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什那提到一名学生在拉比·阿基瓦面前朗读了一条法律,他没有接受学生关于贝特·沙迈和贝特·希勒尔争议的版本,因为拉比·阿基瓦说:他们在这方面有分歧,即狭于四肘的巷道,在那方面则有分歧,即宽于四肘的巷道。《吉玛拉》问:在这种情况下,拉比·阿基瓦的观点与密什那中的首位老师的观点是一致的,因为他也认为贝特·沙迈和贝特·希勒尔在所有情况下都有争议,而不考虑巷道的宽度。《吉玛拉》回答:他们之间有一个实际的区别,涉及拉夫·阿赫莱所述的法律,另一些人说是拉夫·耶赫伊厄尔所述的法律,即狭于四掌宽的巷道不需要进行修正。然而,他们各自的意见没有被明确规定;哪个老师接受拉夫·阿赫莱的观点,哪个老师拒绝它,都无法确定。巴莱塔中教导,拉比·阿基瓦说:拉比·伊施马尔没有陈述这个问题,因为拉比·伊施马尔不太可能以这种方式犯错;相反,是那位弟子自己陈述了这个问题,法律是按照那位弟子的意见执行的。关于这条巴莱塔,《吉玛拉》问道:这条巴莱塔本身是困难的。你最初声明拉比·伊施马尔没有陈述这个问题;显然,法律与弟子的意见不一致。然后你又说:法律是按照那位弟子的意见执行的。拉夫·耶胡达说,拉姆说:拉比·阿基瓦说法律是按照那位弟子的意见执行的,仅仅是为了激发他的学生的思维。他想鼓励学生提出新的观点,因此在他们面前赞扬了那位弟子,但实际上并没有按照弟子的意见来裁定法律。拉夫·纳赫曼·巴尔·伊茨哈克则在另一种尝试中解决矛盾:这位弟子的陈述似乎是合理的,虽然拉比·伊施马尔自己没有做出那种陈述,但这位弟子的陈述是合理的。拉比·约书亚·本·利维说:任何你发现有“某个弟子在拉比·阿基瓦面前以拉比·伊施马尔的名义说”这样的陈述的地方,实际上是拉比·梅伊尔,他是曾服务于拉比·伊施马尔和拉比·阿基瓦的学生。正如巴莱塔中所教导的,拉比·梅伊尔说:当我还是拉比·伊施马尔的学生时,我在书写托拉卷轴的墨水中加入了硫酸铁,他没有说什么。当我来学习拉比·阿基瓦时,他禁止我这样做。《吉玛拉》质疑这个陈述:是这样吗?难道拉夫·耶胡达没有说过拉姆在拉比·梅伊尔的名义下说:当我作为他的弟子学习拉比·阿基瓦时,我在墨水中加入了硫酸铁,他没有说什么。但是当我来学习拉比·伊施马尔时,他对我说:我的儿子,你的职业是什么?我回答说:我是一个书法家(lavlar),写托拉卷轴。他对我说:我的儿子,你的职业是神圣的服务,必须小心, lest you omit a single letter or add a single letter out of place, and you will end up destroying the whole world in its entirety. 添加或遗漏一个字母可以将意义从真理(emet)改变为死亡(met)。我对他说:我有一种叫做硫酸铁的物质,我将其放入墨水中,因此我不担心。他对我说:可以将硫酸铁放入墨水中吗?难道托拉在关于索塔的经文中说:“祭司应在书中写下这些咒诅,然后将其抹入苦水中” (民数记 5:23)?托拉要求书写可以被抹去的。 《吉玛拉》澄清了谈话的要素:拉比·伊施马尔对拉比·梅伊尔说了什么,他又回答了什么?拉比·梅伊尔关于硫酸铁的回答似乎没有回应拉比·伊施马尔关于遗漏和添加的评论。《吉玛拉》解释说,这就是拉比·梅伊尔对拉比·伊施马尔说的:不需要提及有缺陷和完整的字,因为我是专家;然而,即使是担心苍蝇可能会落在字母达列特的顶端并将其抹去,从而将其变为雷什,我也不担心,因为我有一种叫做硫酸铁的物质,我将其放入墨水中,以免被抹去。尽管如此,关于服务与服务之间存在困难,因为一个来源说拉比·梅伊尔最初服务于拉比·阿基瓦,而另一个来源则说他最初服务于拉比·伊施马尔。还有困难在于巴莱塔中说的他禁止在拉比·阿基瓦的情况下,而在拉夫·耶胡达的陈述中指的是拉比·伊施马尔。 《吉玛拉》评论道:关于服务与服务之间的两个来源之间的账户没有困难,可以如下建议:拉比·梅伊尔最初来到拉比·阿基瓦面前学习,由于他无法理解拉比·阿基瓦的教义,他来到拉比·伊施马尔面前学习传统,然后又来到拉比·阿基瓦面前学习逻辑分析。在从拉比·伊施马尔那里学习了基本原则后,他能够理解拉比·阿基瓦更复杂的教义。解决了第一个困难后,《吉玛拉》继续讨论:然而,关于拉比·阿基瓦禁止硫酸铁还是拉比·伊施马尔禁止的困难仍然存在。《吉玛拉》指出:确实仍然存在困难;没有找到答案。《吉玛拉》继续讨论硫酸铁。巴莱塔中教导:拉比·耶胡达说,拉比·梅伊尔会说:可以将硫酸铁放入所有神圣书写的墨水中,但对于写索塔的托拉段落,则必须能够擦掉这些书写。拉比·雅各布在他的名义下说:除了在圣殿中用于判断妻子是否有通奸罪的索塔的托拉段落外。《吉玛拉》问道:他们意见之间有什么区别,即他们的争论点是什么?《吉玛拉》回答:拉夫·耶尔梅亚说:他们意见的区别在于是否允许从托拉卷轴中擦掉索塔的段落。巴莱塔的塔拿伊姆对是否可以从托拉卷轴中使用该部分进行此目的存在分歧,或者是否必须为索塔的审判书写特殊的卷轴。那些塔拿伊姆在同样的争论中也存在,如巴莱塔中所教导的:为一个怀疑通奸的女人书写的卷轴,如果没有使用,她的卷轴不能用于准备水以供另一位索塔饮用。然而,拉比·阿赫艾·巴尔·约希亚说:她的卷轴可以用于准备水给另一位索塔饮用。托拉卷轴的法律地位,不论是否专门为某个索塔书写,应该是相同的。拉夫·帕帕说:也许不是这样,因为这两种情况不可比拟。巴莱塔的首位塔拿伊姆表示他的观点是一个女人的卷轴不能用于另一个女人,仅仅因为它最初是为一个女人指定的,例如拉赫尔,因此不能然后指定给另一个女人,例如利亚。然而,在托拉卷轴的情况下,它是为学习书写的,他也可能认为我们可以擦掉它,以便用于另一个女人,并且不会因为它不是为她书写而被取消资格。此外,拉夫·纳赫曼·巴尔·伊茨哈克在另一种尝试中解决问题:也许不是这样,因为这两种情况之间存在额外的区别:拉比·阿赫艾·巴尔·约希亚表示,第一位女人的卷轴仅可以用于另一位女人,因为至少在那种情况下,它是为特定的索塔书写的。然而,在托拉卷轴的情况下,它是为学习书写的,他也会同意我们不会擦掉它。《吉玛拉》问道:拉比·阿赫艾·巴尔·约希亚是否不同意我们在密什纳中学到的:如果有人为他的妻子写了一张离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