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横梁离巷道墙壁或悬空,适用以下区分:如果横梁距离墙壁不到三手掌宽,不需要再放置另一根横梁,因为根据拉武德原则(lavud),如果两固体表面之间的间隙小于三手掌宽,则视为它们连接在一起。然而,如果距离为三手掌宽或更多,则需要放置另一根横梁以允许在巷道中携带物品。拉班·西门·本·甘戈尔(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认为拉武德原则适用于宽度最多为四手掌宽的间隙,他说:如果横梁距离墙壁不到四手掌宽,则不需要再放置另一根横梁;但如果距离为四手掌宽,则需要放置另一根横梁。经文希望澄清这段巴赖塔(baraita):难道这不是说,当巴赖塔谈到离巷道墙壁的横梁时,指的是距离巷道墙壁并位于公共领域外的横梁,类似于上述提到的横梁放置在钉子上的情况吗?而当它谈到悬空的横梁时,难道不是指距离巷道墙壁并位于巷道内部的横梁吗?这种解释与拉瓦的观点相矛盾,拉瓦认为这种横梁是不合格的。经文否定这种解释:不,这两种情况都指的是横梁位于巷道内部。它们的区别在于,离墙壁的横梁从一个方向上与墙壁有距离,而悬空的横梁则完全不接触巷道墙壁,而是从两个方向上都有距离。以免你说,如果横梁从一个方向上离墙壁较远,我们认为拉武德原则适用,它就好像与墙壁连接在一起;但如果它从两个方向上都离墙壁较远,我们认为拉武德原则不适用。因此,巴赖塔(baraita)教导我们,无论是侧面还是下方,间隙小于三手掌宽的物体都被视为连接在一起,哪怕在两个方向上同时。拉比·扎凯(Rabbi Zakkai)在拉比·约哈南面前讲了以下巴赖塔(baraita):在侧柱之间以及横梁下的区域具有卡尔梅利特(karmelit)的法律地位,因此在其中携带物品是被禁止的。拉比·约哈南对他说:出去讲这个法律,也就是说,这个巴赖塔(baraita)与接受的法律不符,因此不应成为学习中的常规内容。经文记录了关于拉比·约哈南声明的范围的争论:阿巴耶(Abaye)说:拉比·约哈南的声明在横梁下的区域是合理的,因为只有横梁下的区域应该被视为私人领域,而在侧柱之间,确实如拉比·扎凯所述,携带物品是被禁止的。拉瓦(Rava)说:拉比·扎凯的整个声明应该被驳回,就像拉比·约哈南所说的那样,即使在侧柱之间,携带物品也是被允许的。拉瓦说:我怎么知道即使在侧柱之间也允许携带物品呢?因为当拉维·迪米(Rav Dimi)从以色列来到巴比伦时,他说拉比·约哈南说:一个面积小于四手掌宽且位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但属于任何一方的地方,在安息日上携带物品的法律地位是豁免领域(exempt domain)。因此,无论是公共领域的人还是私人领域的人,都可以在这个地方将负担背在肩上,只要他们不互换物品。因此,一个小于四手掌宽的地方不被视为卡尔梅利特(karmelit),而是豁免领域,在其中携带物品是被允许的。因此,侧柱之间的区域也应该被视为豁免领域,携带物品应该被允许。而阿巴耶(Abaye)说,这没有证明力,因为在拉维·迪米(Rav Dimi)的陈述中,讨论的区域至少有三手掌宽,将其区别于其他领域。因此,它被视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并且具有豁免领域的法律。经文考虑阿巴耶的观点:阿巴耶(Abaye)说:我怎么知道侧柱之间的区域具有卡尔梅利特的法律呢?因为拉姆·巴尔·古里亚(Rav Ḥama bar Guria)说拉维(Rav)说:在巷道的开口内,即在两个入口柱之间,作为侧柱以允许在巷道中携带物品的柱子之间的区域,需要另一个侧柱以允许在其中携带物品,因为单独的入口柱是不够的。这表明,在侧柱之间的空间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说这是一个开口面积为四手掌宽的情况,因此需要另一个侧柱以允许在其中携带物品,这个论点无效。因为拉维·赫南·巴尔·拉瓦(Rav Ḥanin bar Rava)说拉维(Rav)说:即使开口区域没有四手掌宽的面积,也需要另一个侧柱以允许在其中携带物品。这表明侧柱之间的区域不应该被使用。拉瓦回应说,必须在这些案例之间进行区分:在这里,拉维的裁定指的是巷道的入口开口到卡尔梅利特的情况,因此侧柱之间的空间也被视为卡尔梅利特,并且需要另一个侧柱。经文提出问题:但如果入口开口到公共领域,那么法律状态是什么——在没有另一个侧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其中携带物品?如果是这样,那么卡尔梅利特的法律比公共领域的法律更为严格。然则,这似乎不可接受,因为在卡尔梅利特中携带物品只是由于卡尔梅利特与公共领域的相似性而受到犹太法的禁令。这就像一个常住者在地上,而一个陌生者被提升到最高的天际,完全违背了适当的状态。经文评论:是的,这可能是裁定,因为我们可以说它找到了自己的类型并被唤醒。换句话说,由于开口内的区域不是一个定义明确的领域,它没有独立领域的法律地位。因此,当它开口到一个与之相似的卡尔梅利特时,它的法律地位被取消,它与卡尔梅利特形成一个整体。然而,当它开口到公共领域时,它无法与公共领域结合,因为它与公共领域的法律完全不同;因此它被视为巷道的一部分,可以在其中携带物品。拉维·胡纳(Rav Huna),拉维·约书亚(Rav Yehoshua)的儿子,对拉瓦说:你不认为在侧柱之间携带物品是被禁止的吗?但拉巴·巴尔·古里亚(Rabba bar bar Ḥana)不是说拉比·约哈南说:如果一个巷道用侧柱排成一排,每个侧柱与相邻侧柱之间的距离超过三手掌但不到四手掌,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达到了拉班·西门·本·甘戈尔(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和拉比们之间关于拉武德(lavud)度量的争论。怎么说?根据拉班·西门·本·甘戈尔(Rabban Shimon ben Gamliel)的说法,如果两个物体之间的间隙小于四手掌,我们认为拉武德原则适用;所有侧柱被视为一个单独的侧柱。因此,他只能使用巷道到最内侧柱的内缘,但不能更多。然而,根据拉比们的说法,他们说只有间隙小于三手掌宽时,我们才认为拉武德原则适用,他可以使用巷道到最外侧柱的内缘。这个讨论表明,争论的焦点在于哪个侧柱确定允许的区域。但关于侧柱之间的区域,所有人都同意携带物品是被禁止的。拉瓦回答说,这里也指的是巷道的入口开口到卡尔梅利特的情况。经文提出困难:但如果入口开口到公共领域,那么法律状态是什么——是否可以在没有另一个侧柱的情况下携带物品?如果是这样,那么卡尔梅利特的法律比公共领域的法律更为严格。再一次,这可以比作一个常住者在地上,而一个陌生者被提升到最高的天际。经文回答:是的,这确实是裁定,但不要困惑,因为我们已经解释过:它找到了自己的类型并被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