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班·加姆利尔列举了几个支持他主张的案例,例如在祭坛上燃烧脂肪和四肢。由于每天祭品的数量,祭司往往无法完成所有脂肪和四肢的燃烧,所以他们继续被烧到深夜,因为它写道:"这是被烧毁祭品的规律:被烧毁的祭品应保留在祭坛上的火炉上过夜,直到早晨, 而祭坛上的火烧了它"(利未记6:2)。而且,关于所有的牺牲,如罪祭和罪过祭品,一天一夜吃:虽然圣人说,他们可能只吃到午夜,根据托拉定律,他们可能吃到天亮。 这是根据诗句:"在提供它的那天,你必须吃。不要离开它,直到早上"(利未记7:15)。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圣人说他们只能吃到午夜?这是为了让一个人远离违法行为,好像人们认为他必须直到黎明才能执行米茨瓦,他可能会疏忽大意,推迟到执行米茨瓦的机会过去。