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如果他愿意,他可以撕开接缝取出钱。伽玛拉回答说:这里指的是长金属条。只要整个钱包不在公共区域,他就没有取得任何长条,他也不对盗窃负责。伽玛拉问:既然钱包有绑带来关闭开口,那么只要他将钱包的开口带到公共区域,他就应对盗窃负责,因为他可以解开绑带取出钱包的内容物。由于绑带仍然留在私人领域内,他尚未违反安息日的禁令。伽玛拉回答说:这是指没有绑带的钱包。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说这是指有绑带的钱包,并且绑带是缠绕在钱包上的。 阿巴耶和拉瓦之间的争论类似于希兹基亚和拉比·约哈南之间的争论。同样,拉瓦说:米书拿中只教导了带出装满黄瓜和南瓜的篮子的人是免除责任的。然而,对于带出装满芥菜籽的篮子,他是负有责任的。显然,拉瓦认为:几个物品在一个容器内的结合不算作结合。阿巴耶说:即使篮子里装满了芥菜籽,他也是免除责任的。显然,阿巴耶认为:几个物品在一个容器内的结合算作结合。 伽玛拉评论说:阿巴耶后来采纳了拉瓦的观点,而拉瓦则采纳了阿巴耶的观点。阿巴耶的一个陈述和另一个陈述之间有矛盾;拉瓦的一个陈述和另一个陈述之间也有矛盾。因为他们在将水果带入公共领域的问题上存在争议。阿巴耶说:如果他用手将它们带出去,即使他身体的其余部分仍在私人领域,他也负有责任,因为几个物品在他的手中不算作结合。然而,如果他将它们放在容器中带出去,并且容器的一部分仍在私人领域内,他则免除责任。拉瓦说:如果他用手将它们带出去,他是免除责任的,因为他的手的法律地位取决于他身体的其余部分的状态。然而,如果他将它们放在容器中带出去,他负有责任。这些观点与他们之前的观点相反。 伽玛拉回答说:颠倒这些观点,并说拉瓦是那个说“如果他用手将其带出去,他负有责任”的人。伽玛拉提出了一个异议。我们不是在米书拿中学到:如果房主将他的手伸到公共领域,并且穷人从房主的手中取走一个物品并将其放在公共领域,或者穷人将一个物品放入房主的手中并且房主将物品带入私人领域,两者都免除责任。显然,如果他只是将一个物品移到公共领域,他并不负有责任。伽玛拉回答说:在米书拿中的情况,他的手是在距离地面三手掌以上的地方。因此,他手中的物品不具有放在地上的法律地位,所以他免除责任。而在这里指的是他的手在距离地面三手掌以下的情况。任何距离地面三手掌以下的物品都具有放在地上的法律地位。 米书拿:在安息日将物品带入公共领域的人,无论是用右手或左手带出去,无论是放在膝上还是肩上,他都负有责任。这些都是带出物品的典型方法,因为这是旷野中克哈特子孙携带圣器的方法。安息日所有被禁止的劳动都源自会幕,包括从一个领域带到另一个领域的禁止劳动。但是,以不寻常的方式、反手、用脚、用嘴、用肘、用耳、用头发、用裤带(裤带的开口朝下)、在裤带和斗篷之间、用斗篷的边缘、用鞋或用凉鞋带出物品的人,免除责任,因为他没有以典型的携带方式带出物品。 伽玛拉:拉比以利亚撒说:即使有人在超过十手掌高的高度从私人领域将物品搬运到公共领域,他也是有责任的,因为这是克哈特子孙使用的搬运方法。伽玛拉问:我们如何得知克哈特子孙的搬运方法是在超过十手掌高的高度?伽玛拉回答说:因为在关于利未人搬运的经文中写道:“院子的帷幔,和院子入口的帷幔,围绕着会幕的,和祭坛,以及它的绳索,用于所有的服务”(民数记3:26)。这节经文将祭坛与会幕并列。由此得知,就像会幕高十肘一样,祭坛也高十肘。而在另一节经文中写道:“你要做祭坛……它的高度是三肘”(出埃及记27:1),这节经文必须以不同的方式理解。伽玛拉问:我们如何得知会幕本身是被抬在超过十手掌高的高度?伽玛拉回答说:如经文所述:“你要用皂荚木做会幕的板,立起来,板的长度要十肘”(出埃及记26:15-16)。关于会幕的建造,有经文写道:“他把帐篷铺在会幕上,又把帐篷的盖子放在上面,正如神所吩咐摩西的”(出埃及记40:19)。拉夫说:我们的老师摩西亲自铺设了它。从这里可以推断出利未人的身高是十肘。如果摩西能够站立并亲自将帐篷的盖子铺在帐篷上,他的身高至少有十肘。推测其他利未人的身高也是如此。他们通过传统得知,凡是用杠杆搬运的负担,三分之一在搬运者的高度之上,三分之二在其高度之下。由此可知,祭坛非常高,因为如果他们用杠杆搬运祭坛,祭坛的底部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十肘,即二十手掌,离地面。 如果你愿意,可以说利未人的身高并不特别高,这可以从约柜推断出来。正如大师所说:根据托拉,约柜本身高九手掌,约柜盖高一手掌,总共十手掌。他们通过传统得知,凡是用杠杆搬运的负担,三分之一在搬运者的高度之上,三分之二在其高度之下。由此可知,约柜的底部离地面有十手掌高。伽玛拉问:为什么不直接从摩西推断,而第一个证据不够充分?伽玛拉回答:也许摩西与其他利未人不同,比他们更高,因为大师说过:神的临在只会降临在智慧、强大、富有和高大的人的身上。既然神的临在降临在摩西身上,他必须是高大的。 拉夫以拉比希雅的名义说:在安息日将负担放在头上搬运的人要献赎罪祭,因为霍茨尔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通常把负担放在头上搬运。伽玛拉问:霍茨尔人是世界的大多数吗?即使在一个地方这是典型的搬运方式,但在世界其他地方仍然是非典型的搬运方式。实际上,如果这个判决是这样说的,那它应该是这样说的。拉夫以拉比希雅的名义说:如果霍茨尔居民在安息日将负担放在头上搬运,他是有责任的,因为他的城市的人就是这样做的。伽玛拉再次问:即使他的城市居民这样做,他的意图也应该因为所有其他人的意见而无效。如果一个人或少数人以非典型的方式行事,他们的行为并不会因此成为典型。典型的行为由大多数人决定。实际上,如果这是这样说的,那它应该是这样说的。一个将负担放在头上搬运的人是免除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