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挂在脖子上的宽装饰带 [katla],上面附有一个小围嘴。女性确实会用katla勒住自己,因为带子很宽,勒紧时不会引起疼痛。她把它勒紧是因为她喜欢看起来肉感丰满。被认为肉从katla突出是美丽的。** **在米克沃特(Mikvaot)篇的同一个米什纳中,犹大拉比说:羊毛线和发带不会构成阻碍并使沐浴无效,因为水能通过它们到达头发。拉夫·约瑟夫说拉夫·犹大说,施穆尔(Shmuel)说:在发带方面,法律是根据犹大拉比的观点。然而,在羊毛线方面,法律并不遵循他的观点。阿拜对他说:通过说法律遵循犹大拉比的观点,可以推断拉比们在发带方面有分歧。然而,在米什纳中没有引用任何认为发带构成阻碍的意见。如果你说我们没有从第一个塔纳(tanna)那里听到他在谈论发带,犹大拉比也不会谈论它们。显然,第一个塔纳禁止发带,而犹大拉比不同意他。然而,也可以有其他解释。也许他在对拉比们说话时使用了“正如”这个短语。正如你们同意我认为发带不构成阻碍,也同意我认为羊毛线也不构成阻碍。他提到发带的事实并不表示存在争议;相反,这是试图在法律上建立共识。确实,据说拉夫·纳赫曼(Rav Naḥman)说施穆尔说:拉比们同意犹大拉比关于发带的观点。这种观点也在一个外传中提到:羊毛线构成阻碍。发带不构成阻碍。犹大拉比说:羊毛线和发带都不构成阻碍。拉夫·纳赫曼·巴尔·伊扎克(Rav Naḥman bar Yitzḥak)说:米什纳的语言也是准确的,正如我们在本章的米什纳中学到的:女性可以带着发带出门,无论是她自己的头发还是别人的头发。这是谁的观点?如果你说是犹大拉比的观点,那么羊毛线也应该被允许。相反,这不是拉比们的观点吗?并且从中得出结论,在发带方面,他们没有分歧?盖玛拉确定:确实,从中得出结论。** **米什纳说女性不能带着名为toteft的装饰品出门。盖玛拉问:什么是toteft?拉夫·约瑟夫说:一种用来避开邪眼的香料包。阿拜对他说:这个包的法律地位应该像一个有效的护身符,它的有效性已被证明,因此应该被允许,因为在安息日可以移动有效的护身符。** **相反,拉比犹大以阿拜的名义说:toteft是一种戴在额头上的装饰品。这种观点也在一个外传中提到:女性可以带着一个镀金的发网和toteft,带着固定在发网上的sarvitin出门,因为女性不会为了向朋友展示这些饰品而取下她们的头巾。他们说:什么是toteft,什么是sarvitin?拉比阿巴胡说:toteft是从一只耳朵绕到另一只耳朵的装饰。sarvitin是那些附在发网上,垂到她脸颊的饰品。拉夫·胡纳说:贫穷的女性用不同种类的彩色材料制作这些饰品。富有的女性用银和金制作这些饰品。** **我们在米什纳中学到,女性不能带着kavul出门。拉比扬奈说:这个kavul,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它是奴隶的印记吗?奴隶的衣服上会有一个印记来识别他是奴隶,我们在米什纳中学到这是被禁止的,但一个女人戴在头发上的羊毛帽子,她可以戴着它出门吗?或者,也许我们在米什纳中学到戴着羊毛帽子出门是被禁止的,更不用说戴着奴隶的印记出门了。** **拉比阿巴胡说:根据一个说法,我们在米什纳中学到的是关于羊毛帽子的,这种说法是合理的。这个观点也在一个外传中提到:女性可以带着kavul和istemah在安息日进入庭院。拉比西蒙·本·埃拉扎说:她甚至可以带着kavul进入公共领域。拉比西蒙·本·埃拉扎提出了一个原则:任何戴在发网下面的物品,女性可以带着它进入公共领域,因为女性不会为了展示饰品而在公共领域揭开头发。任何戴在发网上面的物品,如装饰帽子,女性不能带着它出门。从处理kavul的法律上下文和拉比西蒙·本·埃拉扎的声明的接近性来看,显然kavul是一种戴在发网下面的羊毛帽子。** **由于在外传中提到了istemah,盖玛拉问:什么是istemah?拉比阿巴胡说:istemah是一种beizyunei。然而,拉比阿巴胡的解释使用了在以色列使用的阿拉米语方言,这在巴比伦不被理解。因此,他们在那里问:什么是beizyunei?阿拜说拉夫说:它是一种小帽子或带子,用来收集从头饰中突出的头发。** **圣人在托塞夫塔(Tosefta)中教导了关于istemah的三件事:它不涉及混合种类(wool and linen)的禁令。由于它是由硬毛毡制成的,而不是编织在一起的,这种材料不适用混合种类的禁令。而且它不会因麻风病的礼仪性不洁而变得不洁。只有编织的衣服会因麻风病变得不洁。女性不能在安息日戴着它进入公共领域。以拉比西蒙的名义,他们说: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