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这段英文的中文翻译: 确定携带已被擦除字迹、无法再用于书写的纸张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包裹一个小香水瓶的量。确定携带动物皮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制作护身符的量。确定携带“dokhsostos”(动物皮的一层)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书写“mezuza”的量。确定携带羊皮纸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书写护符中最短部分,即“舍玛·以色列”的部分的量。确定携带墨水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写两个字母的量。确定携带蓝色眼影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涂抹一个眼睛的量。确定携带胶水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放置在板子顶部以捕捉鸟类的量。确定携带沥青和硫磺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封住器皿上的一个洞并在封口上打一个小洞的量。确定携带蜡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封住一个小洞口的量。确定携带粉碎的陶器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和泥并制作一个金炼炉的风箱开口的量。拉比犹大说:相当于用来制作一个小三脚架(pitput)的量。确定携带麸皮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放置在金炼炉孔上的量。确定携带石灰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作为最小女孩的脱毛剂的量。拉比犹大说:相当于用来涂抹在太阳穴上的毛发,使其平躺的量。拉比内赫米亚说:相当于用来涂抹在太阳穴上以去除细小毛发的量。 盖马拉:我们在米书纳中学到:确定携带绳子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制作一个篮子的耳形把手的量。盖马拉问:在绳子的情况下,也应对相当于用来制作挂筛子或筛网环的量负有责任,就像芦苇一样。盖马拉回答:由于绳子很硬,会在容器上切出槽,因此人们不使用它来制作环。圣贤们教导:确定携带硬棕榈叶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制作一个埃及柳条篮子的耳形把手的量,这种篮子是用编织的棕榈枝制成的。阿赫里姆说:确定携带树皮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放置在一个小漏斗的开口处以过滤葡萄酒的量。确定携带脂肪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涂抹在一个小蛋糕底部的量。它的量是多少呢?相当于一个塞拉的大小。盖马拉问:不是在巴莱塔中教导过,它的量相当于一个干无花果的量吗?盖马拉回答:这不难理解。塞拉的宽度和干无花果的体积是同一个量。确定携带软材料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制作一个小球的量。它的量是多少呢?相当于一个坚果的大小。我们在米书纳中学到:确定携带纸张的责任的量,相当于用来写一张税收收据的量。在托塞夫塔中有一位塔纳教导:税收收据的量是多少呢?相当于用来写两个税收收据中常见的字母的量,这些字母比普通字母大。盖马拉提出了一个矛盾:携带空白纸的人,如果它有相当于写两个字母的空间,他就负有责任,否则他免于责任。那张纸比税收收据小。拉比舍谢特说:托塞夫塔中提到的两个字母是什么呢?是税收收据中的两个字母。拉瓦说:托塞夫塔甚至可以解释为指我们普通大小的两个字母和用于握住写有文字的纸张的空白空间,这就是税收收据的大小。盖马拉提出了一个反对意见:携带已被擦除字迹的纸或已偿还债务的借据的人,如果其空白部分有相当于写两个字母的空间,或者如果整张纸相当于用来包裹一个小香水瓶的量,他就负有责任;如果没有这么大,他就免于责任。盖马拉详细解释:同意,根据拉比舍谢特的说法,他说托塞夫塔中提到的两个字母是税收收据中的两个字母,这很好理解。然而,根据拉瓦的说法,他说:我们的普通大小的两个字母和用于握住写有文字的纸张的空白空间,这是税收收据的大小,在这张纸或文件上,用于握住纸张的空白空间是不必要的,因为人们可以握住已擦除部分或已作废的借据上的文字。然而,托塞夫塔中确定携带已擦除字迹的纸的责任的量并不小于此。 以下是这段英文的中文翻译: 盖马拉总结道:确实,这很困难。圣贤们在托塞夫塔中教导:一个人在安息日携带税收收据,未向税吏出示之前,他仍然需要它,因此在安息日携带它是有责任的。一旦他向税吏出示了它,他就免于责任,因为它没有意义了。拉比犹大说:即使他已经向税吏出示了它,他仍然负有责任,因为他可能在未来某个时候需要它。盖马拉问:他们观点的实际区别是什么?阿拜说:他们的观点在税务巡查员方面有实际区别。有时,税吏会派遣检查员去核实那些已经通过税务审计的人,以确认他们确实缴纳了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一个人已经向原来的税吏出示了收据,他仍然需要再次出示它。拉瓦说:他们的观点在高级税吏和低级税吏方面有实际区别。有时,当一个人遇到的第一个税吏是低级官员时,他需要随身携带收据,以备遇到更高级的官员时出示。拉夫·阿希说:即使在只有一个税吏的情况下,他们之间也有区别。尽管如此,保留收据对他有利,因为他需要向未来可能遇到的第二个税吏出示它,他可以对他说:看,我是一个被税吏信任的人。他手中的文件证明他与税务部门的关系良好。 圣贤们教导:一个人在安息日携带借据,在他还清债务之前是有责任的;但是一旦他还清了债务,他就免于责任。拉比犹大说:即使他已经还清了债务,他仍然负有责任,因为他需要这个文件。盖马拉问:他们观点的实际区别是什么?拉夫·约瑟夫说:他们的观点在于关于是否禁止保留已还清债务的借据的哈拉卡(犹太法律)有实际区别。拉比们认为:禁止保留已还清债务的借据,以防止债权人再次用它来收取债务。由于禁止保留已还清债务的借据,这个文件没有价值。而拉比犹大认为:允许保留已还清债务的借据,并将其用作纸张。阿拜说:每个人都同意禁止保留已还清债务的借据,他们在这里的争议是关于一个债务人承认他写了借据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否必须在法院确认它。第一个塔纳(米书纳的作者)认为:当一个债务人承认他写了借据时,债权人必须在法院确认它,以确认它不是伪造的。如果它不能被确认,债务人可以声称他已经还清了债务。而拉比犹大认为:当一个债务人承认他写了借据时,债权人不需要在法院确认它,并且可以在没有确认的情况下收取他的债务。文件被认为比债务人的主张更可靠。那“在他还清债务之前”和“他一旦还清债务”的意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