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玛拉**:这段话中提到,要使一个容器变得洁净,其孔必须足够大到能让一个石榴通过,是指大容器。而提到必须打破大部分容器才能使其变得洁净的,是指小容器。拉夫·阿西说,他们教导这个律法时说:关于陶器,使其无法变得仪式上不洁净的孔的尺寸足够大到能让液体进入其中。他们只说过:小孔的尺寸是指从中渗出液体的孔,这是关于碎片(gistera)的污秽。吉玛拉问:这是什么原因?吉玛拉回答:拉夫·纳赫曼的儿子马尔·祖特拉说:碎片被用作穿孔陶器下的盘子。如果碎片也有孔且漏水,它就再也没有任何用处了。因为不会有人说:拿另一个碎片来封住碎片的漏孔,而是立即将其扔掉。 乌拉说:在西方(以色列)的两个阿摩拉就这个话题有不同意见:他们是拉比·约瑟的儿子拉比·阿文和拉比·约瑟·巴尔·扎夫达。一个说:使陶器变得洁净的孔的尺寸足够大到能让一个石榴通过。另一个说:孔的尺寸是小根的大小。你的记忆方法是:不论增加还是减少,他们在这个争议中都持极端立场,并且回避中间立场。拉夫·欣纳纳·巴尔·卡哈纳在拉比·以利亚撒的名义下说了一种中间立场:一个陶器若有一个足够大的孔能让橄榄通过,它就变得洁净了。拉巴的儿子马尔·卡西沙在拉比·以利亚撒的名义下总结了这个律法:被穿孔的容器如同粪便容器,石器和没有在窑中烧制的土器也是如此,这些既不按托拉律法变得不洁,也不按拉比律法变得不洁。至于有盖密封的陶器在有尸体的房间中,除非大部分破碎,否则它保持其不洁状态。 **回到你身上的藏匿物** **米什纳**:在安息日,如果有人把物品从私人领域扔到公共领域,或者从公共领域扔到私人领域,他是有罪的。然而,如果有人把物品从一个私人领域扔到另一个私人领域,物品经过了两个私人领域之间的公共领域,拉比·阿基瓦认为他因将物品带入公共领域而有罪,而拉比们认为他无罪。如何理解呢?如果有两个阳台(gezuztra'ot),它们是对面两个私人领域的,在公共领域的两边,有人从这边的阳台传递或扔物品到对面的阳台,他是无罪的。然而,如果阳台在同一水平面上,在公共道路的同一侧,且公共领域分隔了这两个阳台,有人从一个阳台传递物品到另一个阳台是有罪的,而扔物品是无罪的,因为传递是利未人在搬运会幕的梁柱时的服务。在会幕中,两个同一水平面的马车在公共领域中彼此后方站立,利未人从一辆马车传递梁柱到另一辆马车,通过公共领域在同一侧的道路上。但他们不会把梁柱从一辆马车扔到另一辆,因为梁柱很重。传递,在会幕中进行的,是被禁止的。扔,在会幕中没有进行,因此不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