,离婚证书有效,因为关系会在三十天结束时完全终止。而拉比·约瑟·哈·盖利利则从“karet”到“keritut”的扩展中得出,无效的离婚条件,因为“keritut”比“karet”更为详细。由于这两个词都表示断绝关系,使用更长的词表明:离婚必须通过书写而非金钱来实现,且离婚必须彻底断绝。至于拉比们,他们从“karet”到“keritut”的扩展中没有得出任何推论。 **密示拿**:如果一个商队在一个山谷中扎营,即一个没有墙的开放空间,旅行者用动物的装备,例如鞍具等,围起他们的营地,只要围成的隔板高度为十个手掌宽,且隔板上没有比建造的部分更大的缝隙,便可以在封闭区域内携带物品。任何缝隙宽度约为十个肘的允许,不会使隔板无效,因为它被视为入口。然而,如果一个缝隙宽度超过十个肘,则禁止在封闭区域内携带物品。 **Gemara**:关于缝隙与建造部分相等的情况,阿摩拉伊们存在分歧。拉夫·帕帕(Rav Pappa)说:在这种围栏内可以携带。拉夫·赫那(Rav Huna)说:不可以。Gemara 解释:拉夫·帕帕认为:这被允许。仁慈的上帝教摩西:不要破坏围栏的大部分;只要大部分没有破坏,它就被视为围栏。拉夫·赫那认为:这是不允许的。仁慈的上帝教摩西:围成大部分;如果大部分没有围成,那它就不是围栏。我们在密示拿中学到:围栏的缝隙不得超过建造部分。只有这样,才允许在封闭区域内携带。由此可以推断,如果缝隙与建造部分相等,允许携带。这对拉夫·赫那构成了难题。Gemara 回应:不要说:由此可以推断,如果缝隙与建造部分相等,允许携带;应当说:如果建造部分大于缝隙,允许在封闭区域内携带。Gemara 继续:那么,如果缝隙与建造部分相等,法律如何?是否禁止携带?如果是这样,密示拿应当教导:允许携带,前提是缝隙不等于建造部分。这可以推断出,如果缝隙大于建造部分,当然是禁止的。Gemara 总结:确实,这对拉夫·赫那构成了难题。 Gemara 引用证明拉夫·帕帕意见的证据。来看密示拿关于苏卡的法律:如果有人用金属钉或床柱作为苏卡的屋顶,这些都是不适合做苏卡屋顶的,因为它们容易变得不洁。如果在它们之间的空间等于它们的宽度,被适合的屋顶材料填充,苏卡是有效的。显然,对于屋顶,如果有效材料与无效材料相等,苏卡是有效的。同样,如果围栏的建造部分与缝隙部分相等,封闭区域对于安息日携带是有效的。这支持拉夫·帕帕的观点,反对拉夫·赫那的观点。Gemara 反驳这一结论:我们处理的是:钉子可以轻易插入和取出。换句话说,密示拿中提到的苏卡不是有效和无效屋顶材料数量相等的情况。它指的是钉子之间有额外的空间,允许它们的插入和取出。因此,填充有效屋顶的空间大于钉子填充的空间。Gemara 问道:是否可以更精确地理解?是否可以将苏卡中的密示拿理解为钉子之间的缝隙等于钉子的宽度?这种理解支持拉夫·帕帕的观点,即当有效部分正好等于无效部分时,整个结构是有效的。拉比·阿米(Rabbi Ami)说:这一密示拿是指在增加屋顶的情况下,因此有效屋顶的面积大于钉子的面积。拉瓦(Rava)说:这是指钉子如果被放置在苏卡的横向,则应将有效屋顶纵向放置;同样,如果钉子被放置在纵向,应将有效屋顶横向放置,确保有效屋顶多于无效屋顶。 Gemara 试图证明拉夫·赫那的观点:来看巴赖塔中的教导:如果商队在田地中扎营,旅行者用跪下的骆驼或它们的鞍具围绕他们的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