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木德》继续讲解:** 大家都同意,在已经发酵的素祭之后再发酵的话,额外的发酵者应负有责任。因为经文中写道:“不可发酵”(利未记 6:10),也有写道:“你们所献给主的任何祭物都不可发酵”(利未记 2:11)。贤者们解释说,这意味着对于圣殿祭品的每一项发酵行为都应负有责任。同样,大家都同意,在已经阉割的情况下再阉割也是负有责任的,因为经文中写道:“那些睾丸被挤伤、破碎、撕裂或割断的人,不可献给主,你们也不可以这样做”(利未记 22:24)。可以推测,如果在睾丸被切割的情况下负有责任,那么如果睾丸完全被切除,责任就更大了。因此,这里是指在一个已经切割的人之后再切割者也应负有责任。显然,对于已经被阉割的人,进一步使其不育也是负有责任的。我们必须说,对于一个已经年老且不再能够繁殖的人的治疗使用可能是允许的。 《塔木德》询问:拉比·约翰南说过关于恢复生育能力的治疗:“这些治疗使我恢复了青春”?显然,即使是年老的人,通过适当的治疗也能繁殖。因此,黄疸的治疗是针对一个女性的,因为她没有被命令繁殖。《塔木德》问道:根据拉比·约翰南·本·贝罗卡的说法,他说:这是一项对男性和女性都适用的命令,如经文所述:“神赐福给他们,对他们说:要生育繁殖,充满地球,治理它”(创世纪 1:28),那么该怎么办?按他的观点,女性也是被命令要繁殖的。答案是:按他的观点,这种治疗可以用于年老的女性,或者用于不孕的女性。他会同意,对于不能怀孕的女性,导致不育并没有禁止。 **《米示那》**: 对于牙痛的人,不可以在安息日用醋漱口以治病;但是可以像平时一样将食物浸入醋中吃,如果通过醋得到治疗,那就是治好了。对于腰部疼痛的人,不可以在安息日用酒和醋涂抹,因为这是一种医疗治疗。然而,可以涂抹油。玫瑰油因为非常昂贵且专门用于治疗而不可使用。然而,王子们可以在安息日用玫瑰油涂抹伤口,因为他们平时喜欢用玫瑰油。拉比·希门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是王子,他们在安息日涂抹玫瑰油是被允许的。 **《塔木德》**: 拉夫·阿哈·阿里哈(因其身高而得名,阿里哈在亚拉姆语中意为长)也被称为拉夫·阿哈·巴尔·帕帕,在拉比·阿巴胡面前提出了一个矛盾:我们在《米示那》中学到,对于牙痛的人,不可以在安息日用醋漱口。是否意味着醋对牙齿有益?难道不是写着:“像醋对牙齿,像烟对眼睛,懒惰的人也是对派遣他的人”(箴言 10:26)?《塔木德》回答:这并不矛盾,因为有区别。经文中指出醋对牙齿有害,是指水果醋。而《米示那》中指出醋对牙齿有益,是指葡萄酒醋。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两者都指的是葡萄酒醋。在这种情况下,区别如下:《米示那》中指出醋对牙齿有益,指的是牙齿有伤口的情况;而经文中指出醋对牙齿有害,指的是牙齿没有伤口的情况。《塔木德》解释:有伤口的地方,醋能愈合;没有伤口的地方,醋会削弱牙齿。 我们在《米示那》中学到:在安息日不能用牙齿喝醋。《塔木德》询问:难道不是在《巴赖塔》中讲到禁止喝醋的意思是,不能喝并吐掉;但可以喝下去吗?阿比亚说:当我们学习这个规定时,是针对喝了吐掉的情况。拉法说:即使你说《米示那》禁止在喝醋的情况下,即使是喝下去的情况,也有区别。这里,《巴赖塔》允许在浸泡食物前喝醋,因为这看起来是为了享受。这里,《米示那》禁止在浸泡之后喝醋,因为明显这是为了医疗目的。 《塔木德》问道:我们可以说既然在浸泡之前喝醋是被允许的,那么浸泡之后喝醋也是被允许的。正如我们听到拉法接受“既然”原则。这个原则在以下例子中得到说明:贤者们讨论是否可以在安息日浸入礼拜池,尽管浸入类似于通过净化来修复自己,因此是被禁止的。讨论的结论是浸入是被允许的,因为看起来像是为了享受。而在赎罪日,浸入是被禁止的,因为那时洗澡是为了享受而被禁止的。 拉法说:在安息日允许的事物,在赎罪日也不应被禁止。原则是:既然在安息日允许,那么在赎罪日也应允许。尽管在赎罪日洗澡的理由并不适用,但拉法依然允许洗澡,因为遵循“既然”原则。贤者们的法令应尽可能一致适用,而不为特定情况做区分。在这里,关于喝醋的情况,因为在浸泡食物前喝醋是被允许的,所以在浸泡食物后喝醋也应被允许。《塔木德》回答:拉法已经收回了那一声明,并禁止喝醋。《塔木德》询问:从哪里可以确定他收回了那一声明?也许他只是收回了关于赎罪日浸入礼拜池的声明。《塔木德》回答:不应如此理解,因为《巴赖塔》中教导说:所有需要浸入的人都以平常的方式浸入,无论是在九月九日还是在赎罪日。拉法当然不会与这个《巴赖塔》有异议。 我们在《米示那》中学到:对于腰部疼痛的人,不可以在安息日用玫瑰油涂抹,而拉比·希门允许这样做。拉比·阿巴·巴尔·扎夫达说,拉夫曾说:法律是依据拉比·希门的观点。 《塔木德》对此感到惊讶:这是否意味着拉夫是遵循拉比·希门的观点?难道拉夫·希米·巴尔·赫伊亚没有以拉夫的名义说过以下话吗?关于这个插入桶口的布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