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玛拉解释说:在节日,可以作为礼物寄送服装,无论它们是否已缝制,因为任何适合节日使用的物品都可以作为礼物寄送。然而,既不可以在节日寄送钉鞋,也不可以寄送未缝制的鞋子,因为使用这些物品是被禁止的。显然,在节日也不可以穿钉鞋。** **盖玛拉解释说:圣人们为什么禁止在安息日穿钉鞋?这是因为会有一群人聚集。在节日也会有一群人聚集。盖玛拉问:在公共斋戒日,也会有一群人聚集;那时穿钉鞋也应该被禁止。盖玛拉回答说:当这个事件发生时,是在一个禁止劳动的聚集日。而这里,一个斋戒日,是一个允许劳动的聚集日,两者不可比较。然而,将纪念性的法令扩展到相似的情况,例如从安息日到节日,是可以接受的。这甚至符合拉比汉尼纳·本·阿基瓦的观点,他在以下情况中说,由于特定情况而发布的法令只适用于那些特定的情况。红牛的灰烬曾经被运输过约旦河,在一条船上。船底发现了一种仪式不洁的源头。圣人们寻求发布一项法令,禁止通过任何水体、海洋或河流,通过桥梁或在船上运输红牛的灰烬。拉比汉尼纳·本·阿基瓦说,由于特定事件而发布的法令仅适用于确切的那些情况。因此,他说:他们只禁止在约旦河和船上运输红牛的灰烬,就像发生的那个事件一样。然而,即使按照这种限制性的方法,这也只适用于约旦河,而不适用于其他河流。这是因为它与其他河流在多个方面不同,例如宽度和深度。然而,节日和安息日彼此相似,正如在米什纳中教导的那样:节日和安息日之间的哈拉卡差异仅在于食物的准备。** **拉夫犹大说施穆尔说:圣人们教导,只有当钉子被放入鞋子以增强其形状时,钉鞋才是禁止的;然而,如果它们是为了美观而放置的,那么是被允许的。盖玛拉问:究竟多少钉子被认为是为了美观?拉比约哈南说:这只鞋子五个,那只鞋子五个。拉比汉尼纳说:这只七个,那只七个。** **拉比约哈南对拉夫谢门·巴尔·阿巴说:我会向你解释:按照我的观点,插入钉子用于美观时,从这边(外侧)插入两个,一个靠近脚趾,一个靠近脚跟,从那边(内侧)插入两个,一个靠近脚趾,一个靠近脚跟,还有一个插在其带子上;对于拉比汉尼纳,则是从这边三个,从那边三个,带子上一个。** **盖玛拉从一个baraita提出异议:对于不平的鞋子,其鞋底不直,可以在底部打七个钉子来使其变直,然后在安息日被允许使用;这是拉比纳坦的说法。而拉比犹大哈纳西允许用十三个钉子来矫正鞋子。** **盖玛拉指出:按照拉比汉尼纳,没有问题,因为他根据拉比纳坦的意见陈述了他的观点。然而,拉比约哈南,他的意见是根据哪位tanna的意见呢?没有一个tanna同意他的观点。盖玛拉回答:他根据拉比内霍拉伊的意见陈述了他的意见,因为在一个baraita中教导说,拉比内霍拉伊说:鞋底插入五个钉子,被允许在安息日进入公共领域;而插入七个钉子,不被允许在安息日进入公共领域。** **贤者伊法对拉巴·巴尔·哈纳说:你们这些拉比约哈南的学生按照拉比约哈南的意见行事。我们将按照拉比汉尼纳的意见行事。** **拉夫·胡纳在拉夫·阿希面前提出了一个问题:一只鞋底上插有五个钉子的鞋子,关于在公共领域走动的法律是什么?他说:即使有七个钉子也可以。他进一步问:如果有九个钉子,法律是什么?他说:即使有八个钉子也是禁止的。** **那个鞋匠在拉比阿米面前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人从内部缝合鞋底并将其固定在鞋子上,法律是什么?在插入钉子后他可以在公共领域走动吗?拉比阿米对他说:可以,但我不知道原因。拉夫·阿希说:你不知道原因吗?这显然是因为他从内部缝合它,这已经不再是鞋子了,而是变成了靴子。关于鞋子,圣人们发布了一个法令;关于靴子,圣人们没有发布法令。** **拉比阿巴·巴尔·扎夫达在拉比阿巴·巴尔·阿维纳面前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他将钉子弯曲成钳子的形状 [kelavus],即将一个有两个尖端的钉子弯曲并将两个尖端插入鞋子,法律是什么?他可以在安息日穿着它在公共领域走动吗?他说:可以。据说拉比约瑟,拉比汉尼纳的儿子,也说:如果他将钉子弯曲成钳子的形状,是可以的。** **拉夫·谢谢特说:如果他用钉子覆盖整个鞋底,以便与地面的接触不会磨损它,那么可以在安息日穿着这只鞋子,因为它不再是圣人们发布法令时所指的钉鞋。** **在托塞夫塔中也教导了符合拉夫·谢谢特意见的内容:一个人不能穿钉鞋出门,甚至不能在院子里从一所房子走到另一所房子,甚至不能在家里从一张床走到另一张床。然而,由于法令是针对与特定事件相同的情况发布的,因此仅适用于穿着钉鞋。因此,人们可以拿着钉鞋来覆盖容器和支撑床腿。拉比埃莱亚扎,拉比西蒙的儿子,禁止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如果大多数钉子掉了,只剩下四五个,可以穿着出门。拉比犹大哈纳西允许穿着钉鞋进入公共领域,即使剩下七个钉子。如果他从鞋底的木框下覆盖皮革并从上面插入钉子,则是允许的。如果他将钉子做成钳子的形状,或者将一端做成平板 [tas],或者将其磨尖像钉子,或者用钉子完全覆盖鞋底,使其与地面的接触不会磨损,那么可以穿着出门。** **盖玛拉分析了托塞夫塔中支持拉夫·谢谢特意见的内容。这个托塞夫塔本身是有困难的,因为它自相矛盾。一方面你说:如果大多数钉子掉了,是允许的;显然,即使鞋底上仍然有许多钉子,这也是法律。然而,随后在托塞夫塔中教导:没有说明最初有多少钉子的情况下,如果有四五个钉子,是允许的;但是,如果有更多钉子,则是禁止的。** **拉夫·谢谢特说:这并不困难,可以这样解决:这里,允许穿着钉鞋走动是指大多数钉子掉了的情况,即钉子的头部断裂,而大部分钉子仍嵌在鞋底。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大多数钉子掉了。这里,只有四五个钉子时才允许走动,是指钉子完全被移除,只有剩下的钉子在鞋中可见的情况。** **盖玛拉继续详细分析托塞夫塔:教导说,如果鞋中的大部分钉子掉了,只剩下四五个钉子,穿着它出门是被允许的。盖玛拉问:现在,如果提到当剩下五个钉子时可以出门,是否有必要提到四个?拉夫·希斯达说,托塞夫塔的意思是:如果小鞋子剩下四个钉子,大鞋子剩下五个钉子,穿着出门是被允许的。** **托塞夫塔教导:拉比犹大哈纳西允许最多七个钉子。盖玛拉问:不是在一个外传中教导说,对于鞋底不平的鞋子,拉比犹大哈纳西允许最多十三个钉子吗?盖玛拉回答:鞋底不平是不同的。因为钉子是为了矫正鞋底而插入的,它不具有钉鞋的法律地位。** **盖玛拉指出:既然你已经得出了这个新解释,即鞋底不平的鞋子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对于拉比约哈南,他的观点与这个外传中的塔纳们的观点相反,认为每只鞋子允许的钉子数是五个,这个外传也不难解释。他可以解释说,鞋底不平的鞋子是不同的,需要更多的钉子。然而,对于鞋底平整的鞋子,即使是其他塔纳们也不会允许那么多钉子。** **拉夫·马塔纳说,有人说是拉夫·阿哈德沃伊·巴尔·马塔纳说拉夫·马塔纳说:哈拉卡不符合拉比埃莱亚扎,拉比西蒙的儿子的意见,他完全禁止移动钉鞋。盖玛拉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在个人与多数人的争议中,哈拉卡通常是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盖玛拉回答:恐怕你会说在这种情况下拉比埃莱亚扎,拉比西蒙的儿子的意见更有道理,因此哈拉卡应该按照他的意见。拉夫·马塔纳教导我们这不是哈拉卡。** **拉比希雅说:如果不是因为他们会称我为“允许禁令的巴比伦人”,我会允许在钉鞋中插入更多的钉子。盖玛拉问:他会允许多少钉子?在普姆贝迪塔,他们说:二十四个钉子。在苏拉,他们说:二十二个钉子。拉夫·纳赫曼·巴尔·伊扎克说:这是你记住苏拉和普姆贝迪塔中哪个观点的助记符:直到拉比希雅从普姆贝迪塔到苏拉,他的鞋子掉了两个钉子。由于拉比希雅从普姆贝迪塔到以色列的路线经过苏拉,可以说:由于旅途的艰辛,拉比希雅的鞋子在普姆贝迪塔和苏拉之间掉了两个钉子。** **米什纳中教导:他不能穿着一只单鞋出门,除非他的脚上有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