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赎无意的收割行为所献的赎罪祭,连带赎了他在对安息日无意时进行的第二次收割行为的罪,同样他也需要为此行为献赎罪祭。同样,为了赎无意的研磨行为所献的赎罪祭,连带赎了他在对被禁止劳动无意时进行的研磨行为的罪。由于献祭是在他犯下这两种罪行之后进行的,他通过一个祭物获得赎罪,尽管他在一次意识缺失的过程中犯了几种形式的罪行。 然而,如果情况的顺序不同,他首先意识到在对安息日有意、对被禁止劳动无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收割行为,并为他的无意过犯准备了赎罪祭,然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对安息日无意时进行了收割和研磨劳动,为收割行为所献的赎罪祭连带赎了之前的收割和相应的研磨行为。就对安息日的意识缺失而言,收割和研磨被视为一个罪行,为其中一个行为赎罪也赎了另一个行为的罪。而他与后来的收割一起进行的相应研磨行为仍然存在,即他没有为那次罪行获得赎罪。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他需要献一个单独的祭物来赎罪。 Abaye说:研磨行为也连带后来的研磨行为,因为研磨的定义是一致的。既然他为一次研磨行为获得了赎罪,那么为第二次研磨行为的赎罪也同样适用,因为它们是在一次意识缺失的过程中进行的,并且他在完成这些行为后才意识到。 Gemara问道:Rava的观点是可以通过连带获得赎罪吗?不是有一种情况表明对此存在争议吗?例如,一个人在一次意识缺失的过程中无意中吃了两橄榄大小的禁脂,即他在不同部位的禁脂中吃了两块,以为它们是允许的脂肪。对于这种过犯,一个人需要献赎罪祭。如果他意识到其中一块橄榄大小的禁脂,并且在对第二块禁脂仍然意识缺失的情况下吃了第三块橄榄大小的禁脂,即他还没有意识到第二块原本的禁脂实际上是被禁止的,在吃完第三块之后,他意识到第二块和第三块都是禁脂。Rava说:如果他为第一块献祭,他就为第一块和第二块橄榄大小的禁脂的过犯获得赎罪,因为他在一次意识缺失的过程中吃了这两块。然而,第三块的赎罪尚未完成,因为对第一块橄榄大小的禁脂的意识间隔开了。如果他为第三块禁脂献祭,他就为第三块和第二块的过犯获得赎罪,因为这两块都是在一次意识缺失的过程中吃的。然而,他不能为第一次过犯赎罪,因为它是在单独的意识缺失过程中发生的。如果他为中间一块禁脂献祭,他就为所有过犯获得赎罪,因为第一块和第三块橄榄大小的禁脂都与第二块的意识缺失有关。Abaye说:即使他为其中任何一块禁脂献祭,他也通过连带获得所有禁脂的赎罪。既然他为一块橄榄大小的禁脂获得了赎罪,那么这种赎罪就连带赎了与其分享意识缺失的其他橄榄大小的禁脂。在任何情况下,显然Rava不认为赎罪可以通过连带获得。那么,他如何说收割行为的赎罪可以连带赎其他收割行为呢? Gemara回答说:在他听到Abaye的这一律法后,他接受了这一观点。Gemara提出了一个疑问:如果是这样,如果Rava接受连带的原则,那么根据同样的原则,研磨行为也应连带赎研磨行为的罪。Gemara回答说:两者之间有区别。尽管他认为赎罪可以通过连带获得,但他不认为通过连带获得的赎罪可以进一步连带赎其他行为的罪。最初的研磨行为的赎罪是通过收割行为的赎罪连带获得的。Rava认为,它不能进一步连带赎后来的研磨行为的罪。 Gemara评论说:对Abaye和Rava显而易见的事情,对于Rabbi Zeira来说却是一个难题。在一个人对安息日的行为是有意的,而对劳动是无意的情况下,以及在一个人对安息日的行为是无意的,而对劳动是有意的情况下,他只需为安息日的无意违犯献一个赎罪祭。Rabbi Zeira并不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Rabbi Zeira向Rabbi Asi提出了一个难题,另一些人说Rabbi Yirmeya向Rabbi Zeira提出了这个难题:如果一个人在对安息日是无意的情况下收割和研磨了半个干无花果大小的粮食,并且他的行为在对安息日无意,对被禁止劳动有意的情况下进行了第二次收割或研磨粮食的行为,两者是否合并为一个量,以确定在他意识到自己犯罪时需要献一个赎罪祭?他说:它们在赎罪祭方面是分开的,即如果一个人收割和研磨了确定责任的最小量,他需要献两个赎罪祭,因此它们不合并为一个量。 Gemara问道:凡在赎罪祭方面是分开的,它们不会合并吗?我们不是在Mishna中学到:如果一个人吃了一块禁脂,然后在一次意识缺失中吃了另一块禁脂,每块都超过了确定责任的量,他只需要献一个赎罪祭吗?在Mishna的下一个案例中,列出了四种物品。如果一个人在无意中吃了它们,他需要献赎罪祭。如果他吃了禁脂,血,notar(过期的祭物),和piggul(因不当意图而被作废的祭物),在一次意识缺失中,他需要为每一种献一个赎罪祭。这是多种禁令相对于一种禁令的严格性。而这是一种禁令相对于多种禁令的严格性:如果一个人吃了半个橄榄大小的禁脂,然后吃了另一半橄榄大小的同一种禁脂,他需要献赎罪祭,因为这两半量合并为一个量。如果他吃了两种禁令的两个半橄榄大小的禁脂,他不需要献赎罪祭。 我们讨论了这个mishna:当我们学到有人吃了两半橄榄大小的同一种食物时,有必要说他需要负责任吗?这是显而易见的。Reish Lakish引用贤者bar Tutni的话说: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什么情况?我们讨论的是他从两个菜肴中各吃了两半橄榄大小的情况,每半橄榄大小的食物分别准备,并且这是根据Rabbi Yehoshua的观点,他认为菜肴是分开的。在一次意识缺失的过程中吃了两橄榄大小的禁食,这些禁食是从两个不同的菜肴中准备的,必须为每个禁食献上一个赎罪祭。以免你说Rabbi Yehoshua的观点是菜肴分开的,这既是宽松也是严格的,因此从两个菜肴中各吃了两半橄榄大小的食物的人是免于责任的,mishna教导我们,Rabbi Yehoshua的观点不是宽松的。他的观点是严格的。然而在这里,它们在赎罪祭的数量上是分开的,即根据Rabbi Yehoshua的观点,从两个菜肴中各吃一个橄榄大小的人必须献上两个赎罪祭,然而,从两个菜肴中各吃的两半橄榄大小的食物合起来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量,使他需要献上一个赎罪祭。 Rabbi Zeira对Rabbi Yirmeya说:您在mishna的第一条款中教授了Reish Lakish的回应,这对他来说是困难的。我们在mishna的后一条款中教授了Reish Lakish的回应,对我们来说并不困难。当我们在mishna的后一条款中学到:一个人从两种食物中各吃了两半橄榄大小的食物时,有必要说他是免于责任的吗?这是显而易见的。Reish Lakish引用bar Tutni的话说:实际上,它是指一种食物,并且这两半橄榄大小的食物是分别在两个菜肴中准备的。为什么mishna称之为两种食物?因为他吃的是分别在两个菜肴中准备的食物。这个裁定是根据Rabbi Yehoshua的观点,他说菜肴是分开的。这教导我们,Rabbi Yehoshua的观点是菜肴分开既是宽松也是严格的。 Gemara问道:根据后一条款的解释,指的是一种食物以及分别在两个菜肴中准备的两半橄榄大小的情况,如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