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文字的中文翻译如下: 一可以拯救三餐的食物。这是指他还没有吃过任何餐吗?显然,一个人在安息日的义务是吃三餐。塔木德驳斥这个观点:不,这指的是一个已经吃过一餐的情况。剩下的三餐符合拉比·希达卡的观点,他要求四餐。塔木德对这一点提出挑战:从米示拿的继续部分看,如果火灾在早晨点燃,人们只能拯救两餐的食物。这难道不是指一个尚未吃过早晨餐的情况,而义务是吃三餐,即夜晚一餐和白天两餐吗?塔木德驳斥这个观点:不,这指的是一个已经吃过早晨餐的情况。塔木德对这一点提出挑战:从米示拿的继续部分看,如果火灾在下午点燃,人们只能拯救一餐的食物。这难道不是指一个尚未吃过下午餐的情况,而义务是吃三餐吗?塔木德驳斥这个观点:不,这指的是一个已经吃过的情况。塔木德提出挑战:从米示拿的最后一部分来看:拉比·约瑟说:人们总是可以拯救三餐的食物,由此推断,即使第一个教法者也认为义务是吃三餐,因为关于安息日的餐数没有争议。实际上,这很清楚米示拿并不符合拉比·希达卡的观点。根据米示拿中的教法者,一个人在安息日有义务吃三餐。而我们在另一部米示拿中学到:一个人拥有足够的食物供两餐,不得从施舍盘中拿食物,因为他不被认为是有需要的,会以牺牲比他更需要的人的利益为代价。一个人拥有足够供十四餐的食物,即一周的食物,不得从施舍基金中拿钱。 塔木德问:这部米示拿符合哪个教法者的观点?显然,它既不符合贤者们的观点,也不符合拉比·希达卡的观点。如果它符合贤者们的观点,他们认为一周要吃十五餐,每天两餐,晚上和早晨,安息日三餐。如果它符合拉比·希达卡的观点,他们认为一周要吃十六餐,在六天内十二餐,安息日四餐。塔木德驳斥这个观点:实际上,这部米示拿符合贤者们的观点,但我们告诉他:你想在安息日结束时,即周六晚上吃的食物,吃作安息日的第三餐。塔木德问:让我们说这部米示拿符合贤者们的观点,而不是拉比·希达卡的观点。塔木德驳斥这个建议:即使你说它符合拉比·希达卡的观点,米示拿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可以告诉他:你想在安息日的前夕,即周五下午吃的食物,改在安息日晚上吃。塔木德问:难道我们要让一个人在安息日的前夕整天禁食吗?按照这个建议,他在周五一天都不会吃东西。实际上,我们必须问:这部米示拿符合哪个教法者的观点?它符合拉比·阿基瓦的观点,他说:让你的安息日像平日一样,不要依赖于他人。如果这样能避免接受施舍,最好在安息日吃两餐,就像他在一周内一样。 我们在另一部米示拿中学到:给一个在各处旅行的穷人提供的施舍,不得少于一块相当于四十八分之一塞拉的面包,当时的粮食标准价格是四塞拉换一塞拉。如果他在那儿过夜,给他提供住宿的钱;如果他在那个城市过安息日,给他提供三餐的食物。我们可以说,这符合贤者们的观点,而不是拉比·希达卡的观点。塔木德驳斥这个观点:实际上,它符合拉比·希达卡的观点。当说到如果穷人旅客在那儿过安息日时,给他三餐食物,这指的是他带来的一餐,我们对他说:你带来的这餐食物,吃它。塔木德对这个问题感到惊讶:他离开时难道没有食物吗?塔木德回答:我们给他提供一餐,以便他离开时带上。 塔木德问:什么是住宿的钱?拉夫·帕帕说:这是指提供他的住宿需求,即床铺和垫子。贤者们在布赖塔中教导:对于安息日晚餐使用的碗,可以在早晨冲洗,以便早晨再用。从早晨使用的碗,可以在下午冲洗,以便下午再用。然而,从下午开始,不可以再冲洗这些碗,因为安息日不再需要这些碗,而在安息日为平日做准备是被禁止的。然而,对于杯子、勺子和瓶子,这些是饮用器具,可以全天冲洗,因为没有固定的饮用时间,人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次饮用。拉比·西门·本·帕齐说,拉比·约书亚·本·利维说:任何在安息日吃三餐的人,都会免于三种惩罚:弥赛亚的痛苦,即弥赛亚降临前的痛苦,地狱的审判,以及戈格与玛各的战争。塔木德通过语言类比得出免于弥赛亚痛苦的结论。经文中写道,关于安息日,日子说:“今天吃它”(出埃及记16:25)。并且写道,关于弥赛亚的日子:“看哪,我要在耶和华伟大可畏的日子来临之前,差遣以利亚先知”(玛拉基书3:23)。塔木德通过语言类比得出免于地狱审判的结论。经文中写道,关于安息日的日子,如上所述。并且写道,关于地狱的日子:“那日是忿怒的日子,困苦和艰难的日子,毁灭和荒凉的日子,黑暗和幽暗的日子,云雾和浓雾的日子”(西番雅书1:15),这被解释为指地狱的惩罚。塔木德通过语言类比得出免于戈格与玛各的战争的结论。经文中写道,关于安息日的日子。并且写道,关于戈格与玛各的战争的日子:“到那日,戈格来攻打以色列地的日子”(以西结书38:18)。拉比·约翰南在拉比·约瑟的名下说:对于任何在安息日中喜乐的人,上帝给予他无限的份额,即非常大的奖励,正如所述:“如果你避免违反安息日,不追求自己的事务,在我的圣日中呼唤安息日为喜乐,尊重耶和华的圣日,并尊重它,不走自己的路,或处理自己的事务或说空话。然后你将喜乐于耶和华,我将使你骑在世界的高处,并享受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